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附录 2
爱护华教也要遵章守法
爱护华教也要遵章守法
(我看董总纠纷之一)
(2015年6月)
—鹏翔
董总所谓的“改革派”和“保权派”的纷争已持续一年多,矛盾不但没有缓和,反而不断加剧、加深,已提升到你死我活的恶斗阶段。其斗争的惨烈,令人毛骨悚然。其连续剧的紧张,刺激令人应接不暇,嘡目结舌。
华教先贤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宁可公民权被剥夺;宁可坐穿牢底;宁可倾家荡产而为之奋斗数十年,捍卫华教仅剩的一片蓝天,竟遭到如此残酷的摧残,让真正爱护华教子民痛心疾首!
从以下几个方面,不难得出究竟他们在斗什么?在争什么?也不难得出谁是谁非。
一、简单回顾纠纷的演变过程。
2013年6月,叶新田在无竞争情况下,再次蝉联董总主席(2005年他开始担任主席)
2013年7月28日,董总发动百万人签名运动,号召人民反对《教育大蓝图》中不利华教的条文。这时的董总是团结一致的。
当签名达到50万人时,有几位中委提出不必进行签名,不同意把签名表格呈交联合国。
2014年中,方天兴宣布建成第61间“独中”即关丹中学,并提出关中生应考统考的课题。揭开了董总内外的激烈争论。焦点是关中是不是独中?关中生可不可以考统考?
2014年7月26日,傅振荃提出“董总发言人机制”9月7日经中委会修改后,确定主席为董总唯一对外发言人而通过。
10月25日,六州联署要求开特大,罢免邹寿汉署理主席(邹寿汉也是在2013年选举时无竞争下当选的)
11月5日,叶新田以四大理由,拒绝召开特大。
11月15日,叶新田发出在12月7日召开特大,以解决关中生考统考问题。
11月28日,傅振荃等18中委“告社会大众书”,并联署要求叶新田解散中央,进行改选。叶新田以不符章程而拒绝。董总内部矛盾扩大到社会层面。
12月7日,傅派18位中委抵制特大,特大流会。
12月19日,十八中委又提交联署信,改口说要求召开中委会,讨论解散和改选事宜。
2015年1月3日,叶新田发出17/1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傅派公开抵制,17日中委会流会。
1月6日,傅振荃以秘书长名义发出通知,1月20日召开中央会议。
1月9日,叶新田发律师信,限傅秘书必须于12日之前撤回通知信。傅秘书拒绝收回,并公开宣称20日会议必定召开。
1月15日,叶新田正式人禀法院,提控18中委,申请庭令,阻止20日中委会召开。
1月20日,法庭首次开审,劝请双方和解,取消20日中委会。
3月20日,法庭宣判,谕令叶新田必须在二十一天内召开常委和中央委员会,并须纳入改革派提出的是否解散中央,重选的议程。换言之,法庭宣判叶新田是合法主席,同时说明这两个议题是应该讨论的。
3月21日,叶新田宣布撤除两位由他之前委任的中委一刘天亮、钟伟贤。
4月9日叶新田根据法庭谕令,召开常务委员会,否决董总必须解散和重选的议题。
4月14日叶新田根据庭令召开中央委员会,通过数项决议。包括冻结行政部主任孔婉莹的职务,限七天内给予解释。
傅派抵制叶派召开的两会,并声明叶新田召开的两会是不合法的。同时召开“紧急中央会议”否决叶派决议,命孔婉莹继续留任。并聘请保安“保护”孔主任“照常上班”。
5月7日叶新田宣布撤除孔婉莹行政主任的职务,同时冻结资讯局林纪松、产业局钟伟前职务,限7天内解释,由另三人接替。即日生效。同日也骋请保安,保护行政处安全。
晚上九点,傅振荃等数位中委带同被开除职务的孔婉莹和被冻结职务的林纪松等,五辆车夜闯董总行政部企图搬取文件。
十点被闻风而至的叶派人马阻拦。双方展开华教史上最精彩刺激的拉锯战,至到5月8日下午五点,在警方人员和叶、傅两派代表见证下,从教总职员张承惠的车后厢里,拿出一箱董总文件。(精彩详情可参看5月9日各大报章新闻)傅振荃说:那是要在8日送去反贪局告叶新田的文件。……
纵上所述,人们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事件是“改革派”步步紧迫,主动进攻的。“保权派”是见招拆招,采取守势和被动的。
二、谁代表多数?谁代表少数?
改革派说,他们有18个中委,叶派只有14位,所以他们是多数。
保权派说:傅派18人中的两个早在去年11月初已被他们所属洲撤换其代表杈,由他人替代。刘天亮和钟伟贤两位中委也在三月二十一日被叶主席撤换。所以保权派有十八位,改革派只有14位。
不论两派谁是18位也好,14位也好,真的就能证明是代表多数或少数了吗?未必!!
董总是全体热爱华教同胞的资产,不是32位中委个人的资产。董总是捍卫华教的堡垒,董总的中央委员是由各州董联会推选25位代表,加上叶主席委任7位代表,共32人组成。他们的唯一使命就是执行华社的意愿,带领华社捍卫华教的存在和发展,当两派自以为自己是代表“多数”的时候,应该问问华社中大多数是支持哪一方?
华社的大多数是支持哪一方?反对教育大蓝图的百万人签名运动,已经带出明确的信息。响应百万人签名运动最初七十万人是在董总纠纷还未表面化时签的。董总纠纷公开化后,还有20多万人响应签名,值得一提的是,这二十多万人中许多是在叶、邹两老在场的时候签的。有一万六千人是董总纠纷进入白热化的四月份,在不支持签名运动的中委地盘一砂拉越。由民行党发动,在短短半个月内签的。
这近百万人签名带给人们的信息是什么?百万同胞(也包括其他民族)并不关心谁当董总的主席,他们关心的是:“必须坚决反对教育大蓝图中不利华教发展的条文。不许摧毁华教先贤用血汗争取来的权益。必须捍卫宪法赋于各族继承母语教育的权益”。
谁能支持并领导百万签名,谁就会得到支持。谁真正捍卫华教利益,谁就会得到支持。这就是民意!!这才是真正的多数。
三、解散中央,重选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吗?
叶新田已无能力团结傅派共事,应该撤换?傅振荃也不能团结叶派共事,也应该撤换?
谁能授命于危难,挽救董总于不倒?新的主席有能力团结两派人马共事吗?
是不是两派人马全退,由华团、教总、林连玉基金或外面的华基政党接管董总?他们能带领华社反对“大蓝图”,捍卫华教,保卫董总的统一吗?
新的中央就算勉强产生,但每个中委都有个自的“章程”,视董总章程为无物,谁能保证乱相不会重生?不解决中委遵章守法的道德观,再重选一百次。也不能“平乱”,只能越来越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章程、董总的中委,按照董总的章程办事,还有甚么纠纷不能解决?
对章程有不同的解释,那就交给各州董联会公投。还不能解决,请出人民(老板)来判决。
无法可施最后由法庭来判决,国法大于章程,按法律办事还有什么纠纷不能解决?
有章不守,有法不依,已根本不是内部矛盾。
四、叶新田必须下台吗?
一,叶新田1989年进入董总服务,2005年被选为主席,2013年改选时在无竞争对手情况下,蝉联主席。这是名副其实的众望所归。
二,叶新田坚定带领反对“大蓝图”的百万人签名运动,坚决捍卫华教应得权益。这是符合民心的。
三,叶新田严守董总章程、按章行使主席的职权,没有违规违章。20/3法庭的判决已经肯定这一点。
如果说,叶新田没有能力解决内部纠纷,所以只有下台、重选。试问法官可以如此判案吗?
甲指控乙偷窃,人赃俱获,乙不认罪说东西是自己的,反指控甲诬蔑毁谤。法官无法鉴定东西是不是贼赃,宣判各打五十大板。判词是这样说:“你们两个都有罪,甲不应指乙偷窃;乙也不该指甲诬蔑毁谤”。
有人说:叶新田不该违反章程,六州联署要求开特大,而拒绝召开。叶说他提出的四点,拒绝召开特大的理由,也是在遵守章程的完整性。
有人说:叶新田刚愎自用,得罪许多人,不能团结更多人一起工作。这只是他个人的缺点和不足,不能和罪状并列。
有人说,叶新田不该把华教问题带上法庭。叶说:傅派公然分裂董总,如果傅派收回一月六日的通知信(召开中委会),他也不会人禀法庭。
服务董总23年(1989-2013),其中包括2005年起担任主席的叶新田,2013年6月又被一直推选为主席,却因2014年11月5日拒绝召开备受争议的“罢免邹寿汉”的特大,成为必须被打倒的对象。不到两个月时间,矛盾竟演变成“叶邹不倒、华教必亡”。要另立中央、否定叶的领导,其目的是夺权还不明显吗?其所指的罪状能令人信服吗?
而对华教面对最大危机的教育大蓝图不闻不问的所谓“改革派”却成了替天行道、挽救董总的救星。其中奥妙能不令人质疑吗?
五、另立中央,搞分裂是绝对错误的。
改革应包含更进步,改革应使不完善的章程更完善,改革必须在现有章程基础上进行修改或增减并经中委通过,经注册局批准后执行。
脱离,甚至故意违反现有章程的约束,不著边际的空喊改革,不遵章、不守法、随心所欲、胡作非为,这不是改革,是捣乱!
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另立中央”,搞分裂的理由。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宪法允许同时存在两个政府的。也没有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允许同时有两个中央的。
董总是一个捍卫华教的堡垒,不容分裂,任何执意制造两个董总,另立中央的“改革派”,只能彻底暴露他们改革是假,夺权是实的丑恶嘴脸,必将遭到华社的唾弃。
六、小结:回归原点
一,改革必须在原有章程基础上,按部就班,经过内部协商,修改章程后达到目标。
二,身为中委如不遵章守法,重选一百次。董总还在乱,只会越来越乱。
三,马上停止一切“鱼死纲破”的恶斗循环。
已上法庭的,等待判决。即刻停止“占领行政部”,“请教注册局”“干扰独中行政部”……等罪恶行为。
四,回归章程,尊重并执行百万签名同胞的意愿。等到2017年,董总肯定不会亡。
五,执著“义气”,竞显“强大”,另立中央搞分裂。 总即刻不死也半身不遂。华教前途等著盖棺。
谁之过?谁得利?孰重?孰轻?身为华教领导工作者三思!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