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反“割让”时期 2
(55) 1946年维纳割让砂拉越给英国激起反割让运动
1946年2月8日维纳·布律克(Rajah Vyner)决定将砂拉越“割让”给英国政府,使其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的消息於1946年2月8日首次曝光;砂拉越人民的反应不一,大多数马来人强烈反对将砂拉越割让给英国政府。英国代表就割让问题在砂拉越各族群中进行了调查。
1946年维纳·布律克将砂拉越割让给英国作为其直辖殖民地,以换取他和他的三个女儿可观的养老金。但是,早前所指定的拉者继承人安东尼布律克,及砂拉越议会的大多数本土议员,反对将砂拉越割让给英国,安东尼随後在砂拉越开展了为期五年的反割让运动,旨在撤销砂拉越的被纳入英国新殖民地地位。1949年,在砂拉越第二任英国总督司徒华爵士 (Sir Duncan Stewart)被罗斯里·多比 (Rosli Dhobie)刺杀後,安东尼受到英国军情局第五处的密切关注,但没有发现他知道刺杀阴谋的证据。2012年,一份来自英国国家档案馆的解密文件显示,安东尼.布律克与司徒华遇刺案没有任何关系。
1946年4月24日维纳在《砂拉越政府宪报》公布“让渡”(割让)计划,目的是要确保“让渡”计划顺利实现。维纳·布律克持的理由是在日本占领期间,砂拉越共损失了2300万英镑(不包括砂拉越石油公司的 5700万英镑损失),他没有足够的资源来重建砂拉越,( 按:没有公开讲出的是,他更加无力偿还英澳开出的天价“光复砂拉越”军费)。
(56) 1946年反割让领袖Abang Haji Abdillah
1946年马来国民协会(Malay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arawak(PKMS)成立。由Abang Haji Abdillah(13/10/1862 -21/11/1946)和哈芝莫哈末卡欣领导的反让渡运动,受许多砂拉越人民,特别是马来民众的坚决支持。
(57) 1946年青年社要《九大原则》马来同胞要保持独立国家
1946年4月古晋华侨青年社坚决要求政府落实《砂拉越1941年宪法》中的《九大原则》,给予砂拉越的自治独立。
绝大多数马来同胞要砂拉越保持一个独立的国家,强烈反对国王维纳布律克把砂拉越“让渡” 给英国做殖民地。
华侨青年社坚决站在反让渡立场,批判末代拉者的“让渡”是出卖砂拉越人民,发动各社团联署,申明总侨长王长水等没有征求华社意见,无权代表华社去同意“让渡”。不过与左翼组织相比,亲国民党的华人群体就对让渡一事无动于衷,在拉者召集的“国会会议”上,三名华人“议员”均对让渡一事表示赞同。另外虽然都是反让渡,但华侨青年社的目标却与马来人大不相同:华侨青年社是希望砂拉越能实现自治乃至独立,而马来人也要求自治独立(在马来同胞的公开横幅标语上写着:我们要独立,不要做英国殖民地),但在政体上接受维持君主制等。因此二者在反割让运动中多少有些貌合神离,但马来人的行动却比华人要激进得多。
1946年5月2日英国两位国会议员,召集砂拉越各族代表,听取对“让渡”的意见。代表马来族的马来国民协会坚决拒绝“让渡”。达雅族代表则要英国先履行1941年的《砂拉越宪法》。大部份华族和印度族则支持“让渡”,或不关心“让渡”。马来族代表强烈批评华族和印度族支持“让渡”。
(58) 1946年英国承诺承诺砂不会被纳入马来亚联盟并最终要恢复砂独立的权利
1946年5月10日一份有关砂拉越割让问题的报告被汇编并发送给伦敦的殖民地办公室,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然而,据ABC墨尔本电台报导,Rajah Vyner Brooke将获得100万英镑作为割让砂拉越的补偿。这给人一种印象,即维纳试图为了个人利益出卖砂拉越——这与《1941年砂拉越宪法》形成鲜明违背的对比,因为该宪法原本已经规定砂拉越将在布律克的指导下走向自治。由於日本占领,宪法没有得到实施。
拟议的割让也受到当地马来报纸《砂拉越前锋报》的批评,因为砂拉越当时是英国的保护国,但英国并未尽其责在1942 年保护砂拉越免受日本入侵,而却在日本投降后,图谋攫取砂拉越。此外,英国只会在砂拉越被割让为直辖殖民地後,才会批准重建砂拉越的金融贷款。因此,英国对砂拉越的要求被视为是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占有砂拉越的自然资源。
除此之外,英国殖民部还试图将英属马来亚、海峡殖民地、英属北婆罗洲、汶莱和砂拉越合并为一个行政单位。更早前,从1870年到1917年,英国人还曾试图干涉砂拉越的内政,但遭到拉者查尔斯·布律克的坚决抵抗。直到1940年,英国人还试图干涉安东尼布律克的继任问题,并敦促维纳布律克签署1941年的协议,还在砂拉越派驻一名英国顾问。英国人也对澳大利亚打算接管砂拉越的军事管理感到警惕。因此,英国政府希望在澳大利亚人之前控制砂拉越。
1946年5月15日至17日割让法案在砂拉越议会进行辩论。
1946年5月16日法案二读。35位立法议员里18位支持,16位反对,一位弃权。25位本地议员中,12位支持,13位反对。9名英籍议员里6名支持。马来人对砂拉越议会这种投票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欧洲官员等局外人参与了决定砂拉越命运的投票;如果不投票支持割让,一些华裔代表将面临生命威胁。
1946年5月17日法案三读。19票支持,16票反对。土着9票支持,12票反对;印度族1票反对;华族2票支持(陈木林、邱炳侬,王合隆称病缺席);英籍议员8票支持,3票反对。[ 注:(1)本地议员11票支持,13票反对。若没有英籍议员,让渡法案肯定否决;(2)若华族议员投反对票,结果是17票支持,18票反对,让渡法案也一样被否决。]
1946年5月18日Rajah Vyner Brooke和英国代表C.W. Dawson在古晋阿斯塔纳签署《割让法案》,砂拉越作为英国直辖殖民地的割让於1946年7月1日生效。同日,Rajah Charles Vyner Brooke 就砂拉越作为直辖殖民地的好处发表演讲:… … “ 尽管如此,我还是做出了这个决定,因为我知道这符合砂拉越人民的最佳利益,而且在现代世界的动荡中,他们将从英国统治的经验、力量和智慧中受益匪浅”。
1946年5月25日在伍禅等人的推动下,砂拉越华侨青年社成立,其以《青年》半月刊为阵地,面向广大华侨进行宣传,还深入古晋中华中学招募学生入社,兴办了义务夜校为在职青年提供教育机会,还拥有宣传左翼思想的歌咏队、舞蹈团与话剧组,是当时最活跃的青年团体,拥有11个青年分社,社员共达2000多人;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的一些领导人曾是该社社员。古晋华侨青年社站在反殖立场上反对砂拉越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批判末代拉者是在出卖砂拉越人民,还向各华人社团发动联署反对让渡。
1946年6月26日英皇签署《砂拉越割让令》1946年7月1日英国政府在砂拉越人民,尤其是马来族同胞最强烈的反对声中,从维纳·布律克手中,将砂拉越王国,正式接受 “割让”为其“直辖殖民地”,但也公开「承诺砂拉越不会被纳入同样于1946 年成立的马来亚联盟,并最终要恢复其(砂拉越)独立的权利」。从第一任总督到第四任总督1963年9月16日离开,砂拉越被英国直辖殖民长达17年。
(59) 1946年反割让的三大理由
1946年7月1日-1950年3月1日砂拉越反割让运动(马来语:Gerakan Anti-Penyerahan Sarawak),又称砂拉越Anti-Surrender或anti-cession反让渡运动,是砂拉越历史上一项为了反对英国人将白人拉惹(White Rajah)管理的独立砂拉越王国(英国保护国)被强行改为英国直辖殖民地,而暴发的以马来民族为主导的争取砂拉越独立的大运动。这场反割让争独立运动由1946年7月1日持续至1950年3月1日。砂拉越反让渡运动的导火线是维纳·布律克(Vyner Brooke)於1946年2月8日决定将砂拉越让渡给英国政府,使其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
反割让者的理由是:
(1) 这项举动触犯了由其自己制订的1941年砂拉越宪法(英语:1941constitution of Sarawak)里头的一项条文——「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赋予砂拉越自主权」to give self-governance of Sarawak to the locals。 其次,
(2) 砂拉越人民深信在布鲁克家族的统治下,砂拉越最终能取得独立,但布鲁克家族的继承人安东尼·布鲁克无法继任为下一任拉惹。除此之外,
(3) 这项决定也没有获得砂拉越土着的同意。英国政府曾经和当地人民展开对话,但其依然在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而仅获得英国官员和非当地居民支持的情况下,於1946年7月1日宣布砂拉越正式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