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国内篇 6:砂中携手共迎下一个黃金五十年;阿立山大捍卫砂拉越尊严何錯之有?;
反贪迷局:从彭博调查到阿占巴基个人风波;砂拉越油气资源权益历史性和法理依据不容质疑
砂中携手共迎下一个黄金五十年
——聆听邢伟平总领事2026年新春招待会致辞有感
(余清禄 31-01-2026)
2026年1月29日,新春之际,中国驻古晋总领事邢伟平在春节招待会上发表致辞,全面回顾中国过去一年在经济、科技、民生与外交领域的重大成就,并高度肯定中马关系,尤其是中国与砂拉越合作的持续深化。此番讲话不仅是节庆祝福,更是一份面向未来的战略宣示:在世界动荡加剧之际,砂中合作将成为区域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世界变局之下,中国发展提供“确定性”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地缘冲突与单边主义为全球带来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总量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持续为世界经济注入稳定动力。对砂拉越而言,中国的持续发展意味着长期、可靠的市场机遇、投资来源与技术合作伙伴,为砂拉越的繁荣进步提供了坚实的“确定性”基石。
二、科技突破与新质生产力:砂中转型合作的强劲引擎
中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人工智能、新能源、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取得系列突破,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砂拉越正积极推动经济转型与绿色能源发展,中国的科技成就与产业经验,尤其在光伏、氢能、数字经济等领域,可与砂拉越的发展规划高效对接,成为助推砂拉越现代化进程的宝贵外源动力。
三、民生改善与治理效能:共享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中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巩固脱贫成果、保障粮食安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成效显著,体现了社会治理的长期规划能力与执行效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展现的稳定性与包容性,为包括马来西亚及砂拉越在内的发展中地区提供了有益参考,增强了各方对深化与中国合作的信心。
四、区域格局中的战略选择:砂中合作引领共赢典范
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东盟地区普遍秉持开放包容、务实平衡的立场。马来西亚与砂拉越处在区域发展的关键位置。深化砂中合作,不仅符合双方根本利益,也是维护区域和平稳定、促进多边主义的重要实践。坚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砂中合作能够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抵御集团政治干扰贡献积极力量。
砂拉越的角色跃升:地方合作构筑“黄金纽带”
邢总领事在致辞中特别肯定了砂拉越在中马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从绿色能源项目到产业园区合作,从医疗科技交流到经贸投资互动,砂拉越已成为中马务实合作的前沿与示范。这标志着,地方层面的深度交融正日益成为国家间关系的“推进器”。砂拉越有望凭借其资源与区位优势,携手中国共同打造区域性的绿色经济与高科技产业枢纽。
五、砂拉越华社的独特使命:做友好桥梁与时代参与者
展望未来,砂拉越华裔社群承载着促进友好、推动发展的天然使命。应积极发挥三重作用:
• 做砂中友好的坚实桥梁,持续增“进民间理解与信任;
• 做多元社会的建设者,助力本土族群和谐与社会共同进步;
• 做发展机遇的积极参与者,主动融入绿色转型与科技合作浪潮,开创事业新篇。
六、携手共创未来:迎接下一个黄金五十年
2026年是中马两国各自发展规划的新起点,也是双方关系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年份。砂中合作根基深厚、空间广阔、前景光明。
我们完全赞同邢伟平总领事的呼吁:“要秉持建交初心,凝聚更多共识和更大合力,排除一切干扰,携手推动高水平战略性中马(砂拉越)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新的一年,衷心希望咱们砂拉越华裔同胞们继续发挥自身影响力,做中马(砂拉越)友好的促进者,做一个中国原则的坚定守护者,做中国统一大业的坚定支持者。
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务实合作与深厚情谊,共同谱写砂中关系下一个黄金五十年的辉煌篇章。
阿立山大捍卫砂拉越尊严何错之有?
(余清禄 02-02-2026)
2026年1月31日,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兹•巴里博士在吉隆坡公开表示,工程部长拿督斯里阿立山大•南达•林吉因在电台访谈中谈及砂拉越处境,并使用“离婚”一词表达政治忧虑,已触及所谓“内阁集体责任”原则,因此应当辞去部长职务。这番言论迅速引发砂拉越社会强烈关注,也激起许多人民的疑问:一位砂拉越领袖说出人民心声,何以竟被视为“越界”?捍卫尊严,难道也是错误?
一、何谓“越界”:表达民意还是违背原则?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阿立山大的发言并非泄露内阁机密,也没有公开任何内阁会议讨论内容。他所表达的,是一种政治挫折感,是对联邦政治长期争吵不休的忧虑,更是砂拉越人民在马来西亚成立六十多年后依然挥之不去的集体情绪。这种情绪深植于砂拉越在发展、自治与应有尊重方面长期“被亏待”的现实经验。
二、集体责任的边界:沉默义务还是民主责任?
宪法专家强调部长受《联邦宪法》第43(3)条约束,必须遵守“集体责任”。然而,将这一原则无限扩大,甚至演变成“部长不得表达地方人民不满”的禁令,恰恰是对民主精神与宪政传统的误读。集体责任的核心,是内阁政策执行上的一致性,并不是要剥夺部长的良知、身份与对选民的责任。尤其当他来自砂拉越这样的建国伙伴州,他必须理解并回应人民的真实感受。
三、警醒之语:破坏团结还是唤醒对话?
更重要的是,表达不满并不等同于煽动,更不应被轻率扣上“破坏团结”的帽子。阿立山大在访谈中所说的,并不是鼓吹分裂,而是强调他希望马来西亚继续作为一个进步、和谐的国家。他担忧的是,如果联邦政治人物继续无休止争吵、继续忽视砂拉越的合理诉求,人民的失望将不断累积。他的“离婚”一词,更多是一种警醒式的比喻,将这种警钟视为“罪过”,只会进一步压制对话空间。
四、历史根源:从属地位还是平等伙伴?
事实上,砂拉越在马来西亚的地位从来不是“从属”,而是“伙伴”。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奠定了砂拉越作为建国创始成员的宪制基础。砂拉越人民一直强调的,不是要破坏联邦,而是要求联邦回到当初建国伙伴的精神:公平、尊重、自治与合理发展权益。若这些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人民的情绪必然上升,这是政治现实,而不是某个部长一句话制造出来的。
五、不当类比:政策分歧与民意表达
阿都阿兹兹博士引用历史先例,说一些领袖曾因违背内阁立场而辞职。但这种类比并不恰当。过去的辞职往往涉及重大政策分歧,而阿立山大的发言并非反对内阁政策,更不是公开挑战政府路线。他只是以砂拉越人的身份,说出了砂拉越人长期压抑的心声。若连承认民怨都必须辞职,那么联邦政治将变成只许歌颂、不许反思的空洞舞台。
六、深层问题:压制诉求还是解决问题?
更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要求辞职”的论调,表面上是捍卫宪法,实则可能成为压制砂拉越合理诉求的工具。砂拉越人民真正担忧的,是联邦长期以来的轻视态度:资源权益争议未解、发展落差仍在、自治承诺落实缓慢。若这些问题继续被搁置,却反过来指责提出问题的人“破坏团结”,那才是真正的政治短视。
七、民意共鸣:应该倾听还是继续沉默?
砂拉越社会今天出现的愤怒与幻灭,不应被忽视。阿立山大的话之所以引发共鸣,正因为它触及了基层真实情绪。他的发言应被理解为一次“唤醒”,提醒联邦必须正视砂拉越人民的感受,而不是动辄用“集体责任”来堵住嘴巴。
结语:尊严与团结的真谛
马来西亚要真正强大团结,靠的不是道德训斥,也不是政治恐吓,而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宪政公平与真诚解决积怨的基础之上。砂拉越人民要的从来不是对抗,而是真实平等伙伴的尊严。
因此,我们必须反问:一位部长没有泄密,没有煽动,只是说出人民的忧虑与不满,提醒联邦别再争吵内耗,难道就必须辞职?阿立山大捍卫砂拉越尊严,何错之有? 真正的错误,不是他说出了问题,而是有人不愿倾听问题。
反贪迷局:从彭博调查到阿占巴基个人风波
(余清禄 22-02-2026)
2026年2月11日,国际财经媒体彭博社刊发调查报道,指控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在部分执法行动中,与所谓“企业黑手集团”存在不当互动。报道迅速引发国内外关注。同月21日,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向吉隆坡高庭提起诽谤诉讼,向彭博社索赔1亿令吉,并否认所有指控。警方亦宣布就报道展开调查。一连串发展,将反贪体系公信力、媒体监督角色及政府威信推至聚光灯下。
一、彭博社是什么机构?
彭博社成立于1981年,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财经资讯集团之一,业务涵盖金融数据终端、新闻报道与商业分析,其调查报道在国际资本市场具相当影响力。正因其声誉,此次针对马来西亚反贪机构的调查尤引人注目。
二、彭博报道的核心指控内容
据彭博2月11日报道,其引述多名企业人士与文件资料,描述一个被称为“企业黑手集团”的商业运作模式,并提出五阶段指控框架:
第一阶段:市场吸纳股份
报道指,该集团成员在公开市场逐步吸纳目标上市公司“街货”。目标通常市值较低、股价偏低、股权分散且现金流充裕。通过持续吸纳,逐步取得影响力。
第二阶段:执法突击与资产冻结
反贪会内部负责调查上市公司、内幕交易及贿赂案件的“D部门”,会对相关公司展开突击行动,包括扣留高层、冻结账户及启动刑事调查。报道强调,这些行动与该集团资本布局在时间上高度重合。
第三阶段:施压换取股权或董事席位
在公司负责人面临调查与资金冻结压力时,该黑手集团成员被指会主动接触当事人,提出以低价出售股份、让出董事席位或转移控制权,换取“不再被调查”或“减轻法律风险”的暗示。
第四阶段:介入审讯过程的指控
报道中更严重的指控是,有个别人士声称该黑手集团成员曾现身审讯过程,对嫌疑人施加心理压力。
第五阶段:公司控制权转移
最终,一些企业负责人在压力下选择出售股权、退出公司,导致控制权易手。报道点名个别上市公司案例,包括Revenue Group及GIIB Holdings等,但相关当事人及代表律师均否认存在非法行为,称对话属正常商业沟通。
三、阿占巴基的回应与法律行动
面对指控,阿占巴基公开否认所有不当行为,强调反贪会所有调查依法进行,不受任何商业集团影响。他随后起诉彭博社诽谤,索赔1亿令吉,要求撤回报道并公开道歉。警方亦表示已开档调查报道是否涉诽谤或虚假陈述。事件从媒体调查升级为法律与制度层面的对抗。
四、制度层面的深层问题
无论司法结果如何,事件触及更深层议题:
1. 执法独立性与监督机制
反贪会作为权力集中的执法机构,拥有逮捕与冻结资产权限。一旦社会对其独立性生疑,制度信任将受冲击。
2. 媒体监督与国家形象
国际媒体调查报道可能影响国家金融市场与投资信心。但若报道基于可信资料,其监督功能亦不可忽视。
3. 政治层面的连带效应
在“廉洁施政”为执政口号背景下,任何针对反贪机构高层的争议,都可能被放大为对政府威信的考验。
五、反贪与权力:一场信任考验
这场风波的关键,不在于媒体或个人胜负,而在于制度能否经得起检验。若指控失实,应通过司法还原清白;若存在漏洞,则须进行制度修正。反贪机构的权威来自公众信任,而公众信任建立在透明、问责与法治之上。
六、结语
2026年2月11日的彭博调查与21日的诉讼行动,已将马来西亚反贪体系置于前所未有的舆论焦点。这不仅是一场媒体与执法机构的争议,更是对国家治理结构的一次压力测试。未来的调查结果、司法裁决与制度回应,将决定这一事件是短暂风波,还是推动制度改革的转折点。
砂拉越油气资源权益历史性和法理依据不容质疑
( 余清祿 24-02-2026)
2026年2月23日,砂拉越政府正式向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呈交请愿书,依法请求裁定《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1966年石油开采法令》是否具备宪法效力以及是否适用于砂拉越。这一历史性行动由砂拉越法律、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及联邦关系事务副部长 莎丽花•哈西达 发出公文,强调联邦法令损害了砂拉越对其大陆架资源的权利,并主张这些资源自古至今的主权不可被轻易否定。
砂拉越油气资源的开发和治理,有着长远而清晰的历史脉络。事实上,砂拉越的油气工业早在1910年就在美里(Miri)落地生根,成为马来西亚首个石油开发地点。美里“Grand Old Lady”第一口油井自同年12月22日开始生产原油,直到1972年。
这一时间点比马来西亚联邦成立(1963年9月16日)早了整整53年,意味着砂拉越在历史上就已具备成熟的油气产业体系和制度。正是这一悠久的油气开发历史,为砂拉越主张对资源拥有先天和本源的权利奠定了基础。
历史依据:从早期开发到下游产业
砂拉越油气工业的初创期,与欧洲石油公司如皇家荷兰壳牌(Shell)等紧密结合。壳牌公司早期负责开发和运营,使砂拉越油气资源得以被有效利用。1910年至上世纪中期,美里的油气生产不仅为当地经济带来就业和发展,也构建了产业链的雏形。
在油气开发的下游环节,砂拉越在很早之前就已拥有相关的加工和配套产业——尤其是在罗东(Lutong)建立了深加工设施,这些设施在马来亚半岛的类似设施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很多年。虽然现存公开资料未具体量化罗东炼油或下游规模的历史产能数值,但从产业链形成的早期阶段来看,这足以说明砂拉越在油气开发和利用方面具有先发优势,这一点为历史权利主张提供了重要佐证。
法理依据:1958年石油采矿法令与MA63保障
砂拉越在油气领域的法理基础不仅限于开发历史久远,还体现在法律渊源之中。1958年由英国殖民政府在砂拉越实施的《石油采矿法令(Oil Mining Ordinance)1958》(OMO 1958),从法律上确立了砂拉越对其油气资源的管理制度。该法令适用于陆上油气资源和大陆架资源,为当地资源开发、许可和监管提供了法律框架,并且至今仍然有效。
最重要的是,《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第73条明确规定:砂拉越在加入马来西亚联邦时,其所有现行的法律继续保留并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1963年加入联邦之前已经存在的资源法律,包括OMO 1958等,都被《联邦宪法》确认有效并应继续适用。
因此,砂拉越对油气资源的法律权利不仅有历史渊源,更有法律保障。联邦政府或国油公司(Petroliam Nasional Berhad,简称PETRONAS)不能简单通过1974年的统一法令剥夺砂拉越本已存在的法权。这也是砂拉越政府今天入禀法院寻求裁定三个联邦法律是否具备适用性的法律逻辑和现实动机所在。
联邦法与砂拉越法权的冲突与争议
1974年颁布的《石油发展法令(PDA)1974》将全国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监管权集中于PETRONAS,并在法律上赋予其“独家权利”。这种中央集权式安排对当时联邦的发展具有其战略意义,但也造成了与砂拉越原有资源权利之间的法律冲突,特别是在资源所有权、许可发放和监管权等方面。
近年来,州政府试图通过立法和设立本土能源公司(Petroleum Sarawak Berhad,简称PETROS),逐步恢复对油气资源的控制权。在管道许可、销售税及资源再分配机制等方面,砂拉越已经逐步收复部分权力。2020年施行的5%州销售税也是州政府主权资源治理的一部分成果。
此外,关于PDA 1974是否在法律层面适用于砂拉越、是否在紧急状态法令(Emergency Ordinance)时期制定而如今已失去效力,这些争议都被提出,进一步深化了联邦与州政府在法律解释上的分歧。
历史贡献与未来方向
从美里油田开始的油气产业,至今砂拉越在全国油气行业占据重要地位。据官方历史资料,美里油气产业不仅为国家税收和GDP作出显著贡献,还推动了砂拉越科技、基础设施和经济成长,成为砂拉越乃至全国经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砂拉越拥有全国约60%以上的天然气储量,这一现实使得资源权益不仅是历史问题,更是当代政治经济利益核心之一。持续争取公平的资源治理,既是历史正义的延续,也是确保未来世代福祉的必要战略。
结语:历史与法律的不容撼动
砂拉越从1910年开始的油气开发历史、1958年建立的资源法律体系,以及《马来西亚协议》第73条对既有法律延续的明确保障,共同构成了砂拉越油气资源权益的历史性与法理依据。这些既非凭空主张,也非短期政治策略,而是深深根植于法律与历史之中。
在联邦与州之间的资源治理争议中,承认这些事实的不容置疑,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公平协商,不仅是对砂拉越人民权益的尊重,也是马来西亚联邦长期稳定和共同繁荣的根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