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我国宪法所谓的三权分立,已经支离破碎到由首相署区区的一名部长凌驾于议长,而议长的个人意志又凌驾于过时的议会常规(Standing Order)上。这么做的话,虽然国会议员名义上乃民选,但任何除了政府事务的事项,将永远排除在议会厅外。
【时政】绿色政改
让我们从私人议员提案谈起。
2008年5月,政治海啸后,甫成立的民联面临当季刚要召开的第一次国会会议。当时,公正党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提呈了一项私人议员提案(Private Member’s Bill),名曰“资讯自由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Bill)。
提呈这项法案的缘由,在于国阵政府把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Official Secret Act)当成其威权统治的护身符。
翻开过去的不良记录,曾有工程部长把攸关百姓的收费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法令。最近,更有连政府检定考试的合格分数也列为官方机密的大笑话。既然民联宣言承诺资讯自由,因此欲通过议会途径落实该宣言。
议会功能被架空
根据西华的说法,当时的国会秘书处的反应是“不知所措”。盖因在我国国会历史上,几乎没有议员曾经提呈过“私人议员法案”。后来,该法案虽然有被放上议事程序表(Order Paper),但是议长从来不会给予时间在议会内辩论。
2008年,许多人民才知道,原来有私人议员提案这件事,而且也知道私人议员提案,只会草葬在议事程序表内,根本就不会让其见天日。
有趣的是,当仅是负责国会事务的部长纳兹里被问及此事时,他的说法是:“西华应该尝试别的方式,譬如联络我,好让我可以安排国阵议员与公务员了解他的提案。”
人民更加知道,原来我国宪法所谓的三权分立,已经支离破碎到由首相署区区的一名部长凌驾于议长,而议长的个人意志又凌驾于过时的议会常规(Standing Order)上。这么做的话,虽然国会议员名义上乃民选,但任何除了政府事务的事项,将永远排除在议会厅外。
国会提问需14个工作天
2013年,同样是公正党的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苏仁德兰,质疑国会议会常规第22(2)条文,议员必须在国会会议召开前的14个工作天,提呈书面提问。14个工作天,如果加上周末,议员必须在国会开始前的20至30天提呈问题。这导致“新闻变旧闻,旧闻无人问”的情况。
苏仁德兰直斥这项要求不合理与没有效率,违反民主,并要求政府提呈动议,效仿英国两天前提问,甚至澳洲加拿大的即席发问,修改议会常规,将议员提呈问题所需的通知期缩减至不超过两天。为表抗议,他拒绝提呈该次会议的书面提问。
虽然如政改研究所研究员王维兴所言,苏仁德兰是要为议会民主的认知落差,讨回一个公道。然而,由于这项建议来自民联的私人议员(更贴切的的是来自非掌权者,我认为就算国阵议员一反常态以个人名义动议,亦不能获得通过。当然,没有国阵议员曾经胆敢那么做),它一如所料地石沉议会的大海。
比缅甸都不如?
2013年,许多人民才知道,原来14天的提问是那么冗长,而议会常规的限制是那么的过时、不民主与无效率。这还不包括问题次序的操弄(隐蔽重要问题,凸显吹捧掌权者的问题/答案)、书面回答的草率,还有部长/官僚的推搪。
问题是,人民需要多少个5年,还有多少个像西华或苏仁德兰的议员,才从更多的议会事件中,惊觉我国议会的不民主?
这两个单独的例子,还不包括国会迟迟没有成立特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导致222名国会议员永远共济一堂,商议从国防军购、教育蓝图的大事,到沙巴洛加维营(Kem Lok Kawi)京那巴鲁礼堂(Dewan Kinabalu)没有冷气(请参见2013年10月28日议事记录第52页)的鸡毛蒜皮小事。
除了津巴布韦,是不是我们也需要和缅甸比较,看看他们从数十年的军事独裁过渡到2010年选举后的国会,不止成立了诸多特选委员会,国会反对党领袖昂山舒吉甚至领导法治委员会?
国会也有ISA
一如所料,议会改革的倡议,势必刺激巫统与国阵的神经。苏仁德兰像之前的反对党领袖安华一样,成为“未审先判2.0”的受害者。
为什么说未审先判呢?理论上而言,当议员因触犯条规而需惩戒时,应该把事件转让到国会特权委员会(Jawatankuasa Hak dan Kebebasan),让委员会审理,并让当事人有抗辩的机会。之后,该事件才转回到国会,让全体国会议员决定。
如果当事人失去被审理与抗辩的权利,那未审先判条例就相等于“国会ISA”,因为苏仁德兰实际上失去了在国会内行动(进入议会厅)、言论(辩论)与结社(组党团)的自由。
就三权分立而言,议长虽然成为行政权的傀儡;但是在国会之内,他所拥有的权力其实比马哈迪更大(至少不需要总检察署的配合)。
民众理应批评民联议员没有全部出席深夜12时53分仓促通过的“未审先扣2.0”法令,但是也应该以同样的标准,批判性看待苏仁德兰冻结6个月议员资格的“未审先判2.0”,还有国会改革的必要。
思考推动国会改革
另外,无论是西华的浅尝即止或苏仁德兰的冲撞体制,媒体都聚焦在议会厅内的纸飞机或邦莫达的有样学样。国阵在形式上尝试模糊两者的分别,但是却鲜有媒体批判看待两者实质上的分别,那就是:一名只是犯上技术错误,另一个却面临半年的雪藏!
中文语境的使用者,更鲜有体认到如伊党沙亚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者,在折纸飞机抗议“未审先判2.0”事件时,要在马来文官方媒体承受巨大的压力。一如所料,民联撕纸张的行动被大幅扭曲放大,但是邦莫达动物园式的叫嚣,却没有上镜。
公正党作为改革政党且在国会年资尚浅,因此有新任者的优势洞察议会的伪民主形式与弱点。可是,由于国会民主就是国家民主的缩影,代议士固然责无旁贷,但是人民与媒体工作者更加要有这种高度,来思考要怎么参与国会改革的运动。
李健聪,马来西亚科技与工艺大学交通物流硕士,人民公正党环境局主任,第十三大选获选为彭亨士满慕州议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