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丽娜说,国际条约不能在没有所有签署方的同意之下更改,1965年马来亚和新加坡的脱离合约没有经过其他三方(英国、砂拉越、沙巴)的参与,在法律上,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条款 ,整个协议可被拒履行。如果马来西亚协议被宣布无效,马来亚政府再没有合法权利下控制砂拉越和沙巴。没有马来西亚协议,就没有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任何法律都不能违反MA63的马来西亚协议。

列举3点挑战合法性 徐丽娜质疑大马协议
(诗华日报诗巫10日讯)
砂革新党主席徐丽娜质疑马来西亚协议的合法性。
她提出三个要点指马来西亚协议不合法,即马来西亚协议从一开始就违反国际法、马来西亚协议于1965年新加坡脱离时已失去有效性、马来亚没有遵守马来西亚协议。
她说,只有独立的国家才能签署国际条约,殖民地不是独立国家,因此,她认定马来西亚协议违反国际法。
马来西亚协议由2个国家,即英国及马来亚联邦、1个仍受英国控制的自治国即新加坡和2个殖民地,即砂拉越及沙巴签署。
代表砂拉越签署的五人,是来自英国的司法部长Pike,砂拉越的敦朱加、阿邦慕达哈、林鹏寿及敦阿邦哈志奥本等,以上人士都没有被授权,不能有效或合法代表砂拉越及砂拉越人民。
她指出,根据国际法,不论是英国,马来亚或是联合国都没有权利主宰婆罗洲人民的未来,将婆罗洲和马来亚结合成联邦,只有砂拉越和沙巴人民有这个权利。
她称,马来亚是个异国,没有权利干涉婆罗洲的事务。
徐丽娜说,国际条约不能在没有所有签署方的同意之下更改,1965年马来亚和新加坡的脱离合约没有经过其他三方(英国、砂拉越、沙巴)的参与。
她说,马来亚53年以来没有遵守马来西亚协议的条款,在法律上,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条款 ,整个协议可被拒履行。
她称,如果马来西亚协议被宣布无效,马来亚政府再没有合法权利下控制砂拉越和沙巴。
她称,没有马来西亚协议,就没有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任何法律都不能违反MA63的马来西亚协议。
她称,这是个国际条约,联合国也存有一份,是马来西亚最重要的文件。
她表示,马来西亚协议里不包括脱离条款是刻意的,跨政府报告、国家宪法里也不包括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