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和現實中的《联邦宪法》(孙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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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和声(上圖):理论上,我国是个宪法至上的立宪政体,公权力与公民权利均受到宪法的规范,而不得任意妄为,政府得依法治国。约束行政机关的制度安排,则是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与纵向的中央与地方分权,列明于联邦权限表、州权限表与共享表。

沙砂两州又另有额外的州权限表与补充表,享有比西马11州更多的权力。

 

联邦宪法

时间:2010-08-20  来源: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