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革命烈士节的决定;
关于恋爱、结婚和爱情生活的决定;
追认革命烈士为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党员的通告;
关于若干问题的决定;
关于开展思想上组织上批修的决定;
放手积极建立武装斗争基地号召书;
关于立功授奖的决定;关于处罚革命叛徒的决定;
关于限制群众进森林;
关于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战略战术的规定
关于革命烈士节的决定
(1977年9月19日)
为了每年能够统一的悼念革命烈士,学习和发扬革命烈士的高贵革命品德,以及培养阶级爱恨感,并激发大家为北加里曼丹的民族解放事业勇敢战斗和勇敢牺牲,所以本分局认为有规定革命烈士节的必要。
6月16日,是北加里曼丹优秀革命战士王仰仁在敌人极端残酷的折磨 下,顽强不屈地为革命英勇献身的一为了悼念和向他学习,规定这—天为烈士日。
在“6.16”烈士节这一天,凡本分局所领导下的党、军单位和各种 革命群众组织,都必须依际情况的可能举行追悼活动。
关于恋爱、结婚和爱情生活的决定
(1977年9月19日)
为了确保每一位同志对恋爱、结婚和爱情生活处理得更加革命化、战斗化和更有利于人民服务,本分局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位同志和战士的恋爱结婚或解除爱情关系须呈上领导批准。二,每个同志争取在24岁(女同志则22岁)之后才开始恋爱,在26岁(女同志,24岁)之后才结婚。
三,恋爱对象之间只能以同志的关系相处之,不得超越一般同志关系而生活之。
四,在恋爱阶段不许可发生性关系,但未婚爱人之间可以比一般同志相对亲密关系相处之。
五,在恋爱阶段爱人之间的谈心和接触须受适当的监督,也不允许为了爱情而远离同志或集体过单独生活。
六,男女同志和未婚的爱人不允许同睡,而睡觉时须隔离。
七,已婚夫妇有条件时,领导或同志须让他们单独过爱情生活。
八,在不同工作单位工作的爱人,领导上须根据实际的可能规定期限争取让他们有机会过 适当的爱情生活。
九,已婚或未婚爱人牺牲一年之后,可自由再恋爱或重婚。
十,不正当的对待恋爱、结婚和爱情生活的将受到适当的处罚。
1972年8月5日规定,1977年9月1日修改
追认革命烈士为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党员的通告
(1977年9月19日)
在伟大的反马武装斗争中,我们有一批北加的优秀战士,他们为了北加的民族解放斗争和武装斗争英勇壮烈的牺牲了,他们为民族解放无私的承担了最大的个人牺牲和作出了最宝贵的贡献。他们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的。
为了表示党、人民和每位同志对烈士们的深切悼念和崇敬,为了照顾他们生前要求入党的崇高愿望,以及根据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党上决定追认一批革命烈士为光荣的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党员。
现名列如下:
狱中斗争追认的党员 升斗(王仰仁)、李秀(邱善尧)等同志。
边区第三支队追认的党员 蔡建国(蔡耀雄)、杨利民、工青、瑞萍、罗平(沈智威),宋苗枝等同志。
中游武工追认的党员 蔡铁军(丘亚陶)、刘新华(温振南)、吴昊(吴云南)、 为民(白益忠)、周天来、黄永发、巴乐、坚韧(许保乐)、 必公(江先发)、友如,李风(Imbat Ak Akam)、坚持(杨如昌)、耶谷(蔡国英),朝东等同志。
下游武工队追认的党员 陈仁(陈明存)、沈新明(沈耀斌)、黄祯华(爱国)、光明(李清希)、武权(江绍彬)、雄志(刘深锐)、烈火(刘世火)、志雄(钱秀光)、向辉(黄厚桃)、东云(吴启 顺)、丹莉(袁锦香)、忠革(刘扬振)、苦学(刘忠东)、苦练(邓伦平)、为英(黄希光)、梅花(詹赛英)、献军民(黄华道)、鲁清(李道进)、 红火(何秀云)等同志。
OMT武工队追认的党员 活虎(江先余)、阿强(严品干)、纪平(蔡布家)、江涛(黄天华)、志锋(王聪顺)、董夺权(黄理定)、东兵(王丽珍)、朝晖(林秋云)、建秀(吴贞和)、向群(温秀 琴)、胜意(刘殿锐)、向阳(黄仕武)、坚持(沈秀琦)等同志。
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关于若干问题的决定
(1977年9月19日)
(一)关于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中央第二分局恢复活动的问题。由洪楚廷同志代表党中央和中央第二分局委任王连贵、温贤定和Ubong等 同志为中央第二分局委员,并经与会委员商定洪楚廷同志任中央第二分局代理书记,王连贵同志为副书记。
(二)关于北加里曼丹人民军的组织的决定。具体决定:1,把北加里 曼丹人民军总部改称为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总司令部,北加里曼丹人民军主任改称为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总司令,并决定洪楚廷同志任政委兼总司令,王连贵同志任副政委,Ubong同志任副司令。2,决定组织北加里曼丹人民军参谋处,委任洪楚廷同志为参谋处主任,并委任文忠、向东、学东、怀武、求实、高岩和三民等同志为后补委员。3,决定组织北加里曼丹人民军医药卫生处, 委任张秀琴同志为医药卫生处主任,并委任学英和勇劲同志为委员。 4,决定改建武工队为支队。
(三)关于刊物的决定。主要的决定:1,决定停止《群众报》的出版。2,创刊《红星》杂志作为二局的机关报,委任洪楚廷同志 为主编,并委任王连贵、温贤定等同志为编辑委员。3,创刊《 人民军报》,委任志昂、思阳和高岩等同志为编辑委员。
(四)关于北加里曼丹共靑团组织问题。决定成立北加里曼丹共青团, 规定每年10月29日为成立日,也规定每年的10月29日为北加青年日。
(五)关于北加里曼丹伊班兄弟党的组织问题。决定成立北加里曼丹伊班兄弟党,并规定每年8月19日为其成立日。委任Ubong同志为北 加里曼丹伊班兄弟党主席,怀军同志为秘书,委任Ubong同志、 怀军、髙岩和保国等同志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并委任Ubong同志为 执行委员会主席和委任怀军同志为执行委员会秘书,以加强雇动工作。
(六)关于加强盟的活动问题。决定组织北加里曼丹民族解放同盟拉让江执行委员会,委任王连贵同志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并委任文忠、怀武、求实和志方等同志为委员,以加强推动工作。
(七)关于加强农会的活动问题。决定组织砂拉越农民协会拉让江执行委员会,委任学军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并委任向东、武英和铁汉等同志为委员,以加强推动工作。
关于开展思想上组织上批修的决定
(1977年9月19日)
为了将文铭权主席所提出的批修整党进行到底,我们有必要继政治和军事批修之后进行思想上组织上的批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深入的认识犯右倾投降主义和修正主义错误的思想根源,更好的肃清修正主义的流毒,加强组织建设,更好的完成批修整党和反修防修的任务。
我们是从维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纯洁性,反修防修和加强组织的建设的髙度出发进行思想上组织上的枇修也即进行一场斗私批修(主要批思想上的修)、改造世界观和加强组织纪律性的小运动。
通过思想上的批修,我们要达到更好的认识什么是修正主义思想和什么是我们犯右倾投降主义、修正主义错误的思想根源,从而更痛恨修正主义思想,更坚决认真的进行斗、批、改,更好的反修防修。通过组织上的批修,我们有达到更深刻认识组织纪律性差、宗派主义的危害性,而坚决克服组织纪律性差及宗派主义的倾向,加强组织纪律性和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上的建设和增强党内团结。
从思想上组织上批修的具体办法:
一,要通过各种的形式大力鼓动同志们投入思想上组织上的批修,并写好决心书。
二,召开研究会,搞通什么是修正主义思想和什么是我们这次犯路线错误的思想理论根源,研究怎样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和怎样克服及避免宗派主义。
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努力培养无产阶级感情。培养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党、 对领导、对同志和对人民的深厚阶级感情,培养对错误路线和对叛徒的刻骨仇恨感。
四,使同志们更自觉更认真的坚持在武装斗争中搞好斗、批、改,并出现新的革命姿态。
五,使同志们更刻苦、更理论联系实际,更系统的攻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目前要着重学习毛主席有关思想性质、组织纪律和哲学的文章,并掀起有关新的学习热潮。
六,召开批判会,批判不彻底革命性(缺乏一心一意、不怕苦、不怕死的为人民服务),批判公私溶化沦,批判不坚持斗争原则,批判主观唯心、折衷主义等修正主义思想,以及批判组织思想纪律性差和宗派主义。
七,要大力提倡和发扬反潮流,共产党三大作风、毛主席的“两个务必”、民主作风和调査总结等革命优良传统。
八,干部要总结过去的政策思想工作,多研究多写有关思想性质的问题,更切合实际, 生动、有力的进行政治思想工作。
同志们,只要我们将批修整党和思想上组织上的批修进行到底,我们一定能够更好的创造革命新局面,我们的前程也一定能够更好的创造革命新局面,我们的前程也一定更加光辉灿烂,让我们更奋发图强的力争上游吧!
放手积极建立武装斗争基地号召书
(1977年9月19日)
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的宝库中,我们了解到,要革命就不能不注重战争和战略问题。从北加的革命和革命战争中也证明我们不能不特别注重战争和战略问题。要注重战争,就不能不注重战争基地问题。
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半殖民地、殖民地的农民革命斗争,不论是中国或北加,都证明只通过一般战争还是很不够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建立农村根据地。没有根据地的战争,是不可能广泛深入动员群众参加战争的。在北加这个半原始半封建的殖民地社会,就更须要有根据地才能够动员土著民族参加战争,才能巩固发展战争。
但是在我们北加这样一个社会里,在武装斗争初期还不能够把民族团结好,敌我力量对比悬殊情况下,是不能够建立中国式根据地的,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人民的同情和少数人民坚决的实际支持,有新型的人民武装力量,有共产党的领导,敌人兵力的不足,再加上有可利用的广阔森林和交通不便等条件,北加式的低级根据地(武装斗争基地)还是能够建立和发展的。
这种北加式的低级根据地,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四周围有群众的森林里。我人民武装力量,在森林里建立起武装据点,实行军政训练,开展生产(实现不同程度的粮食自供),经常出到群众区宣传组织群众和打仗,敌人进森林来又要不失时机的开展战斗,条件许可下还要吸收革命群众参加基地建设。我们把这种根据地,叫做武装斗争基地。只要有了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的武装力量,群众的支持,可利用的森林,就能够建立这种武装斗争基地。这种类型的武装斗争基地,是半原始社会经济的直接的必然产物。
从过去我们十多年的武装斗争经验证明,在北加这个半原始半封建的殖民地小国里,不论是在国内的森林地区或边区的森林地区都能够有条件建立武装斗争基地,可仿照毛主席在井岗山斗争时期的战略战术, 概要的说是:
(一)固定的森林地区割据以波浪式的逐步把武装斗争开展去。
(二)集中兵力以对付敌人,分散兵力以争取群众。
(三)实行毛主席的“敌进我退,敌驻我拢,敌頻我打,敌退我追”的战术原则。
(四)敌人来了要用地雷战、麻雀战、陷井战和伏击战打击敌人,
(五)有条件大搞生产的就大搞,能秘密小搞的就小搞,或者两者兼搞,但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我们要在北加建立根据地,一定要走长期曲折艰苦的道路,我们可先住在森林地区建立武装斗争基地,之后将可能在群众区建立根据地。建立武装斗争基地,是为建立根据地创设条件的。
我们和中国的武装斗争和革命根据地,但由于情况的不同,在具体的解决根据地问题上绝对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应有我们不同的处理办法。但由于我们在对待根据地的问题上,犯 上了经验主义的错误,所以不能及时的解决北加这个重要的问题,致使有了根据地还主动取消了根据地以至更主动取消了大部分军队,差点就取消了一切,这个严重的历史教训,我们是永远不能忘记的。
我们的武装斗争一开始就走上建立武装斗争基地的正确道路,而且在印尼边区坚持了好几年,为北加的武装斗争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可是后来由于受到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路线的干扰,我们才取消了基地。今天基地虽然己被取消了好几年了,但建立基地的基本条件仍然存在。我们北加人民,不能一错再错,必须紧握时机和坚决地走上建立武装斗争基地的道路。
我们北加人民,从不懂得革命,从不懂得武装斗争到懂得武装斗争,这都是一个接一个的新飞跃。并且每一个新的飞跃,都很大程度的推动了北加革命的新发展。今天我们北加革命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飞跃一就是从搞武装斗争不懂得建立武装斗争基地到懂得自觉建立武装斗争基地的新飞跃。这也是我们武装斗争发展新的一个里程碑。
我们坚信北加里曼丹的民族独立解放,只有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得到实现。我们也坚信,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不坚决建立农村根据地。在当前北加的武装斗争中不坚决建立武装斗争基地,武装斗争还是一句空话。在当前我们不走上建立武装斗争基地的道路,我们的武装斗争就不能巩固发展,甚至会走向失败的道路;反之就必将逐步甚至迅速走向巩固发展,就必须能够创造武装斗争的新局面和迎接武装斗争的新高潮。因此,积极建立武装斗争基地,是我们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战略任务。建立武装斗争基地的道路是我们革命斗争和武装斗争必由之路,而且武装斗争基地也是我们武装斗争前进的明灯。我们一定要下最大的决心,满怀革命雄心壮志,勇敢的攀登这个革命武装斗争的髙峰。我们号召同志们紧急行动起来,自觉的利用不同的森林地区建立各种类型的武装斗争基地!坚决勇敢地向建立武装斗争基地进军!坚决勇敢的前进!
关于立功授奖的决定
(1977年9月19日)
为了激励我军各个战斗集体和每个指挥员战斗员,更能发扬革命的积极性和革命的大无畏精神,为武装斗争作出最大的贡献,本司令部实行立功授奖的制度。
今后凡是战斗的集体和个人,为武装斗争作出了一般不易作出的大贡献可立特等功,作出了大贡献的可立一等功,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可立二等功,作出了可贵贡献的可立三等功。凡有功应该授奖的,由各领导机关向本司令部建议,最后由本司令部审査决定。
关于处罚革命叛徒的决定
(1977年9月19日)
自从我们开展革命斗争和武装斗争以来,革命叛徒造成对革命和人民利益的破坏是很大的,是罪恶难容的。为了减少革命叛徒对革命的破坏,实有对革命叛徒实行处罚的必要。处罚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屡劝不改,死心塌地,或者广大群众坚决要求处死的,可判死刑。
(二)由于叛徒而造成同志或群众流血牺牲的必须偿命。
(三)携带武器准备投敌的,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重则死刑。
(四)由于叛徒的出卖而使同志或群众坐监受苦的,解放前将依罪状轻重给予适当处罚, 解放后将会受到劳改的处罚。
(五)由于叛徒而造成党或部队或群众财产损失的必须赔偿。
(六)对于受客观条件所限制不能实行处罚的,保留处罚权力直至受到必须的制裁为止。
(七)曾叛变革命,而改过自新,给以从宽处理。
(八)将给叛徒以将功赎罪的机会。
(九)禁止枪决逃兵,违者追究责任。
我们再次警告所有革命叛徒,并希望他们坚决改过自新,我们更希望所有革命同志和人民军战士,努力认真改造世界观,坚决不当叛徒, 死也不当叛徒,誓死将革命斗争和武装斗争进行到底!
关于限制群众进森林
(1977 年 10 月 1 日)
限制群众进森林实行武装割据森林,这是武装斗争进一步巩固发展必定要采取的重要战略决策在目前我们坚决限制群众进森林(政府保护林),就更有利保存发展自己,有利建基地搞生产有利调动敌人兵力而支援群众区活动,有利加重敌人的军事负担,有利开展杀敌夺武和制造斗争形势等等。显然地这是一个重要的战略决策,我们必须坚决执行。执行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在我军活动的范围内凡是有森林,不论是否就利用,都必须实行限制,以迷惑敌人和分散敌人注意力。
(二)划分限制范围内,必须实行军民兼顾和民主协商的原则以免损害军民关系。
(三)必须使群众了解到,这个战略决策是保存发展武装力量和打击消灭敌兵所不可少的。同时也使他们了解到今后再进入限制区的森林将会有生命的危险,促使自觉合作和遵守。
(四)今后对于不遵守我军规定的,必须不断的反复说服教育和给予必须的惩罚。
关于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战略战术的规定
(1977 年 10 月 26 日)
为了加强北加里曼丹人民军的战略战术的指导和健全我军的领导机关,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中央第二分局决定成立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战略战术研究处。关于这个研究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 法规定如下:
(一)研究处的主要任务是关心研究军事上的战略战术,为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总司令部提供战略战术的建议。
(二)研究处每四个月必须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总结战略战术的会议,不能直接参加这种研究总结会议的研究员,每四个月必须向研究处提出关于战略战术的书面意见。
每位研究员认真向革命负责,更努力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改造世界观,更注重战争和学习军事,更关心敌我军事斗争的新发展,更自觉的研究战略战术,以便个个都能够成为立场坚定、足智多谋的好红色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