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是人的基本需求,滿足了這些需求,人民才可安居樂業
政府於前日發布了《我的首間房屋計劃》,該項計劃內容為:『凡是在私人界服務至少6個月、 月入少過3千令吉的35歲以下年輕受薪者,都可向全國 25家銀行的各地分行提出申請,惟具備相關條件的自僱人士並不受考慮。』 一時之間,在朝領袖、各商會華團、各界人士(尤其是銀行及建築業)皆豎起拇指贊 好,部分百姓也紛紛表示歡迎。 我覺得我似乎被孤立了,因為我居然不因此而覺得開心。
住是人的基本需求,滿足了這些需求,人民才可安居樂業。 一直以來政府對房價皆是採任其隨市價漲的態度,政府這樣的態度固然可刺激房屋業市場,但相對的是增加了國民的購房負擔。 按政府的說法是,這項計劃將鼓勵青年購房,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利民計劃”。
我 相信政府雖有意幫助人民,可是採用的方法卻治標不治本。 政府要讓人民有自己的房子,可通過地方政府,介入及控制屋價,好好規劃發展地區,提供更優質廉宜的房子給民眾,屆時,人民自然有能力購屋,對這個計劃的需 求將減至更少,甚至沒有了。 政府這項計劃也是變相鼓勵人民向銀行借貸,成為負債者,怎麼可以說它是一項利民計劃呢? 充其量也只是個“不願控制房價的緩衝對應計劃”罷了。
況且在詩巫已經沒有22萬這種那麼有甜頭的房子了,有也是賣少見少,沒特殊管道恐 怕也只是找來白忙。 而被歸類為廉價屋區的詩巫再也的房子購買條件更“嚴苛”,事實上很少華裔能購得它,當然,也有一說就是華裔多活動於市區,他們都不太 願意搬到遙遠的詩巫再也居住。 在詩巫的房子裡,基本上少於20萬的要不是二手,就是被廣泛認為有問題的住宅區,這裡也不多談了。
詩巫的 打工薪資非常低,基本上詩巫的各行老闆還是非常重視工作資歷的。 我是個辦公室職員,工作了三年,月入1500,今年28歲,對比我身邊的同齡朋友的工資,我的工資居然是“不錯”的。 因此,我有理由相信在詩巫工作的年輕人裡,月薪在1,500以下的佔了大多數(不包括自僱人士)。 我們不妨做個簡單的算數,一個年輕人如要買20萬的房子,以30年償還期限來算的話,他每個月至少要付556(200,000 / 360),這還不包括銀行的利息呢,因此,我們再以銀行的“償還金額不可多過薪水的1/3”標準來看,這個申請者的月薪必須在1,688之上,如這位年輕 人是單人買房,他將會供得異常辛苦。
因此,我認為,政府只是施點小計,要年輕人多買房子。 至於房子好不好啊,什麼城市成本啊,還貸能力啊都不用再說了。 說穿了,這個計劃就得個『水中撈月』四個字,將之改為《我的水中撈月計劃》戲虐一番,獻給我們的國家以及住在詩巫的我自己。
【短評:同船一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