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小与独中之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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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小, 独中潜隐之危机             于东

       在讨论华小与独中潜隐之危机这一课题时,是要追溯到这个国家建国之前和建国之后,由英殖民者和其追随者,所制定的教育目标: 实现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文” 之所谓 “最后目标”。

       统治集团在建国五十年来,为了实现这个 “最终目标”, 相继出台了许多教育报告书, 法令和具体措施。诸如:1951巴恩报告书,1956拉萨报告书,1957教育法令,1960年达立报告书,1961年教育法令; 在砂拉越有:1955年教育白皮书,1959年麦米伦教育报告书,1961年华文中学十年改制计划和1961年国民中等教育报告书以及马来西亚成立后的1996年教育法令等。除外,不同时期的策略性措施,如:1981年的3M计划,1987年华小高职事件,1995宏愿计划以及不时暗中派遣不谙华语者出任华小高职等。以图逐渐改变华小行政语言和教学媒介语。

         从法令上而言,1961年教育法令首先是改制华文中学,随后就择期将所有采用母语教学小学, 改为 “国民学校”,即马来文小学。这项法令授权教育部长,在任何适当时候,将华小改制了为马来文小学。这就是臭名昭著的 “第21条(2) 。然而到了1996年, 就颁布新的1996年教育法令,这项新法令之第17条(1) 规定: “任何教育机构都必须以马来西亚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除非得到部长豁免的教育机构。

         这就是说,华校命运是操纵在部长手里。一旦部长取消豁免,一瞬间, 华校就变为国民学校。所以我们从国家法律和政策上而言, 华校与华文教育每时每刻都处于 危机之境地。

        最近有两个热门话题,一是 “教育大蓝图”, 二是较早的 “关丹独中批文”。这两个话题也突现了统治者念念不忘要实现 “最终目标”欲望。

        [2013至2025国家教育大蓝图] ,提出11项教育转型计划。 “大蓝图”一出笼,那些迫不及待要讨好 “主子”和粉饰当局政策的政客们,就大肆吹捧一翻,企图把水搅混而让人民 “上当”。事实是,当中就隐藏着要融化华小的目的。它的要害是美其名曰: 提升华小国语水平, 从2014年开始, 华小四年级起改用国小之国文课本,华小学习国文时间由原来的180分钟增加至270分钟; 另外,每周还要增加300分钟国文补习时间。这样每周学习国文时间就达570分钟, 约占全部学习时间中之9小时30分。如此, 通过这样措施,大大缩减了母语学习时间, 无形中让华小国小化了。

         与此同时,将中学过渡班取消,明显是冲着华小生而来。我们知道,过渡班设立原目的是为华小生升中学做准备。因为华小生升上中学(国中) ,马上就面对语文转换,学习往往会出现困难,有了过渡班之一年学习准备与适应,升上中一,语言阻碍问题,相对减弱了。一旦过渡班取消,许多华小生必面对学习困境。为了克服学习困境,华小不得不在语文课程上调整。这就让华小自我设法提升马来文学习时间, 以牺牲母语授课时间。

        取消过渡班问题引起华社一片反对声音后, 教育部长说: 可灵活处理,需要者可上三个月或六个月过渡班后升中一。这话不仅幼稚可笑,恐怕是另有 “玄机”。试想, 上了三个月或六个月过渡班后, 再上中一,那么课程, 班级和师资等如何安排?这些升上中一学生, 已少上的三个月或六个月之时间与课程如何补回?

       另一项问题,关丹 “独中”批文问题。批文中白纸黑字 写着决定一所学校性质的三点关键问题,即: 课程, 媒介语和考试制度。批文明文规定: 课程, 采用政府中学综合课程(KBSM) 和中学标准课程纲要(KSSM); 媒介语为国语; 考试, 要参加政府主办的公共考试。至于可以参加独中统考吗?不说!所以, 我们从这个办学性质而言,完全是一所国中。所不同的只是由民间出资兴建的私立国中。

        在批文出来后,随着相继暴露了华社的严重危机。首先是千方百计加以掩盖,美化批文,为讨得 “主子欢心”, 故意加以歪曲; 当批文暴光后,还要诡辩新批的学校是独中,岂非可悲之极乎?现在,这些人又打出: “边建校边争取”,来麻庳华社对危机的意识感。

         我们从历史进程来看, 政府每出台一项法令, 计划和措施,若只从表面上看,是好的,可以使人信以为政府是好意而使国家进步的,特别再加上政客的欺骗性和麻醉性说词。然而, 只要我们详读之, 就会发现其在华丽包装下, 暗藏着 “毒药”,华社一不小心就上当了。这里我就此列举一些实例:

         1.1961年的改制, 教育部长与当时所谓华裔领袖,一再保证, 改制后华校拥有三份之一节数与课程用华文为媒介。结果呢,谁都看到了实际情况。

         2.1996年教育法令, 在定义条文中第二条: 只有三种类型学校, 即: 国民学校(马来文小学); 国民型小学(华小和淡小); 国民中学(马来文中学) 。这就是说, 法律上已没有了 “国民型中学”( 改制中学) 。

          3. 1971年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下,1981年判定独立大学死刑。

          4.1996年教育法令公布时,各华裔执政党大肆粉饰说,1961年第廿一条(2) 已被取消。但却在新法令中之第17条(1) 中设下一个部长的 “豁免权”,将华校命运交到部长手中。

      另一方面,在谈到华社(自家)内部危机时,危机主要根源在于政治制度,即权势交易和官商勾结。今天我们的华校,不论华小或独中的董事会,大多数的掌控者都是与官场有密切或有某有程度利益关系的。所以他们往往在面对利益威胁时, 选择了自身权势和金钱利益。这样华校在面对生死关头时候,一瞬间就 “变天”了。这样的历史例子,早在1961年反改制斗争中发生过了。

        在独中内部, 有一股势力在不断的活动, 企图改变主要教学媒介语为英语,以重演1961年的华校改制局面, 而且这种现象已经成功在个别独中实现了改制。改制后的独中,继续挂着独中招牌,招摇撞骗,却获得不少财团鼎力支持; 因而,更肆无忌惮地自我陶醉在华社中。

        独中数理媒介语之争,发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 后渐渐走向平静,突然于九十年代末在砂拉越发生了一个突破口。随后争争吵吵起伏不断。有了这个突破口, 即发生了先例,让人们警惕到,1962年华校改制风潮。例如: 马来半岛的钟灵中学和砂拉越的卫理中学, 都先后发生在1962年改制风潮前数年和前一年。但,廿一世纪初今天,时代背景与当年不同,那些潜伏在华校中的改制派崇洋媚外分子, 是不会轻易现身,但都在待机而动。所以独中潜在危机始终存在。

        与此同时,独中面对另一项危机是办学者的对文化传承的觉醒问题。这一方面体现在教师队伍; 另一方面是发生在办学决策者中。

         独中教师学历, 资历, 民族意识觉醒参差不齐。如今仅少数人具有民族意识感和教育责任感; 多数人如同其他源流学校教师一样, 为教书而教书, 为谋一份职业而教书。

        说到办学决策者,这包括学校行政班子和董事会成员,尤其是首要人物,往往缺乏办学使命感, 不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原理。不少董事会成员是沽名钓誉者, “ 霸着毛坑不拉屎” 。所以就谈不上改革和以求进步。

       如果我们将危机分为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而言,外部指的是国家法律, 政策与各时期策略性措施。内部指是华社,整个华人社会,包括华人政党, 各性质民间团体,华校董事会等。但今天社会内外环境下, 许多 外因往往需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有关各项具体策略性行政措施, 是否可以获得落实, 是取决于内因。例如:3M计划, 宏愿学校计划, 英文教数理和独中自我改制等。

        以巫统为首的国阵政府能否如愿实现其 “最后目标”,华社与人民觉醒程度是很重要的,甚至是关键而决定的。

 

              (  注: 本文是作者在出席一个讲座会上发言稿而稍作整理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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