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日讯)砂政党联盟政府受促行使诉讼权力﹐并采取入禀高庭的做法﹐以挑战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是否符合宪法。
砂拉越峇卡拉兰区立法议员峇鲁比安是以文告方式﹐如是做出建议。
他说﹐砂立法议会在2015年一致通过一项动议﹐以要求布城落实砂拉越在马来西亚立国契约下享有的权益﹐并授权砂拉越政府重新检讨所有的联邦律法,包括修改或废除该些将影响砂拉越天然资源权益的法令。
他同时指出﹐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是我国国会所通过﹐且未曾在国内任何法院受到挑战的联邦法令。
“因此﹐在表面上﹐出于所有意图和目的﹐有关法令是有效和可操作的。”
他续称﹐但有法律意见指出﹐相关法令其实是违宪的。
“只有砂拉越政府才具有相关的诉讼权力。”
他希望砂拉越政府能够采取相关做法﹐以要求将砂拉越土地上的一切归还﹐并让砂拉越人民从中受惠。
另一方面﹐他也提醒砂拉越人民和领袖说﹐砂拉越与沙巴参组马来西亚﹐是为了共组一个世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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