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诗歌篇 2:编后语
附篇:厦门大学学士论文《试论印尼西加华人近代史上的几个问题》1
编后语
西加革命最后以彻底失败而告结束,九卅事件是全国民族的政治大变动,从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变为民族间自相残杀的大悲剧。首先我们严厉谴责苏哈多统治当局。若没有非常残酷的政治迫害,并掀起极端反华排华的政治行动,当然不会有反苏哈多、反政治迫害的斗争。从政治上的影响来说,这次斗争也给反动统治阶级一个重重的打击和教训,让他们认识到,使用排华反华手段来对付受欺压的势弱之众,也会拿起石头打自己的脚!人民则可行舟亦可覆舟,这就要看掌握国家命运的舵手了。
虽然在社会上有不同角度的评论,但是可以肯定且无可置疑地说,我们的革命战士和革命群众所付出的牺牲,完全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争取国家民主自由而斗争的。
我将为背了几十年的“叛乱分子”的革命者平反!澄清颠倒是非的历史!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年代出版一些人认为不受欢迎的书籍是非常艰难的,但是这是件复杂而危险的历史使命,只好尽其在我。我通过各线索各方面尽量找回为人鲜知之事。我站在客观的角度编写,但在编写中可能有的会出差错和遗漏之处,如牺牲的朋友中肯定还很多没列入壮烈栏,请各方多多原谅。
根据2006年6月11日早上7点5分,国家人道法律部长宣布取消对华族的种族歧视法令。即取消印尼华裔国籍,对这一法令的取消大大地鼓舞华族,不是几十年而是几百年来的种族歧视,使华人不能像其他友族一样把印尼当作自己的国家。这一法令的取消,我相信华族会改变这百年来的观点看法,会真正地落地生根,融入主流社会,参加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帮助我们的祖国建立一个和谐民主的民族大统一!
我们感谢执行民主改革的国家领导人,即哈比比总统、瓦希特总统、美加娃迪总统、苏西洛总统,他们都实行了民主改革,团结了所有的族群,取缔种族歧视,实行民主开放政策,实现全民大团结。这是我们印度尼西亚走向世界的一个壮举。我们热烈响应苏西洛总统2009年2月9日元宵节。
晚会上的呼吁:“全民族团结起来!我们印度尼西亚的声誉一定能在国际上更加响亮,更受世界人民的重视!”
和平
印尼雅加达
2003年执笔,完成于2009年2月9日
编者致敬:
编者林世芳,向参加《西加风云》编辑工作的全体沙拉越朋友,致以最崇高敬礼。承蒙资助出版的沙拉越热心朋友致以万分谢意!
21-5-1998,苏哈多大势已去,在大学生和民主人士紧逼下,只好把三十多年的辉煌让给副总统哈比比。这是在哈比比独立宫宣誓就职总统之际,苏哈多阖着眼睛,他在想什么呢?权势?金币?还是后悔三十年前的大屠杀?

[选自〈FORUM〉杂志15-6-1998]
附篇:
厦门大学学士论文《试论印尼西加华人近代史上的几个问题》
林世芳
第一章 印尼西加村社自治制度
第一节、形成村社自治制度的原因
谈关于形成村社制度的原因,首先必须先了解村社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形成的。
大约1740前,华人最初来到印尼西加省j三发市属下西宜宜(Seminis)定居,然后伸展到劳劳(Bengkayang)。十八世纪中叶,西加省三发县的苏丹雇来了有经验的华工,从开发金矿中增加了财富。中国人才陆续来到西加,他们艰苦耐劳地工作,必须跟招引他们来的老板服务。
在鹿邑(Montrado) k曾发现一块基碑,上面刻着“乾隆十年”(一七四五年)的文字,证明他们早已在鹿邑淘金矿而得到收获,因此不少华人从喃吧哇(Mempawah)搬迁鹿邑,以后的移民直接从中国南来,他们沿着百富院(Sungai Duri)、载下港(Sungai cai ha)顺流来到山口洋(Singkawang)的尾栅(Mui cha)、祭面(Pangkalan batu)、温肚泥(Selakau)、百万突(Pakucing)登岸。泊岸地点还有邦戛(Pemangkat)、木关(Mukon)、沙泊(Sebauti)、义罗(Ledo)、哇哩(Sebalau),这些都是沿三发(Sambas)河地区,他们这一带的华人是过番客,直到现在大多是半山学就是讲河婆客话。
鹿邑是华人开采金矿的发源地,东万律(Mandor)是以后开发的。西婆罗洲开矿致富的消息传到国内,人们传说洗一双草鞋能得半个金盾,因此到乌乐矿区的华人越来越多,华人跟达雅族m人的关系搞得非常融洽,因此他们能够在生疏的荒山密林中定居下来。劳劳华人势力日益膨大,开采矿区的公司也越来越多。
1761年开发矿场的华人极力摆脱苏丹的统治,以自力更生为原则,团结和组织从中国来的华人。这些中国移民,大部分是广东省的客家人、福建人及潮州人,他们习惯与同乡族群居住在一起,他们来到异地和不同宗族的人相处,不同团体和公司的园工矿工一起生活,由于村社与家族生活的密切关系如家长制,每个公司和团体选出各自的首领,以最有影响力的长老当领导,村长具有极高的威信与号召力。
总的领导人是甲大,其次是尾哥或老大,他们各自团结在各领导人周围,形成一个坚固的堡垒。村庄是他们的保护神,只要他们碰到困难或经济方面周转不来,他们周围的人将会给予帮助,因此无形中他们生活在一起的人群形成一个村社,他们每个人都对公共福利具有高度的热忱,这种独立的村社就凝结成团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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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①印尼加里曼丹省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岛屿,过去叫婆罗洲(Borneo)。划分为西加里曼丹简称西加 (Kalimantan Barat),东加里曼丹,南加里曼丹,中加 里曼丹,而北加里曼丹是英殖民地马来西亚结盟国,简称北加或砂唠越。
注释②鹿邑:鹿邑也叫打拉鹿,是最古老的采金矿之地,当时和顺公司的总部就设在这儿。
注释③达雅族是印尼西加较大的族群,听说他们最早来到西加,他们大都居住在内地山区。肤色很像黄皮肤的中国人,他们不是回教徒,生活方式能适应华人,因此很多中国来的过番客娶达雅人为妻。
注释④过番客:过番客是十七、八世纪时期,乘坐船来南洋的中国人。

罗芳伯(1738-1795)剪取余健民相片集
孝悌是中国人的根本教育,所以他们对待领导人有无限的尊敬和服从,这就成了村社的基本原则。
鹿邑不少土地适于种稻的,不论是种稻或挖矿淘金都获得很大的盈利,他们经营的矿场有些不是公司而是私营的矿场或园林,而私人经营的盈利当然归私人。公司的盈利一部分用于经常费用,一切收支共同担负,同时他们有权选举他们所爱的工头。
1770年以后出现两个庞大的集团,即“天地会”和“兰芳会”。天地会的大哥是刘三伯;兰芳会的大哥是罗芳伯。因为天地会会员良莠不齐,胡作非为,终于瓦解,兰芳公司在罗芳伯领导下逐渐兴盛。
罗芳伯生于1738年,是广东省嘉应州人,他的故乡是石扇堡大岭社。1772年从梅县经老隆、羊石、虎门出海,乘民船南下直达西加里曼丹。罗芳伯不是单枪匹马而是结队来到西加的,这种特殊情况促进他们团体中的联盟,团体中最有智慧和影响力的人就成为群中之首。罗芳伯来到东万律,根据他的才干于1777年把“聚胜公司”“四大家园”“兰和营”“山心公司”等公司组合和扩大“兰芳公司”,发展他的势力范围。
西加东万律的兰芳公司在罗芳伯领导下逐渐扩展,他们包括来自中国各宗族和不同团体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村社,在凝聚的组织下以寻求保护,避免遭受外来的攻击。又由于他们对村社制度的热爱,使他们能够通过协商途径,将许多小公司组成联盟。罗芳伯领导的兰芳公司村社制度,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Veth教授援引一位在婆罗洲观察华人的作者说:“古人善于移民,但我们这个时代,谈到殖民不应忽略华人。看看他们在那困难重重的地方,如西婆罗洲——处于该岛所有沿海地带马来人与散居内地土著的压迫下,还是通过勤奋努力有规律的定居下来,建设了相当大的村落,开垦了大批土地,并且克服了后来我们接管时设置的种种障碍。在丝毫得不到祖国政府的保护、没有任何资本的条件下,仅仅凭着机智与事业心创造了富裕的生活,并把大部分收入寄回给中国的亲人。他们与土著妇女通婚,却能让后代接受自己的风俗习惯。无论村庄大小,他们首先注意到建立学校,要在华人中寻找文盲,只能白费心机。况且,他们并没有校监,也没有政府资助!多么令人惊异的民族,他们身上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好好研究的地方。”
从外国人对西加华人的印象和结论里,我们可以理解到中国南来的中国人在外国人眼里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勇敢坚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证明印尼华人能自力更生,能适应极艰苦的环境,能融入各民族而建立友好关系,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传承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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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⑤《婆罗洲西部》:第1卷,第312,又见“Tijdschrift voor NI”,1851,diyiqi,di97ye. [Pieter Cornelis Veth (1814--1895),十九世纪荷兰著名学者,1846--1877年出任莱顿(Leiden)国立荷印官员培训中心教授,1877--1885年改任莱顿大学教授,他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荷印地理民族学专家之一。主要著作有:《婆罗洲西部:地理、统计与历史学》《爪哇:地理、民族与历史学》《探索者与研究者》等])
第二节、村社自治制度结构
当罗芳伯从中国来到印尼西加时,东万律还没受到荷兰殖民主义的统治,一切法律和公司体制都由他一手制定。
以下是“兰芳公司”在罗芳伯领导下的村社自治制度的结构:
(1) 总厅一个大哥是最高领导人;总厅副头人;尾哥;老大。各矿厂设伙长、财库负责人。
(2) 选举制度:总厅大哥每四年进行一次普选,大哥一定由梅县人负责,副头人由大埔人负责。属下各地的头人也是有嘉应州人选出,而且必须从中国来的,当地出生的华人不能当选。
(3) 法制管理制度:重犯者如命案、叛逆之类则斩首示众;争夺打架以打藤条、坐脚罟(坐监牢);口角是非责以红绸大烛。他们犯上较严重的案件,由全公司的长老、老大、组成村社法庭进行审案。只有极少的人命案送往官府,但即使村社对犯人处死刑官方也不过问。
(4) 税收制度:开金湖 (5) 的人居多,也有耕种、做生意、技艺等,他们也有税务,开金湖者交纳货币,耕种者纳米烟钱,做生意者出口货没抽饷,入口货就要抽饷。
(5) 管辖区:从坤甸沿卡江(S.Kapuas)到中游上侯(Sanggau);沿海有喃吧哇(Mempawah)、淡水港(sungai)、新埠头(Kampong Baroe)、万那()、新埠、宁喃和。地跨南北一千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
兰芳公司于1777年至1885年兰芳公司共领导了111年。被荷兰殖民主义者所统治,罗芳伯之墓

剪取余健民相片集
现在再谈“和顺公司”的村社制度:鹿邑和顺公司于1776年由十四公司组成一个联合的组织“和顺公司”,其内部十四个公司各自独立。有各公司的领导人,只是把公司改为“会”。和顺公司的议事职务是对外联络和处理比较重要的事情。基本上他们专心搞经济事业,政治气氛不浓厚。为了处理公众事情,他们在鹿邑设立了“和顺厅”,公推一个甲必丹作为整个和顺公司的总领导人,一个文书协助处理一切事务,习惯上叫“大厅先生”或公司先生。各十四公司派遣一位代表住厅,叫做“厅主”,有月薪和其他利润。厅主与甲必丹形成一个和顺议事会,先生的地位只是行政人员,其次还有会计、抄写员和厨师。和顺甲必丹的职务除了处理和顺十四公司内部事务外,还要催取税务,占价和监督一切支出,如碰到重要事件,则需征求十四个厅主的意见,共同做出决定。许多重要的地点、码头、碉堡,如山口洋、载下港等地都有木栅,每个木栅有两位栅主,栅主负责征收“入口税”。栅里的守卫队人数不一,平时只有几位。在战争时期,推举一位军师和副军师,形势紧张的时候,许多巴杀内的小贩、农民和矿工等都奉命集合去打仗。军队的主要兵员是矿工,据估计大港的战斗人员最少有三千人,在战斗中薪水和吃穿由和顺厅支付,战斗胜利还有奖金,击毙敌人军官奖金二两黄金。所有后方人员不准宰猪或酿酒,目的是跟前方战士同甘共苦,另一方面是预防粮食缺乏。
为了使中国来的新客虽不同姓氏和宗族都能在异地互相照顾,发挥互助的精神,所以全部来西加的新客都必须经过发誓参加组织,即饮滴在酒杯中手指头的血,如此便成为异姓兄弟。这种组织就形成凝结的一个村社,每一个人都离不开有组织的群体。和顺公司于1776年至1850年象嘴山一战后,被荷兰殖民主义者所统治,1854年和顺公司被解散。
《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作者高延对华人公司制度的论点是:“即那些几乎都出身于普通农民的中国移民,有能力建立组织良好的自由国度,那些国家的体制具有最严格的共和精神、秩序纪律与政策,他们拥有独立的立法与币制;常常要应付马来君主以及自己人之间的互相冲突;就像国对国那样与强大的荷印政府进行谈判,并长期武装民众与荷军对抗,一言蔽之,从未有人能够追溯公司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即它的一切制度、组织结构、统治方式,从而进行完整详细地分析……”(《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
从这论点中说明了西加华人的村社有着严肃的纪律性,还能建立像国家体系的各种法制,能代表国家与正式国家谈判,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