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和声: 就華人而言,大選訴求頗能表現出華人不滿的現象,它基本上針對掌權精英而非一般馬來人而發,其中最具爭議性的也最能表達華人不滿與所要的是:扶弱政策應以扶持社會弱勢群體為主,而不應以膚色,宗教或出身為扶持依據;..... 約言之,這是針對馬來人優惠政策所引發的歧見與弊端所發的訴求,只是最近的不滿則更集中于反腐倡廉、公平施政、良好治理、公平選舉及司法公正等。
華人到底要什麼?─華人訴求小史
195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華人便有著頗深濃的有志難伸的鬱悶與訴求。早在1956制定憲法,邁向獨立時,華社便曾發動了轟轟烈烈全國注冊華團爭取公民權運動。1999年,董教總與雪華堂還帶頭發表了《華團大選訴求》。
有道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類的分群標準,可以建立在多種基礎上,如階級、階級中的不同階層、性別、種族、族群、宗教、語文、地方及各種各樣的大小分類上,如華人這個人類中,也有不同籍貫,教育源流與宗教信仰或意識形態的小分類,而非鐵板一塊。惟要求民族平等則是一致的。
就大馬這個多元種族,族裔,宗教與語文的國家言,種族,語文與宗教向來便是族際互動的主調,其中,由于各種複雜原因的作用,自1950年代以來馬來族群便主導了政權,也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主要制定者與執行者,也就是可欲的價值與資源的權威性或威權性的分配者。
在這個格局下,其他族群便大多成了被動者或對政策的反對者,或者說,是馬來掌權精英集團是采取攻勢者,而其他族群是采取守勢者。只是,進入21世紀后,情況則有改變,逼使這一掌權精英不得不做出一些調整。
馬來經濟民族成主調
大體上言,在1950-70年代馬來掌權精英具有較高程度的政治民族主義,而馬來知識階層中,語文民族主義很濃,進入1970年代后,馬來經濟民族主義成了主調,語文與文化民族主義也更激進;在1980年代后,又加入了更濃厚的伊斯蘭主義成份,只是自1980年代后期起,馬來掌權精英集團中,日益重視個人利益而非民族利益的傾向也日益明顯。與此同時,1990年代以來,這些精英似乎已不那麼民族主義(除非是借用民族的大義來謀取個人或個別集團的特殊利益),而變得更為務實與現實,其他族群和華人,便也在這個變化的格局中求改變與突破。
總的來說,我想自195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華人便有著頗深濃的有志難伸的鬱悶與訴求。早在1956制定憲法,邁向獨立時,華社便曾發動了轟轟烈烈全國注冊華團爭取公民權運動。在4月27日,1200多名各華團代表還在吉隆坡精武體育館發出「我們要公民權」的吼聲,要求凡在本邦出生者可自動成為當然公民,要求把華文與淡米爾文與馬來語同列為官方用語,更強調所有公民應享有平等的權利與義務,約言之,可用民族平等來概括。
這些要求是有部份得到認可,如從1957年8月31日起的1年內,採用出生地公民權原則讓約100萬人成為公民(其中約80萬為華人),可要求無差別公民權則被拒,華、淡米爾文也不被列為官方用語,當年華人要求把華文、淡米爾文列為官方用語,主因在于有英人殖民官指出,若華文不是官方用語就不能得到平等待遇,這是爭取官方語文地位的用意,而不是要爭取華文為國語。
儘管如此,依然在馬來語文民族主義高漲的時代環境下,不被認可。這就成了大馬華人長期苦悶不堪的根源,也是使族際關系不協調的主因,發展到今天,即使是華教斗士,也不多談華文為官方用語的課題而是節節敗退到守住華小這個最后的文化語文堡壘。
即使如此,華小也在師資,建校,遷校,政府撥款等方面的諸多困難。其中還出現了「華人教育對華文教育」孰重孰輕的論戰,一些所謂的開明進步人士,還呼吁華教鬥士轉型為教育斗士。在這趨勢下,許多華人似乎也變得無奈或有選擇地選取小學進華小,中學視情況而定,大專進公立大學或英語大專的地步。
此外,隨著華人生育率的降低與人口的遷移,許多小地方的微型華校也面對生源問題;更嚴重的是,據知,有約25%的華人沒有讀完中學,這些輟學生很可能也是最反政府的一群,畢竟他們是大馬教育政策的受害者,氣憤政府自也不難理解。
除了語文教育是長期壓擾華社的挑戰外,1971年政府出台新經濟政策與加速馬來化教育,也為華社增加更新挑戰,就教育用語的馬來化而言,或許有一個意料之外的后果那就是,反而促使更多華人進入華小而非國小,也刺激了獨立中學的發展。此外,1968年的獨立大學事件,也刺激了華人(而非華文)大馬教育的發展如拉曼學院,而1990年代時任首相馬哈迪的「小開放」或多或少也緩和了華人們不滿;但依然沒有解決根本問題,即政府依然持有把國民學校列為首選的政策,這就使華人難以釋懷,更對教育部長擁有使華校變質的權力持警戒態度。
彌補政黨政治不足
就經濟不滿言,在1970-80年代,常聽到華社領袖對新經濟政策出現的執行偏差發出不滿之聲,特別是1975年出台的產業(工業)協調法令,加上以華人為主的合作社風波(涉及約50萬華人,涉資約15億令吉)及政府派高階教師入主華校,均使得1980年代族際關系頗為緊張。這時期華人的郁悶也可從1985年由27個主要華團領導發表的《全國華團聯合宣言》中一窺究竟,這個宣言集中表達了華人的不滿與訴求。之后,還采取行動組織了華社研究中心、民權委員會,更提出制衡巫統霸權的三結合,兩線制等新斗爭方式,以期實現社會公正與民族平等。
在1999年8月10日,董教總與雪華堂還帶頭發表了《華團大選訴求》集中呈現了華人要什麼,這個訴求其實也是1985年華團宣言的擴大與延續,其內容範圍已不限于華人權益而涉及全民,它也為當年的替陣基本上認可,之后有許多公民社會運動的訴求,也多不出這個大選訴求範圍。
這里突顯了一個事實是,華團及較后的許多新生的公民社會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如淨選盟,是重要的社會進步與改革的力量。它們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政黨政治的不足,它們有政黨背景的,也有超越政黨不超越政治的,其議題為全民取向,而非單一族群取向。
就華人而言,大選訴求頗能表現出華人不滿的現象,它基本上針對掌權精英而非一般馬來人而發,其中最具爭議性的也最能表達華人不滿與所要的是:扶弱政策應以扶持社會弱勢群體為主,而不應以膚色,宗教或出身為扶持依據;廢除土著及非土著的二分法(或許應加上穆斯林對非穆斯林的差別待遇);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給耕農,廢除土著配額制,代之為能者出頭制,也就是以才取人而非以膚色取人。同理,大學收生與獎學金也應以能力與需要為考慮基礎,公平對待各宗教,公平對待各源流教育與機會均等等。
約言之,這是針對馬來人優惠政策所引發的歧見與弊端所發的訴求,只是最近的不滿則更集中于反腐倡廉、公平施政、良好治理、公平選舉及司法公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