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审先扣法”是不文明﹑不民主﹑不公正的条例﹐它是严谨法纪的败笔与耻辱﹐智者不为也﹗此法一通过﹐令到许多有智之士哗然﹐因为它有在案未审罪未明之前先行惩罚之嫌疑。
一个国家的法纪就是该国的民主精神的依据。它主宰着一个法治社会里的人民性命安全﹐财物保障﹐以及国际间交往的法与理的评审标准。一个国家的法纪公平﹐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她的声誉﹐甚至她在国际上的公信力。
如今又以废除内安法令导致犯罪率飙升﹐社会治安不靖﹐国民安全受威胁等为借口而修改新法令﹐以“未审先扣法令”来防范罪犯﹐取代内安法令。此法一通过﹐令到许多有智之士哗然﹐因为它有在案未审罪未明之前先行惩罚之嫌疑。
追根究底﹐犯罪率的飙升远在未废除内安法令前已隐约可见﹐只是没有大肆报导揭露而已。这种现象要归咎于法纪的败坏。
第一﹐政府部门官员开大数﹐贪腐﹑浪费公帑﹐并没有向纳税人交代犯者之惩罚﹐追回挥霍之款项﹐有庇护犯者之劣行。
第二﹐国家防卫部门是确保国民安全﹐防范外敌侵略的最高机构﹐应该是极其谨慎﹐严密防范﹐精确测试审核的地方。然而却传出战机引擎被偷窃运至外国出售﹐花数十亿欧元买回不会潜水潜艇﹐花数千万令吉买烂鞋﹐还有枪﹑手扣﹑警车失落。谁也不敢保证有朝一日不会有战舰﹑潜艇变成索马里海盗的武器。
第三﹑军人以炸药毁尸灭迹﹐强奸犯在死者体内留下精液﹐失信数百万并被控多项罪状﹐结果依然可以无罪释放﹐令人对司法失信心。
第四﹑被取缔数次的马机店﹐红灯架步﹐非法外劳﹐犯交通法令司机﹐运输公司﹐依然继续操作﹐无法无天﹐法纪何在﹖
第五﹑假文凭﹑假拿督﹑假警员﹑出钱买官爵等案层出不穷﹐却不以法制之﹐有诈﹗
还有许许多多的不公平﹑不合理﹑不透明的案子此起彼现﹐人民得不到合理的答案﹐政府也不给予国民满意的答覆。因此一小撮的人便模仿外国的“DARK JUSTICE私下用刑”来解决个人﹐团体的纠纷﹐震撼社会。
一个法治的国家﹐她有很好的法纪﹐也有高效力的执法系统﹐公平与严谨的执法人员﹐让社会靖安﹐人人归位﹐心服口服。只有朝令夕改﹐法无理根基﹐理无法归依的庸俗条规才会令社会混乱﹐人心不服。
“未审先扣法”是不文明﹑不民主﹑不公正的条例﹐它是严谨法纪的败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