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砂拉越,有两项法律来管理其油气资源,即《石油发展法令》和更早制定的《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后者早于马来西亚成立之前颁布,至今仍然有效,未被废除。1958年殖民时代制定的《石油开采条例》规定,砂拉越海域200海里范围内的油气资源属于砂拉越,这项规定是否不可谈判,阿邦佐表示,这是不可谈判的,因为这项规定阐明在砂拉越土地法典的管辖,因此这是没有争议的。
总理:万年烟附近 砂海域发现6油气田
2024年10月21日
(古晋21日讯)砂总理阿邦佐哈里表示,目前,砂石油公司和国油正在合作制定管理天然气资源的具体技术安排,预计在不久之后就会达成共识。
阿邦佐今日接受新加坡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访问时,如是表示。
他解释,在砂拉越,有两项法律来管理其油气资源,即《石油发展法令》和更早制定的《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后者早于马来西亚成立之前颁布,至今仍然有效,未被废除。
他续说,砂政府也通过了新的《砂天然气分配法令》,全权授权砂拉越石油公司作为天然气的分配者,而这项权力是从国家石油公司手中接管。
他补充,目前砂石油公司与国油公司正在共同制定合作,以管理砂拉越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因此,双方不存在任何分歧。
另一方面,询及1958年殖民时代制定的《石油开采条例》规定,砂拉越海域200海里范围内的油气资源属于砂拉越,这项规定是否不可谈判,阿邦佐表示,这是不可谈判的,因为这项规定阐明在砂拉越土地法典的管辖,因此这是没有争议的。
此外,阿邦佐表示,在万年烟海域附近发现的六个新石油与天然气田,为砂拉越的石化工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潜能。
新甲醇厂建设中
与此同时,阿邦佐哈里指出,砂拉越目前正在建设一个新的甲醇厂,是境内最大的甲醇生产设施之一,日均产量可达
5000吨。
继甲醇厂之后,阿邦佐说,砂拉越还计划发展氨生产项目。
“石油与天然气在能源转型的过渡期内具有重要作用,而砂拉越在这一领域的天然资源丰富,能够为全球经济提供更清洁的能源,满足世界对清洁能源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