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第七章:结束武装斗争,实现和平 2
正式和平谈判开始;签署和平协议;和平协议签署后;告别森林
正式和平谈判开始
正式的和平谈判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7月26-27两天,在民都鲁丽华酒店第九楼会议室召开。
考虑到对敌斗争及策略上需要,北加人民军最高统帅洪楚廷出去了,作为第二领导(也是东北突击队最高领导)的王连贵,就留守部队牵制敌人,以防万一。领导上决定,东北突击队的谈判代表由我担任。
1968年参军以来,除了1974年初,在执行斯里阿曼行动期间,听到一些同志讲述怎样受到政治部官员刁难及在临时开辟的直升机场,送走复员的同志时,与政府方面普通工作人员接触,除了在刊物上,报纸上看到毛主席、周总理与国民党蒋介石谈判,及一些国家之间的谈判新闻外,没有任何谈判的实际经验。
“和平谈判”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赤手空拳与斗争二十多年穷凶极恶的敌人谈判。那是一种怎样的场面?心中难免出现忐忑不安。但想到卢、洪已有多次与敌方谈判的经验,谈判是形势使然是双方意愿,我是代表东北突击队指战员意愿当个配角。只能努力去搜索过去看到和听到的国内外经验,坦然面对可能出现的场面。我只有要求自己当好配角的权利。也为自己能当任代表感到自豪。带著几分不安和几分兴奋的心情,接受这项特殊的挑战。
配合其他任务,我提前乘车到达民都鲁与卢、洪结合后,一起出席和谈会议。
代表政府与我军谈判的四位代表是首席代表诺连麦,时任马来西亚政治部副主任。他强调,他身为大马政治部副主任,是代表全国警察总长韩聂夫,内政部和马来西亚政府,来跟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代表谈判。他和另三位同事洪育开(是吉隆坡政治部保安部门的官员)及砂拉越的阿查米尔。(后来耀升为马来西亚警察副总长)林应良(砂拉越政治部主任)组成的一个委员会,就是这次谈判的最高代表。
第一次会谈,双方各自陈述对事先提呈的议程的立场、观点,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
会议结束后,我回到突击队营地,向领导和指战员们汇报。
第二次谈判8月16日到18日,在美里的丽晶酒店举行。双方代表重点商谈以下8个问题。一、人身安全问题,二、经济问题,三、土地问题,四、住宿问题,五、毁枪问题,五、公开签署和平协议问题,七、公开发表告社会人士书问题,八、成立监督委员会问题。
三天的会谈达成一些共识,还有一些未解决的问题。各自回去商量后,下次再谈。
第三次谈判于9月4日到7日在诗巫京城酒店801会议室举行。
3号早上,我从突击队营地出发,搭乘私人车辆直达美里机场,下午乘搭由政治部安排的班机飞回诗巫。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坐飞机。而且是为了革命,坐“敌人”安排的飞机,……怎么进机场?怎样登记?(当时并没有登记,只有一张政府发出的通行证)什么时候上飞机?……新鲜、兴奋、紧张,……真所谓百感交集。
傍晚顺利到达诗巫机场,由政治部官员接送到酒店。
第三次会谈除了解决上次会议还未解决的问题外,双方对是否解散北加共产党的课题出现激烈的争议。但无碍双方进行起草三份协议的讨论。
会谈结束,我去民丹莪执行任务后,到泗里街见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兄长,才倒回突击队营地。
第四次谈判,在古晋的德朗乌山酒店举行。9月18日,下午,我们三位代表及两位中间人都到达古晋,晚上由砂拉越州警察总监卡沙里邀我们去共进晚餐。
这次谈判从19号到22号,双方一起讨论解决一些未解决的事情。23号休会期间,政治部官员带我们到山马丹,伦乐和Sri Beach走走看看。
24日,我们去拜访了邓伦奇等地方官员与政府部长。寻求帮助我们解决申请执照、申请土地、申请住宅地等问题。
25日,是谈判的最后一天,双方一起讨论联合公报。最后我们三位代表表示基本上可以接受所谈的条件,但还须回去与同志们报告,如果大家同意将在10月10日前通知,17日就出来签署和平协定。
签署和平协议
我回到突击队营地,首先向王连贵政委报告会谈的情况及转达洪书记对处理安排内部善后工作的意见。王连贵召集全体突击队员开会。
我重复向大家报告会谈的结果后,王政委宣布,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两个问题。一,我党我军还须要坚持武装斗争吗?二,你要不要接受和解,重返家园?
投票结果,只有少数几个人要坚持武装斗争,领导宣布,去留问题是自愿的,丝毫不勉强,如果有同志要坚持下去,他可以陪他们坚持到底。几位同志看到绝大多数同志的意愿,也就改变自己的主张跟著大多数走。
根据需要,我方决定派七位代表,除了原来三位谈判代表外,另加领导人之一的王连贵、女同志代表阮赛兰、伊班族代表Serijin Ak Ubong和栢南族代表Uva,出席10月17日的签署和平协议仪式。
其他同志全部集中在两个营地,即第四省丁渣河东北突击队营地及拉让江上游北加人民军总部Sg.Mapai营地待命。
10月16日,我们两地七位代表飞抵古晋,住进 Telang Usan Hotel。17日下午我们到古晋伯特查耶部长大厦第十五层州行动中心出席和平协议的签署。
和平协议书是由代表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第二分局书记,北加人民军总司令兼政委的洪楚廷,与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第二分局副书记,北加人民军副政委的王连贵和代表马来西亚政府的是砂拉越州务秘书Tan Sri DatukAmar Hj.Bujang,皇家马来西亚武装部队、大马第二军区司令MajGen Dato’Abdul Manap Bin Ibrahim,以及皇家马来西亚砂拉越警察总监DcpMohd. Ehazali @ Fauzi Bin Yacub,共同签署。
砂拉越首席部长兼保安行动理事会主席泰益玛目,以及北加人民军前领导黄纪作等也出席此项和平签署仪式。并作为主要见证人。
签署协议后,双方同意,定于11月3日,北加人民军的武器装备,在政府提供炸药并委派官员见证下,在森林里自行销毁,五十二名游击队员撤出森林,重返家园。
在砂拉越解放同盟及北加共产党领导下的反帝、反殖、反马运动前赴后继,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经历了四十年至此告一段落。
编者注:上述和平谈判的具体资料,多摘录自卢友爱编写的回忆1990年和平谈判一书。
和平协议签署后
出席协议签署仪式后,东北突击队四位代表返程美里时,又逗留一天,王连贵拜访了他的堂兄及一些老朋友,也联络几位突击队员在美里的家属。
返回突击队营地,指战员们忙著处理善后工作。
首先,派队把分散藏于各地的武器装备及重要物质,集中在营地。各地的战备粮能送给群众的,就送给群众。
其次,创设条件让还未与家属取得联系的队员取得联系。
对过去群众中捐献的现款和金器,全部集中经几位主要干部点算后,领导提议,并经领导干部通过,以军龄作为标准,凡参军一年者发150元津贴。我参军23年,共得3450元,娇芳参军22年共得3300元。
另外,为了革命超龄未生育者,一对夫妇津贴3千元;(刘华荣、詹雪娇,我及梁娇芳两对夫妇,得到这份津贴。)为革命未婚的单身同志,每人也津贴3千元,参军未到一年的新兵,每人也都得到150元的补贴。
剩下的金条、金器、现款,点算记录后,全部带出,与老区剩余的部分集合,成立益托你有限公司保管和处理这批财产,我也被选为公司董事之一。这是后话。
告别森林
11月3日,突击队员把所有武器装备等搬到预定地点,在政府官员见证下,自行销毁。中午约12点、乘坐大型运输直升机飞往美里机场。
我因有其他任务,11月2日提前到达美里。11月3日中午一点,到达美里机场。一点三十分,直升机按时到达,决定留在美里的李瑞金、刘赛风、张瑞泰、黄金风、黄长安、钱本兰六位同志下机后,我随直升机和其他同志们一起飞往诗巫机场。
直升机足足飞了两个多小时,大约四点才抵达诗巫机场(位于新珠山旧机场),由政治部车辆载到离机场不远的一座三层楼组屋。北加人民军总部的二十多位战友已先抵达。多年不见的两地战友,在全新的环境下相见,有说不尽的感慨。都在为人生中又一转折路上,面对新的考验相互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