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邦佐哈里今日公布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指导委员会会议结论,其中包括4项绝不可妥协的砂主权(即移民自主权、依据联邦宪法执行砂的法律、砂领土保安及砂海域、地底下及边界的资源),同时,如砂拉越与沙巴所建议的,增加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特别委员会砂沙的代表成员。而联邦特别委员会将给予6个月期限,呈上完整报告并列出解决方案。同时,在该特别委员会之下的指导与技术委员会将于本月展开有关事项的探讨;特别委员会预计将于2月份和4月份举行会议。

(古晋2日讯)
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今日在一众内阁成员的陪同下,公布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指导委员会会议结论,其中包括4项绝不可妥协的砂拉越主权,同时,如砂拉越与沙巴所建议的,增加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特别委员会砂沙两州的代表成员。
而联邦特别委员会将给予6个月期限,呈上完整报告并列出解决方案。同时,在该特别委员会之下的指导与技术委员会将于本月展开有关事项的探讨;特别委员会预计将于2月份和4月份举行会议。
他是今日针对2018年12月17日吉隆坡参与由首相敦马哈迪主持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指导委员会之会议后,做出结论公布。
他透露,在日前召开特别委员会会议上,砂拉越确立4项不可妥协的自主权:
即 1 移民自主权、
2 依据联邦宪法执行砂拉越的法律、
3 砂拉越领土保安及砂拉越海域、
4 地底下及边界的资源
而必须在该特别委员会讨论的事项有5项,包括重新探讨下放
1 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阐明给予砂拉越和沙巴的权力、
2 联邦宪法第10条文下所赋予的额外财务资源权力、
3 联邦宪法第77条文下的“剩余权力”、
4 联邦政府不再使用的土地归还予砂州及
5 重新探讨砂州欠缺理想的教育、医药与卫生事项。
6 此外,砂拉越政府也在大会中支持修改联邦宪法1(2)有关三邦的地位建议。
此外,在特别委员会之下的指导与技术委员会也将深入探讨砂沙两地所提呈的议题,同时,重新探讨在联邦宪法下,属于砂拉越和沙巴两州的特权如特别拨款、特别税收等,但不影响其他州属于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