内容:
第七章 政府宣布“斯里阿曼”行动
第七章
政府宣布“斯里阿曼”行动
一、公开宣布“斯里阿曼”行动
为了使一项行动能得到顺利的执行,达到最大的成效,政府在开展这一具有保密行动的初期是秘密的进行。但后来随着消息不断泄漏出去,逐步公开化,到了一定的时后,对它无害反而有利时,就予以公布。
同样的,在公开宣布“斯里阿曼”行动之前,州保安委员会还召开会议认真地进行讨论,还请示过首相。他们考虑到:a) 为了有助于消除在《凉解备忘录》出来的前游击队员对政府和黄纪作的猜疑、戒心,让更多的人员撤出森林;b) 黄纪作、洪楚廷他们认为,政府公布将有利于保护出去的同志,也有利于他们争取多一点合法的权力。因此,他们要求政府予以公开宣布,否则他们将不做出进一步的撤退;C) 适宜时机已到,加上有准备的组织行动配合,於是决定3月4日公布。
1974年3月4日上午9点,在古晋敦拉扎克会堂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参加招待会有加沙里内政部长、杨国斯、朱加和州的国会、立法议员。耶谷选择这一天,用意是让有更多的记者到来,以向全世界作出最广泛的宣扬。在招待会上,拉曼耶谷发表了一份《斯里阿曼之成就》的文告,宣布斯里阿曼和谈的经过,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内容。耶谷满面春风、喜气洋洋的喜看自己“英明”的领导下,在不到五个月的短时间内,不用一兵一卒,不费一枪一弹,竟能使482名(到当时为止,第一省还未出完)人民军战士自动走出森林!
紧接着在古晋、诗巫、成邦江等地都举行了规模盛大的游行及和平集会,庆祝“斯里阿曼”行动取得辉煌成就。
另报导,砂拉越境内所有戒严从3月4日起宣布全部解除。同时公布3月5日为公共假期。
二、政府发表文告
a) 政府欣然的宣布,在砂拉越经过11年的武装斗争,已有75%(即482名)的共产武装战斗部队,其中包括大多数的最高政治与军事领袖,已自1973年10月18日起,放下武器,撤出森林。
b) 1973年10月13日,北加里曼丹人民游击队高级领袖及北加人民军主任兼政委黄纪作写信给砂拉越首席部长兼行动主任,表示他愿意放弃武装斗争,并在马来西亚宪法范围内为政治与社会改革而工作。
c) 政府一向认为唯有靠人民的效忠支持与合作,才能把叛乱作有意义的结束。这一点已通过政府对人民共同拟定的具体政策与行动而实行。
d) 因此政府欢迎黄纪作的提议。首长在政府机要官员包括保安部队官员组成的代表团支持下,曾多次跟黄纪作及其他同僚会谈。在这些会谈之后,便开展了“斯里阿曼”行动,导致产生目前的情况。
e) 目前尚有两股不同的残余队伍留在森林里,他们分别在第一省与拉让江保安区内被遥遥相隔。政府已主动暂时中止对这些地区的军事行动,使这些队员有机会考虑他们的定位,前来参加那些已出来的人士。
三、黄纪作发表声明
与此同时,在记者招待会上黄纪作也发表了公开声明:
“我与我的朋友于1973年10月与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结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和平现在已经基本上达致。这种谅解有助于我们的国家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义的事业。
我们以前进行斗争是为了使我们的国家从殖民地统治下获得解放。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情况的发展,以及首席部长拿督哈志阿都拉曼耶谷先生在十周年演说中关于建设国家的需要,在本州停止武装斗争和恢复和平是适宜的。
我们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务使我国不致成为世界霸权主义的牺牲品而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维护世界和平,伸张正义而努力。
《备忘录》的内容也完全适用于那些黄纪晓先生领导下的愿意接受此《备忘录》的成员。我们获得政府方面的保证,我们将在宪法范围内自由地参加合法的政治活动,并且享有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黄纪作
1974年3月3日于古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