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三)
我对1973年右倾投降路线的交代
一,黄纪作提出错误路线的背景
1968年年底黄离开设在印尼东加里曼丹的马罗河的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总部到砂拉越第二省的印尼边区,争取和第一省取得联络,以便进一步处理党内问题、革命与武装斗争问题和协助处理叶、杨问题等等。据黄反映,他到第二省印尼之后,积极通过各种办法,其中包括派支队级的重要干部直接到第一省找联络,可是联络员没有找到重要的关系(指林和贵和黄纪晓)之前就被捕。黄在一次寄信给我的信中,对第一省领导在联络上不能积极给予配合感到不满,这一次使我感到林、黄之间的关系可能不够好。经过了两三年的不断努力,好不容易才联络上,黄也到过第一省海口区出席中央会议(可能是1972年)。可是这次会议,却可能是一次不欢而散的会议。会议结束后,黄至少带着更大的精神负担重回第二省,并争取从那里到第三省。
从1971年起,第二省武装斗争已不断有人投敌和牺牲,到了71年12月18日更有沈坚平携带枪支率众投敌。所以当1973年黄重回时,第二省的武装斗争已呈现低潮状态。
1973年,黄在第二省革命处于困难的时刻重回,在重回到第二省时又出现身边的亲信人员黄赛莺投敌,出卖了他活动的秘密。于是敌人集中了力量,进行了严重的军事“围剿”。在“围剿”期间,黄带的队伍有跟敌人驳火过,一挺轻机枪也损失。最终他摆脱了敌人的跟踪,但他们确实遭到了一次危险的考验。据他反映,普遍同志在说服之后还是可能跟他继续前进。
据黄事后反映,当他们摆脱了敌兵的追剿潜伏在一个木薯园附近之后,他经过了整个月辛苦思考,他感到缺乏武装斗争形势,有必要改变斗争形式,也就是停止武装斗争和参加和平宪制斗争。此信不是黄出来“和谈”后才接到吗?这和事实不符,现在是想要加以说明吗?他还说后来他接到文主席的文件(可能是指《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问题》),他就更确信他以上的想法和主张是对的,并使他更有信心和更有胆量为他提出的新路线进行工作。
二,黄签订《谅解备忘录》经过
据黄说,他决心下之后,就派他的弟弟黄纪权到第一省去找联络,派曙光(张和云)到第三省找联络,并为这两个联络员作了被捕的对付办法,?是如果被捕,他们就说黄纪作有要信给首席部长耶谷。曙光到第二省被捕,纪权在第一省找到黄纪晓之后。通过黄纪邻去找首席部长耶谷,耶谷得知黄纪作主动要求秘密谈判,并要求谈不妥保证他重回搞武装的自由,耶谷很快就答应黄的要求。纪权在反动当局的授意下,於是他的父亲用汽车载他到第二省去找黄。据说黄纪作十月十五日向耶谷提出秘密谈判,十月二十一日就独自和敌人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三,黄签订了《谅解备忘录》之后的活动
黄签订了《谅解备忘录》之后,他首先会见纪晓,并通过他去找林和贵联络。黄到第三省之前,纪晓已带一部分属下出。黄於十一月四日到第三省,通过曙光找到了黄理生(是我当时在省内最信任的一位重要干部),他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就去见黄,并在Thomas周的陪同与监视下和黄住了几天。理生一回,就要属下解除武装,把武器藏起来,要同志分散到群众家去住。同志们不接受他的做法,并产生一定的意见。大约十一月中,黄理生通过不正常的关系找到我,引起我的怀疑。我同当时到来约会的一青同志(何瑞英),针对黄的突然到来作了研究,觉得问题不大,但也作了预防万一的对策才接见了理生。理生见了我,告诉了我黄的情况,并带了黄给我的信和英文本《谅解备忘录》。黄在给我的短信中也很明确的提到,第二省的武装斗争是遭到极大的困难,主张停止武装斗争、争取在宪法的范围内从事革命斗争。信中也提到要我出去会见他。理生口头还传达,如果我们停止武装斗争出去,不但可以在宪法的范围内从事合法斗争,狱中同志可以释放,“新村”会解散,被驱逐出境人士还可重回北加。我也询问理生关于黄的革命立场问题,他表示看不出什么问题。
四,我见了理生之后的活动
从理生传来的有关黄的情况和其他的情况,特别是关于停止武装斗争,重返社会,从事宪法范围内斗争的主张,这的确是个关系北加革命重大的突然震动。在这时刻,我不得不进行紧张艰苦的分析研究工作。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复思考和找周围的同志商量之后,对形势的发展与政策有了初步的趋向。这就是:(1)我们是能够继续坚持武装斗争的,完全停止武装斗争出去是错误的,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武装斗争。(2)我们也有必要利用《谅解备忘录》,主要根据是:(a)武装斗争暂时是趋向低潮,而公开合法斗争会逐步出现高涨,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向。(b)武装斗争不改变政策的坚持下去,势必遭来敌人的一次严重的削弱,这样对华区革命阵地的破坏可能更大。在当时的情况下边区基地已放弃,民族区由于粮食问题也难大量保存武装力量,因此,为了坚持长期的武装斗争,对华区革命阵地的保存不能不给予特别重视。(c)我们主动留下精干坚持武装斗争,把没有条件坚持武装斗争的放出,武装斗争不但有可能坚持更好,又能更好利用公开合法斗争的形势。这在当时的情况下,就意味着必须妥协,必须利用《谅解备忘录》,必须采取“出多留少”的政策。
有了对形势与政策的初步看法之后,我告诉理生不必太快出去见黄,我们可以多点时间思考对策和找各单位联络。我也告诉理生再去见黄时必须了解的情况,他也带去我给黄的一封短信。信的内容是强调坚持武装斗争的可能性和革命有可为的一面,也强调他处理关系革命这么重大的问题,一定要特别慎重,一定要取得文主席和林的同意。理生没有尊重我的意见,很快又出去见黄并带来黄的信。信的大意是,革命虽还有可为的一面,但当革命的航船要触礁时还开足马力开去,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也再一次表示要我不必顾虑可大胆出去见他。理生这次联络回来,我也接到据说是文主席寄来的一份文件即《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问题》。看了这份文件之后,会更加强我采取新政策的信念,因为它强调东南亚局势会缓和,强调要更重视公开合法斗争。我也感到这份文件的某些估计可能会右些,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似乎不够些。
五,我出去见黄
黄想见我,我也想见黄,以更好了解各方面的情况。黄要我出去见他,我也要他进来见我。后来黄也答应进来见我,我们也作了他进来见的准备。但要会见的当天早上,敌人又突然借口我们不能保证黄的安全为理由,坚持要我出去。我们考虑到要利用《谅解备忘录》实行妥协,我出去是可能重回部队,出去会面黄可能会有重要的事情商量和传达,不出又恐怕不利于实行妥协和内部团结的种种情况,所以终于决定我出去见黄,并作了可能不能重回部队的最坏准备。
十一月底的一个早上,我在钱功涛同志陪同下到诗巫路师训学校,并在理生的介绍下和黄与几个敌人军政小头目见了面。我没有到前,他们就在学校广场等,有的拿着枪,气氛有点紧张。我和黄握了手,我表示不满意他们的做法。Thomas周立即跟我解释,他们怕我们把黄当叛徒干掉,不能不作防卫。接着坐了汽车到附近发展区的军事哨站去,喝了茶后坐直升机到诗巫去。在诗巫飞机场见了当时拉让江特别保安区最高指挥官,他见了我请我喝杯茶,也对我的爱人的牺牲表示假惺惺的道歉,并说她死得很勇敢。之后乘车到黄和Thomas周住的地方,这座砖屋位于诗巫监牢的旁边,我在这里住了四天又重回部队。
在这四天中,敌人除了一般的招待之外,很少找我们谈,个别次的交谈也没谈什么。我主要是和黄交谈。在和黄的交谈中,他表示他没有立场问题。他否认他和黄赛莺有不正当的关系,但我已感到黄缺乏革命的热情和责任感,向他了解的情况难于得到满意的回答,对重大问题也研究得很不够。我表示在《谅解备忘录》中我们得到东西太少,他表示有点不满和激动,还扬言他弱者办了强者的外交,也不只一次强调了公民权和参加竞选的价值。这次重回部队前,我口头表示支持《谅解备忘录》的诚意,这表示了我这次出去见黄,主要只能为《谅解备忘录》效力,黄实际上没有其他重大问题要和我谈。
重回部队之后,已了解到更多的情况,也和更多的重要干部商量过,大家又不能提出更好的政策,实行妥协是难免的。但又感到我们在这场妥协中得的东西太少,第一省林的态度也还了解不到,我是有意再拖拉,希望把问题想得更好和再多听各方的意见,设法争取更多的利益。但理生又很快回来催促,表示黄和他都不同意我拖拉的做法,在外交上主张要守信用,要依约出人以表诚意,他们才能向敌人争取更大的利益。理生这次来催促时,我又接到据说是文主席寄来的文件,有一份写到:“形势改变了,我们的斗争策略就要相应作出改变或者侧重面有所不同,或者是整个的修改……”。它也使我对改变政策实行妥协更有决心和信心,于是依原定在十二月上旬先出40人。
六,签订《君子协定》的事情
第一批40人是出了,但总是争不到新的点滴利益,看样子也是无法再争取到什么。我提出要敌人公布《谅解备忘录》以保证我方出去人员的一点合法权利。敌人也提反建议,要我们出完人才公布《谅解备忘录》。为此事,我们四个人(黄纪作、纪晓、理生和我)和敌人几个军政头目(袁悦凌、林家亨、林应良和周叛徒)剧烈争弁了一场。结果双方都作了让步,签订了《君子协定》。这个协定的主要内容,是我方出人到约占当时敌人认为第三省总人民武装力量的三份之二,约240人之后,敌人才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公布《谅解备忘录》,在公布之后一星期没有出的才出,但我们没有保证还会出多少。
我们利用这次会面,四个人(纪作、纪晓、理生和我)召开了一次会议,研究了一下形势与政策,没有谈出什么新东西,但对执行错误的政策自此却是更坚定更明确了。
在这次接触中,黄有向我表示,他认为他的做法是符合文主席寄来文件(以上所提的两份文件)的精神的,对此我有表示不同他的看法。
利用多次接触,使我和纪晓有机会交谈,他认为林是立党为私,突出个人而不突出文主席,排除异已(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怕苦怕死以及他一定会出来等等。我提到第一省无论如何要留人继续坚持武装斗争,纪作和纪晓都主张把全部搞出来以后再重建。纪晓也表示现有主要的领导(也言明包括他自己)都不能再坚持武装斗争,除非是我,或许还能够。
七,文主席《三九声明》发表之后
在《三九声明》的教育和鼓舞下,我更好的了解到黄纪作问题的严重性,明确的认识到必须以武装斗争为主,以及增强了武装斗争的信心。但我对“出多留少”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做法,再经多方反复的研究,还是无法认识到。经过多方的帮助和自己反复的艰苦思考之后,才于1976年初基本搞通,才认识到这种做法也是一种投降的做法,其结果对革命将是更不利的。
在批判错误路线的过程中,我更发现了利用森林建立基地以解决武装力量的保存与粮食问题的可能性,再经过这两三年重建基地的初步实践,有效的解决了武装斗争的主要困难,显示了武装斗争的更加光辉的前途,至此我才算从理论到实践上搞通了这次路线问题。
我受到这次意外突击时,就意味到问题的严重,必须特别认真的对待,并紧抓路线这个最大的关键。在紧张、复杂和艰苦的路线问题思考中,我被搞得吃不好、睡不好,搞得精力非常疲乏,但我对坚持武装斗争是坚定和乐观的。可是最后我还是不能免的犯了路线的错误。我犯错误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我看事情不能看到实质。具体表现对黄所提出的路线时,革命性和他思想立场的不革命一面没有提到应有高度加予认识,不能进行无情的批判和斗争,反而过于依顺其不革命的需求;也表现对“出多留少”的右倾投降实质认识不到。这种表现又是因为我小资产阶级世界观改造不够(指主观唯心的干扰)、不够熟练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则和缺乏历史知识等等的必然产物;第二,是过低估计坚持武装斗争的条件和过高估计非武装斗争的条件。过低估计坚持武装斗争的条件,主要是没有及时总结好伊班族和我们自己已有的武装斗争经验,所以对解决长期坚持武装斗争的困难问题(也即基地问题和粮食问题)的可能性估计不够,就产生对武装斗争的右倾。过高估计非武装斗争的条件,主要表现对出去人员的革命性估计过高(从现在看,出去能够继续革命的人,实在是太少!)就产生对非武装斗争的冒进。
我出去见黄是错误的,使我们更被动,也冒了不必要的危险和增加革命的损失。这是为了执行错误路线和过于信任黄所造成的。
我还不够努力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这次的突击下,要更好执行民主集中制是有不少困难的,但我更自觉、更努力和更老练还是要可能争取召开一次省委会,以便更好的研究和解决问题的。
在这次的重大路线斗争中,我如果更成熟老练是能够利用我的影响力避免更大的革命损失,使更早走上重建基地的道路,更早更有力的促进新的革命形势的出现。但我没有做到,反而使革命遭到更大的打击和损失,这是我很对不起党和人民的痛苦的事,是我终身遗憾和耻辱的事。但我一定要把痛苦和耻辱化为改造、学习和工作的力量,努力争取给敌人予更大的回击。
注:有的关系到严密的就没有写出。
洪楚廷
1980年2月19日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