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都吉当区州议员拿督罗克强指出,砂拉越并非在乞求施舍,而是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的是联邦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自然正义原则。他声言,砂拉越不是二等区域,是平等缔约方,不要再以“负担国油”或“经济风险”来威胁砂拉越。如果要国家团结稳定,就必须先尊重砂拉越,全面履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条款,尊重1954年枢密令及宪法第1(3)条。
砂依据宪法捍卫权益 罗克强:非乞求施舍
2025年8月4日
(古晋4日讯)峇都吉当区州议员拿督罗克强指出,砂拉越并非在乞求施舍,而是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的是联邦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自然正义原则。
他声言,砂拉越不是二等区域,是平等缔约方,不要再以“负担国油”或“经济风险”来威胁砂拉越。如果要国家团结稳定,就必须先尊重砂拉越,全面履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条款,尊重1954年枢密令及宪法第1(3)条。
罗克强今日针对前经济部部长拿督斯里拉菲兹声称砂拉越“理应获得更多资源”,但同时警告“不要加重投资者负担”、“不要威胁国油”及“不要危及经济稳定”一事,公开发表声明反驳。
“几十年来,国油从砂拉越土地中提取数十亿令吉资源,而我们的乡区道路依旧崎岖,孩子在简陋的学校求学,人民却被告知要‘耐心等待发展’。如果恢复砂拉越的公平权益被视为投资者或国油的负担,那说明制度不仅有问题,还在道德上破产。”
他批评联邦政府对西马半岛大型工程投入数百亿令吉时无人质疑经济稳定,却在砂拉越要求公平分配时大谈“风险”,这种双重标准必须停止。
他强调,砂拉越的权益不仅是道义,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1954年砂拉越(边界变更)枢密令早已将砂拉越疆域延伸至外海200海里大陆架,《联邦宪法》第1(3)条也规定未经砂拉越州议会同意不得更改边界,因此2012年领海法试图将州管辖权缩减至3海里在砂拉越无效。
他补充,2022年2月国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已恢复砂拉越在马来西亚中的平等地位,并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写入联邦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