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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及附表10第IV部分第 2(1) 条约的原有方程式,将沙巴40%的年收入归还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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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沙巴、砂拉越、和半岛地区组成,独立运作的国家行政协调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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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两名副首相,一人来自西马,一人来自东马,两人将协调国家行政协调理事会的运作。
希盟有关东马的竞选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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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及附表10第IV部分第 2(1) 条约的原有方程式,将沙巴40%的年收入归还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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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沙巴、砂拉越、和半岛地区组成,独立运作的国家行政协调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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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两名副首相,一人来自西马,一人来自东马,两人将协调国家行政协调理事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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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35%的国会议员来自沙巴和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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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沙巴电力私人有限公司的管理权,从国能公司手中交给另一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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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委任沙巴和砂拉越高等法院司法专员的权力,归还给两州的最高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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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巴和砂拉越分别建造两所高等学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