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彼此的态度与表现(处置)
一,在《谅解备忘录》出来的前同志的态度与表现
在《谅解备忘录》下第一、二省出去的前同志有305个(包括第二省的19个),在拉让江地区出去的有265个,总共是570个。
在第一、二省出去的有43个是西加里曼丹的华族,有4个是伊班族,其余的绝大部份是第一、二省的华族。从1973年10月25日出第一批到1974年6月12日的最后一批,共撤出69批,分别住在21处。这21处即:
1. RH Pipit 2. RH Tetukor
3. RH Punai 4. RH Kedidi
5. RH Layang-layang 6. RH Bangau
7. RH Burong Hantu 8. RH Pergam
9. RH Tupai 10. RH Tiong
11. RH Kaka Tua 12. RH Relang
13. RH. Gagak 14. RH Penyu
15. RH Muda 16. RH Achang
17. RH Ketitir 18. RH Kenari
19. RH Raja Laut 20. RH Serindit
21. RH Keluang
这些住宅主要是租的,各分散在古晋区。
在拉让江区出去的有 265个,除了一个是伊班女队员,其余的都是拉让江各省的华族青年男女。从1973年12月13日第一批撤出到1974年4月23日最后一批,共出了25批,分别住在诗巫的19处,绝大部分政府租的砖屋、木屋,而且主要以马来半岛各州名作为各住处的命名。
这些撤出森林的前人民军战士,年龄20岁到25岁的占最多,15岁到20岁的占其次,25岁到40岁占第三位,15岁以下的和四、五十岁的占极少数。由于整十年左右的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你死我活的剧烈搏斗,倏忽间停止武装冲突,这种敌对的意识必然是存在的。特别是拉让江地区的,当时的革命形势还不错,他们没有遭过大的挫折,他们当中有的革命热情还高,革命意志还坚毅。当时,他们认为,出去是为了执行任务的,是为了开展另一条战线的斗争-公开合法的斗争,他们认为自己还是革命的一分子,也没有放弃共产主义思想,而绝不承认自己是投诚分子。政府还认为,他们有召开“闭门会议 ”,有“学习 ”,和唱革命歌曲。他们好一部分对黄纪作有疑心与戒心,虽然他是领袖,但未必能接受他的指挥,甚至把他看成是叛徒。
第一、二省的前同志大部分认为,理智告诉他们本要坚持武装斗争的原则,不可毁枪出人,但情感上不能适从和接受不了,只能抱着无可奈何花落去之态度,只能附炎趋势、随大流算了的态度,因而多数表现得较怅惘与消沉。
二,政府对待他们的态度与处置
政府对这些五百多名前同志的革命性,以及这股势力溶入社会所能产生的作用,估计得过高。政府实际是认为他们是调整和改变斗争策略,从武装斗争为主改为合法公开斗争为主,进行革命的两手策略。政府后来皆发现在拉让江地区,特别OMT单位,在《谅解备忘录》出来的一些前同志跟仍留在武装战线的同志有来往接触。政府认为,他们会吸取惨痛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基础上继续斗争。如果让他们成功地发动全面的第二次武装斗争,局势将比1973年之前更为动荡和严重。
这些回返家园的前同志住进了政府提供的住所,领到二套衣服,一双拖鞋,每天可领到3.50元的生活津贴费。这就是福利照顾了。如果在古晋与诗巫两地区内有找到工作,可申请批准。其实他们主要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工作。例如黄纪作兄弟出来养猪搞农场以及经营拖网渔船。林和贵则摆个摊位卖衣服。拉让江地区的贝文对夫妇开诊疗所,跟人看病拔牙。黄理生则跟朋友组织江山公司搞建筑,后又投入保险业。
初期一年左右,政府以人身安全为理由,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活动。平常的活动限制在规定的住所里,若有事情出去要申请批准,而且要有政府的管理人员(有一部分是以前的投诚分子)带领与“保镖”。若想去乡区工作或去乡区拜访亲戚朋友,一般是不被允许的。
政府采取“分散隔离,各个击破”的策略。政府清楚,让同志们聚集在一起,就人多力量大,更能团结,形成有组织力量,有助於保持与发扬大家的革命信心与斗志。因此,政府把在古晋与诗巫两地所有人员分散到19处与21处,一般一处最多不超过20位,人越少越好。平常各居住处不但彼此看不见,而且少聚集来往,即使有聚集一次不超过五十人。他们尽可能把“强硬捣乱分子”集中在一起,实行严格措施;把“软弱”“落后”分子集中在一起,实行较自由的措施。
他们实行“延长拘留,保持监视”的办法。这些过去被政府打成所谓“恐怖分子”的前同志,官员们是放心不下的,总是要严密注视他们的动向与活动。政府安排了公开与秘密的工作人员进行双重的监视。政府还把在《谅解备忘录》出来的同志划分三部份:20%的强硬分子,30%的“中游”分子和50%的软弱分子。本来规定,5到8个月全部让大家自由,但他们却让“软弱分子”部份至少要“拘留”半年,“中游分子”至少要“拘留”8个月;“强硬分子”至少要一年才能自由。在古晋除有四位(即蔡娘因眼病,74年1月21日自由;陆国华因精神病于2月13日自由;沈泽清因癌症于4月19日自由;田承凯因去英国读书9月3日自由。)其他的最早的是74年11月2日(约一年)才给予完全的自由,最慢的到 75年12月初(少数工作还未有眉目的,留下不算)。在拉让江地区最早自由的也是74年11月2日,最慢的却到 76年1月尾。
政府施加压力,迫使作交代。签署的协定有时可以不去执行,更何况协定黑白里没有明文规定。为了使你思想上屈服,政治上赢得胜利,政府追究这些前同志的过去,迫使作出交代。绝大多数都要把过去的事情和情况作交代纪录,至少口头回答政治部的审查。如果不做交代,只好请你继续住在 Rumah里面。
政府采取“以己人制己人”的办法。他们除了使用自身管理人员来管理与对付在《谅解备忘录》出来的前同志之外,还物色与收买“营堡”内蜕化变质分子,唆使这些人暗中收集并向当局报告自己朋友的情况。这些人特别是黄xx,他狐假虎威,颐指气使,甚至仗势欺人,真是令人感到憎恶!政府还利诱和收买一些“本是同根生,过去老战友”出来当兵,例如杨xx、卢xx、谢xx等拿起枪杆子去对付坚持留下来的同志。同时,还使用“拉出去,打进来”的绝招,派某某倒回森林,里应外合。出来后,又带兵攻点,出卖粮点、武器、群众等等。
政府采取“缓和关系,化赤为白”的办法。政府先从打好关系方面着手,通过各种圆滑手段,指派训练有素的政治部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主动跟前同志建立私人友谊关系,甚至以“小不忍则乱 大谋”为戒,尽力抱以极容忍的态度去处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在打好个人感情的基础上,进行“洗脑”。政府有计划的进行一系列的讲座,派专员讲述专题,例如:马来西亚宪法、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等。还安排去各地游玩,去各部门参观。这样,逐步消除对政府、政治部和保安部队的敌视态度,摒弃成见,逐步容纳更多政府可以接受的思想和做法。如果不能洗赤变白,也尽可能达到“中立化”。相信政府是满意,绝大部分的这些回返家园人士被有效地“中立化”了。
政府也希望看到这些同志出来后忙于找工作,忙于找对象,沉浸于爱情的温馨中,忙于成双成对连理结枝。政府也安排每一住所设有读物和体育设备,希望他们把时间与精力忙于学巫语、娱乐、体育和其他教育。还允许安排一些较年轻的前同志在本地中学深造或攻读于吉隆坡的工艺学院。这些都是引向白专道路和个人奋斗事业的必由之路。
为了今后的方便检查和其他目的,在《谅解备忘录》出来的前同志的所有身份证被收回,重新做过,它的号码是大写的,按程序安排的,号码大概从 K822800开始到 K82337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