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史要严謹 更不容歪曲 (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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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战斗野火》想提一些看法。我认为,杨先生相信官方资料胜过民间资料。這是他看不到官方的反革命丶反人民的本質, 看不到民间包括革命组织的坚持真理及斗争为人民的本質。当年我们革命组织与革命斗争完全是为着民族解放斗争的与彻底地为人民而奋斗的。我们不需要  隱 瞒自己的覌点与事实, 我们可以如实地向人民做出清楚的交代, 做出坦诚的敘述丶评论与探讨。

 

 

治史要严謹    更不容歪曲      

                             

作者:扬帆

日期:2015年8月19日

 

看过杨先生编写的<<战斗野火>>,想提一些看法。

                                (一)

我认为,杨先生相信官方资料胜过民间资料。

這是他看不到官方的反革命丶反人民的本質, 看不到民间包括革命组织的坚持真理丶斗争为人民的本質。

当年我们革命组织与革命斗争完全是为着民族解放斗争的与彻底地为人民而奋斗的。我们不需要  隱 瞒自己的覌点与事实, 我们可以如实地向人民做出清楚的交代, 做出坦诚的敘述丶评论与探讨。

相反的,由于敌方的反革命,与人民脫节,他们不得不隠  瞒事实,靠欺诈与恐吓吃饭。我们调侃敌方軍警丶政治部是謊言制造厂。这是过去经常发生这样見怪不怪丶习以为常的事。譬如,当敌兵杀害普通老百姓后,在公布出去时就称打到” 恐怖分子”, 或者称是” 恐怖分子” 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如此等等。特别是当局搞反革命心理战, 更是屢见不鲜丶层出不穷,只要能达到打击破坏革命,什么弄虚作假的宣传伎俩和什么卑劣的手段, 也都会耍出。

作者明确指出:” 若出现相同而存有差异的资料时,以官方質料为凖。” 这就构成了他编著时不可避免地要多犯错误。

(二)

                作者说:” 想把砂拉越的革命活动的种种, 記录下来, 留存世间。” 这个願望是很好的, 作者也基本上实现了这个夙愿。但处理不好, 特别是写不实的历史, 甚至歪曲事实, 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能不正視的。

                其实,作者只要多做调査考证,就可弄清历史事实。但作者有些出现差错却说” 旡法从其他资料查証。” 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既然作者要写革命活动的种种, 不知他有去找多少个当年革命的亲身经历者, 掌握第一手资料?洪楚廷在砂盟未成立之前就参加革命了, 直至1990年才停止武装斗争, 可以说革命將近40年, 坚持革命最久的老领袖。作者却沒有访谈过他, 这实在是讲不过去。还误言洪楚廷曾被扑过, 这实在是不应犯的错误,也不该讲” 无法査证。”

                又一举例,他在第274頁説, 斯里阿曼行动共有482人员放下武器, 而在第300页却讲有670人? 正确的人数是570人, 可参看<<斯里阿曼行动始末>>一书。这不是无从査证, 而是沒有认真去査证, 体現治史不夠严謹, 才出差错。

                另外,他列出<<資料耒源>>中33本书籍, 却沒有<<北加里曼丹革命40年探讨>>这本。这本书从动笔到出版共经历了12年. 它给了前后约80位有关朋友审阅, 争取他们的意见. 到了2010年,还成立了編委会, 经过近二年往返來回四次反复修改, 才最后定稿。這本史书虽然还有不少不足与差错, 毕竟还算比较严謹丶全面和客观,应还值得写砂革命史的作者去参考。但是, 令人感到纳闷的是, 他沒有列出这本, 却列出10多本官方/政治部出的。

                                (三)

                在书写历史中釆用别人的资料,如果错了, 是否要負有责任?譬如,作者引用官方的资料, 报导什么” 人民军涉及拉让江流域23宗抢劫与勒索木山営的活动,涉及的款项达60万令吉”. 又如 第228页, 他引用政治部林应良的估计, 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 分别有63名丶18名及124名平民被处决, 等等。

                以上例举都是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是严重的歪曲, 对革命组织和革命者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森林资源属于砂拉越全体人民所有,我们斗争为人民,代表人民向开伐木山的资本家劝捐是合乎情理的。近20年的向木山劝捐才只有約20万令吉。我们北加人民军是人民的子弟兵,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我们从未进行勒索丶抢劫。这是不容歪曲的历史事实。

我们人民军不会像敌兵那样乱杀无辜, 也不会宁杀錯99, 也不放过一个。我们实行” 坦白从寬, 抗拒从严” 的政策, 只有对屡劝不听丶屡教不改的特务走狗, 特别民愤大的才实行正法。在尖锐复杂的斗争中, 也不可避免地个别时候处决了还不夠死罪的坏分子, 这是下面过激的行动,决不是党的政策。

可以肯定,引用别人的资料, 錯了也要负责,引用者和被引用者都要各打五十大板。

                                                (四)

写历史难免会出现不符合事实,但有的人知情却有意加以歪曲, 却变成了篡改历史。

书中有提到3.30罢课斗争(93页), 里面写” 成立一个6人领导小組, 这个小组由文銘权丶王馥英丶黃纪作丶赖介元丶陈金美和黃纪晓组成。” 但, 据文讲是由7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洪楚廷有参加领导那次的斗争,根据他说, 公开组由黃纪作丶叶存厚和陈胜新所组成。地下组在文铭权领导下还有一个下一层的领导小组, 是由杨柱中领导, 组员是陈釒美丶蔡珠娥丶洪楚廷和黃纪晓。而这本书却把陈金美和黄纪晓提到高一层的领导小组,这是歪曲事实的。

另外,第425頁文铭权写的<<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问题>>註明日期是1973年3月8日, 其实是文1973年8月给黃汉复信的附件內容摘录。同时, 第386頁提到: 决定和談前, 记作收到这份文件, 对他作最后决定起着决定性的指导作用. 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

1973年10月13日纪作派两位” 使者” 出去,带上和談之信。見到首席部长耶谷之后,倒回到西连路一带才从纪晓那里拿到这份文件. 纪作收到后,10月21日写信给纪晓说: 在我看了文…..的指示后,更使我相信我的做法是符合文主席的指示的精神实質的……更坚定了我进行和談的决心。纪作跟楚廷也讲了以上类似的话。显而易见,纪作与有些书都強调, 文的这份文件是造成纪作做出和談决定的依据,是不对的。

作者在第439頁的按语说: 文1974年3.9声明之立场与<<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问题>>,前后相互矛盾. 一年之间, 他的立场作了180度的转变。这是他们的曲解, 或是有意歪曲。文铭权在文章中明确讲到: “我们強调要注意合法丶半合法的斗争, 並不是不要武装斗争。相反,在当前条件下, 合法斗争搞得好, 武装斗争就会更有羣衆基础, 就会搞得更有声有色。”

其实,纪作的” 和談” 是早有計划的。根据他自己透露,他早在签署” 諒解备忘录” 一年前开始跟耶谷談判(参看<<诗华日报>>1993年8月16日报道) 。最近, 耶谷的” 談话”, 也证明了这一点。

综上所述, 似乎是” 有心人” 给作者资料並给指导, 作者被” 有心人” 利用耒篡改历史。

                                                                (五)

这本书名---<<战斗野火>>,”野火” 似乎对革命含有貶意?” 野火” 似乎给人感觉是革命者自发丶零星的暴动。若用烈火或星火, 以我们坚持長达40年的革命斗争, 感觉更能符合事实。

从階级斗争的产生与发展來看, 有剝削丶有压迫, 就有反抗丶有斗争。当年北共所领导的是一场有组织丶有领导的革命斗争, 从公开合法斗争发展到斗争最高形式---武装斗争。这是在英马统治集团的残酷鎮压下, 在和平斗争的道路被堵塞之后所被迫而开展的斗争。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覌意志所能转移的客观规律。祇是当时时机还不夠成熟,各民族人民还不夠决心与团结,导致最终还不能取得胜利。        

1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