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水中倒影

大选在即,局势多变,眼前小国马来西亚可能出现怎样的变化呢?

NONE早在苏禄军入侵沙巴事件发生之前,首相纳吉已经说过将不惜一切捍卫布城,更扬言不惜粉身碎骨也要捍卫政权。沙巴事件发生后,《马来西亚前锋报》与《第三电视》第一时间挪用菲律宾媒体,铺陈公正党最高领导安华就是沙巴事件幕后主脑的社会观感。

至今几个星期以来,巫统掌控的媒体不断复制与铺陈,安华与一场阴谋息息相关。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因为反驳巫统将安华与阴谋挂钩,也在巫统媒体巧妙的挪用下,进一步灌输并强化军警人员对沙巴事件形成既定看法,现在更遭援引煽动法被控上庭。正当多位前军队高官加入公正党之际,巫统以及其媒体巧妙地借用沙巴事件,打造指责巫统政权等同于指责军警的意识形态枷锁。

关丹大街上将蔡添强“吊死”的举动,是要浇熄军警人员的清醒意识,让沙巴事件在名义上成为打击恐怖分子的行动,在军警的潜意识里边,成了为战死沙场的军警弟兄以及为保安部队挽回尊严的一场“战争”。就沙场上的意识形态而言,“蔡添强”是一场战争的祭品。

以打击恐怖活动之名

为什么要将沙巴事件入侵者定义为恐怖分子?更奇特的是,明知道操弄恐怖主义论调的危险,各类组织与社会精英对于沙巴事件与恐怖主义挂钩竟然显得格外平静。意见领袖没有意见,这在净选盟世代象征时代精神的小国,是不可思议的一件大事。

ngo demo at pkr hq anwar ibrahim sabah sulu intrusion 110313 11而今巫统第二号人物幕尤丁更扬言,民联企图制造骚乱。从纳吉与幕尤丁的言论,到巫统媒体铺陈的社会观感,再到绑架军警的意识形态以及将沙巴事件上岗到恐怖主义的层次,其弦外之音,难道仅止于沙巴事件上捍卫主权以及捍卫军警尊严吗?

我以为,定义恐怖分子,因为内安法已废,取而代之的国安法正是以恐怖活动区分政治活动,要犹如过去使用内安法般援用国安法,定义是个关键。 现代国家讲究依法行事,尽管立法过程备受争议,但是眼前主权受到侵蚀,恐怖分子危害国家安全,任何人只要与恐怖活动存有一丝关系,一个政权可以援用国安法,捉!

国安法打击范围更广

内安法与国安法的根本区别是,前者可以不经审讯就扣留,后者可以不经妥当的审讯加以扣留。纳吉政权言之凿凿的转型计划,包含政治转型计划,短期内不可能如前首相马哈迪所说的一样,恢复《内安法》,但是,如何挪用国安法以便达到政治目的,我们只要回顾911事件后,美国等国家打击恐怖主义不遗余力的政权,如何制定或者援用其国家的国安法,当可推敲,沙巴事件上,一旦国安法被用以逮捕涉嫌恐怖活动的政治人物,并非奇想。

NONE国安法赋予的执法权限,包括扣留24小时后,可以延长扣留28天。试想想,一旦苟且残存的政权为了本身需要,在一场大选期间,可以让一批人消失28天,那会是怎样的一个局面?再加上国安法赋权,可以全面渗透以及窃听任何嫌疑犯走动范围的建筑物,以及所有在该范围的人士的所有资讯流通管道,包括手机、手提电脑、电邮、面子书、文件等,再根据需要进行逮捕,那又是怎样的一个局面?

国安法可以让死人说假话

更奇特的是,国安法可以让死人说假话,如果有心人将一份文件置放在一具尸体身上,一旦执法人员从该死人身上取得该份文件,同样可以根据文件内容进行逮捕。国安法比内安法好的部分,是前者需要证据,但是,取得证据的手法是如此全面,就算把埋着的一只手臂挖掘出来,一旦手臂送交相关单位,发现手握一份文件,下一步行动是什么,我大可不必多言。

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指称安华可能被逮捕,很多人都轻视之。我以为,不但种种迹象显示安华可以在《国安法》下被捕,蔡添强就算躲得过《煽动法》,也可以在《国安法》下被捕。

但是,为了显示我有多么爱国,我恳请读者不要相信我的分析;我恳请意见人士继续保持沉默。但愿是我的想象力过多,大家请静待大选的到来。《国安法》比《内安法》好,打击恐怖份子好。

 

作者王维兴有个大肚腩和七件背心,跑不动所以把走路当运动;他搞政策工作兼处理“国务”,经常推荐大家“赞”政改研究所(KPRU)面子书。他置身事内,也置身事外,日夜工作,养家糊口之外,顺便换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