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马来西亚当局的同化政策,需看到马来西亚统治当局在文化教育领域实行的单元主义政策和措施是有着很长远的历史。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有不同的要求和表现形态,但是其精神实质是一脉相承的。也许有人以为这只是建国以来才出现的。事实上,它可以远溯到上世纪30 年代英殖民统治时期。
—— 马来西亚个案
· 方山 · 2013-01-25
A 名词定义
国家 民族 族群 种族
国家 —— 三要素(联合国所定义的国家组成三要素,三者缺一皆不可)
1. 主权 sovereignty;对应此定义,英文的“国家”为state;
2. 土地 land or territory, “国家”的英文对应词为country;
3. 人民 people,“国家”的英文对应词为nation。
上述国家三要素在定义上有缺点,就是没有指出国家的功能,但对这方面的研究,众说纷纭,最出名的是列宁的主张 ——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器,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巩固其统治,对被统治阶级使用暴力的机器。”
民族 —— 社会学研究的范围。英文为nation、ethnic、race等。“民族”有两种定 义:
1. 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们共同体,如狩猎民族、游牧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等。
2. 指资本主义时代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族群 —— 介于“民族”和“种族”之间的人们共同体,是为“族群”(ethnic groups),这是较新出现的名称。
当今对“族群”的定义还没定论,一般要考虑三个方面:
1. 族群与生物学上的种族的差别较大,与民族则同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民族与族群的主要差别,在于民族具有政治属性。
2. 族群意识:例如一个华人,当他在华人社区中,他会认为自己是“福建人”、“广府人”或“潮州人”,但当他同马来人、印度人接触时,马上说自己是华人。当他出国时,又说自己是马来西亚人,当遇见别国的华人时,又以不同国籍来称呼和认同“华人”。在此种意识中,“华人”可说是一种“族群”。
3. 族际交往:两个族群之间的交往,可能只有少数上层分子之间的事;也可能大多数成员之间交往频密;但无论如何,这两个族群之间都保持互相之间的区别。
种族 —— 又称人种,race,人类学指具有共同体质特征(如肤色、眼色、发型等)的 人类共同体。
人类的起源都相同,由于在不同地区长期定居,受不同的外部条件(如气候、食物)影响而形成人种。
现在世界上的人种可分为三大类(可细分多至30类):
1. 黄色人种或称蒙古利亚人种(the Mongoloid);
2. 白色人种或称欧罗巴人种又称高加索人种(the Caucasoid);
3. 黑色人种或称尼格罗-澳大利亚(the Negroid)人种。
当今世界上也出现了对种族的三类定义:
1. 生物学的定义,基于体质特征如肤色、毛发或基因等的差异;
2. 法律上的定义,如在一些国家中一个人如有八分之一或以上黑人血统就被定义为“黑人:而在另一些国家中一个人的祖先中具有任何黑人血统则被定义为“黑人”;
3. 社会上的定义,按社会成员们如何相互区分和定位。
由于人口的迁移和通婚,不同种族相互混血的情况十分普遍,今天已经很难再把“种族”看成是严格的科学范畴。
B 世界上单元民族国家知多少?
据统计,当今世界上约190个国家中,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不足20个。其中大多数在欧洲:葡萄牙、爱尔兰、卢森堡、冰岛、丹麦、奥地利、瑞典、挪威、捷克、斯洛伐克。在拉美,有阿根廷、乌拉圭、智利、多米尼加。在亚洲,只有日本。
在上述多数欧洲国家境内,除了越来越多新移民之外,仍有不少犹太人、吉普赛人等混居其间,他们都是长期以来跨国境而生活的。在拉美四国中,文化与血缘的混杂随处可见,因此种族是否真的如此“纯净”,也很难说。在亚洲的日本,北海道也有阿依努族人,在南部还有“琉球人”。由此可知,真正完全由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仅是各国内部少数民族在数量上和比例上有所差异而已。
世界上多民族国家既然已占绝大多数,但如何处理这些多民族国家的国民团结问题?可归类为两种对立的政策:一是“多元团结政策”;一是“单元同化政策”。本地区占主流的是“单元同化政策”,即鼓吹所谓“建立单元民族国家”的政策,实行这一政策会有什么后果呢?
后果之一,在国际上,使到较大的多民族国家裂变为若干小的民族国家,以便最终建立无数“袖珍型”国家,这是上世纪末期美国霸权颠覆和分解苏联和南联(南斯拉夫联邦)的把戏。它导致有关区域引发外来武装干涉、民族仇杀和动乱,是名副其实的“恐怖主义。美国之所以得逞,原因固然很多,但苏联和南联当局不能执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也难辞其咎。现在,美国本身深陷经济危机,而原苏联、南联再闹独立搞分裂的政治民族主义的势力也在消退。至于其他地区,特别是中国,由于历史上长期统一以及新中国建国以来较好地执行民族平等政策,美国虽虎视眈眈,中国的分裂趋势究竟不大。显然,当今世界并没有按照单元论者的意图一直滑下去,人们看到的却是,多元民族趋向联盟、区域走向联合,正在成为时代主流。
后果之二,在一国内部,制造民族压迫、冲突甚至动乱,使整个国家受到伤害。以马来西亚为例,单元论者实施国语政策、国家文化政策、单元国民教育政策以及鼓吹“马来人优先”等等,致使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化、教育等应有的权利被边缘化。结果是:国内各民族不能团结一致,不管是马来族或其他民族都受拖累,国家无法获得应有发展。
(本章曾刊载于21世纪联谊会《会讯》19期)
C 探讨马来西亚当局的同化政策
马来西亚统治当局在文化教育领域实行的单元主义政策和措施是有着很长远的历史。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有不同的要求和表现形态,但是其精神实质是一脉相承的。也许有人以为这只是建国以来才出现的。事实上不是那么简单,它可以远溯到上世纪30 年代英殖民统治时期。
为了探讨有关问题,有必要从教育政策及所谓国家文化政策上切入。
在教育政策上
让我们介绍一位与1951 年《巴恩巫文教育报告书》有密切关系的,被尊称为“国家领袖”的“现代马来教育之父”(Bapa Pelajaran Melayu Moden ),他的名字叫阿米努丁•峇基 (Aminuddin Baki) ( 26.1.1926――24.12.1965)。他出生在霹雳朱毛,曾经就读于怡保大英义校、马来亚大学(新加坡)和英国伦敦大学 。
由于成绩优越,1950 年曾获得英女皇奖学金,1956 年获颁英女皇院士。在获得伦敦大学硕士学位之后,他投身于丹绒马林苏丹伊德里斯师训学院,其后做了教育部副秘书长,他也曾经是雪兰莪和森美兰教育局长。36 岁时,他被委任为教育部首席顾问,这是有史以来担任此职位的最年轻的长官。他担任此职4 年直至逝世。
据说,他曾经参与过反对英殖民政府创议马来联盟( Malayan Union)政府白皮书的运动,1948 年8 月14 日在吉隆坡马来亚大学,他和一些同伴创立了“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作为教育部官员,他几乎参加过独立前后政府所成立的所有关于教育制度的研究和改革的委员会。
即1950 年的伊德里斯师训学院罢工事件调查委员会;1951 年的巴恩教育报告书委员会;1956 年拉萨教育报告书委员会;1960 年拉曼达立教育(检讨)报告书委员会。
他还主持过马来学生升中学程度不足政府调查委员会、创设高等教育委员会以及多元化教育委员会等。从他的履历,我们可了解他是得到英殖民当局的调教出来,并且对他们的教育思想精髓有深刻体会,受到重用和深得宠爱的人物。
1953 年4 月,他出版了一本书,叫做《马来亚的国民学校——拟议中的课程纲要与活动问题》。他认为,1952 年11 月21 日是一个历史纪念日,这一天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议上一致通过了新教育法令(《1952年教育法令》),它给国家的教育体制带来彻底的转变。它的其中一个目标是要致力于建立单一马来亚民族,一个包含多种族群的统一的公民社会的形成。
因此,它建议创设国民学校制度。这个制度包含两种类型的学校,一类是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巫文为必修科的学校;第二类是以巫语为教学媒介语,英文为必修科的学校。只有在任何一个班上有15 名学生要求下,国语(华语)课和淡米尔语课才被允许开班。
他认为,如何使国民学校成为马来亚多元民族的大熔炉,是一个首要的问题。作者极度推崇美国的大熔炉论。他的教育观点就是以美国大熔炉论为基础的。这是一种主张民族同化的理论。
他以美国夏威夷社会的经验作为讨论的案例,他认为“方言学校是一个反动的势力”,像夏威夷的例子,他认为马来亚国民学校的教育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而且必须扮演同样的民族同化的角色。
这个教育哲学或理念自始至终都体现在所有的政府教育报告书或法令里,包括1956 年拉萨教育报告书和1996 年的教育法令,《2013-2025教育大蓝图》以及他们所推行的很大部分的措施里。它是一切教育文化政策不平等的根源。单元主义思维的幽灵,像紧箍(gu)咒一样,紧紧地掐住母语教育、多元教育源流的咽喉,时刻干扰着华教的发展。
在文化政策上
马来西亚国家文化政策是以”1971年国家文化政策” (Dasar Kebudayaan 1971,1971 National Culture Policy) 所提出的三条原则作为指导方针:
1. 国家文化必须立足于土著马来文化。
2. 来自其他文化的适当的要素可以被接受作为国家文化。
3. 伊斯兰教在塑造国家文化上,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的马来特权与歧视非马来族政策的体现,在21世纪的今天全世界还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种族不平等政策的实例。
D 同化政策违背国情
为什么说单元同化政策违背国情,坚持“多元团结”的立场原则方能体现我国国情的需要呢?
首先,马来西亚是个多民族的国度,是由马来族、华族、印族、伊班族、卡达山族以及众多人数较少的民族组成的民族大家庭。其中,人数较多而且分布广泛的主要有马来族、华族以及印族,这三个主要民族之间,各个都是不同的人们共同体,不仅是不同的种族共同体,而且还是不同的民族共同体。换句话说,他们是不同的种族 (即人种),也是不同的民族,因为他们之间不仅仅存在着种族的差别,如皮肤的颜色、头发的形状和颜色、面部的轮廓、体格的构造等等不同的人类生理上的特征;而且还存在着民族的差别,如语文、文化、风俗、宗教、民族心理等等不同的社会文明上的特征。无可争辩的“多元”存在是基本国情。
其次,种族的差别和特征,是人类史上几万年甚至数十万年演变形成的;民族的差别和特征,是千百年来文明发展史所形成的。无论是种族或民族的差异和特征,都是长久以来历史发展的产物,以后还要很长期地存在。在现代史上,法西斯主义者和极端种族主义者凭着本身主观的喜恶,企图抹杀和消灭非我族群(种族灭绝),其结果是受到历史的惩罚,为人类带来灾害,以彻底失败告终。希特勒有名言云:“要消灭一个民族,首先要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首先要消灭承载它的语言;要消灭这种语言,首先要从他们的学校下手。”而今地球依然转动,要被消灭的民族历危还安,而希特勒到哪里去了?
再次,应该正确认识和肯定的是:我国的多元民族特色,不是弱点劣势,而是强点优势。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有我国这样的多民族相处共存,而且马来文明及土著文明、中华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欧美及西方文明共同发展的一块地方,可说是绝无仅有,是真正的一块文明宝地!我们绝不能妄自菲薄,自暴自弃;应该珍惜、保护、发扬这样的强点优势,在世界各国之林中昂首挺立。我们要坚持为此而努力,要坚持为“多元团结”、共同发展而奋斗,这不仅在为自己的国家,也在为世界作出贡献。
最后,在我国民族大家庭中,由于历史发展所形成的大或小的、先进或落后的民族,都是同样价值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应歧视其他民族,而相反的,都应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语言教育、风俗习惯等。在历史上,马来族是我国文明的奠基者;华族是现代保卫我国乡土的先行者;印族是现代我国基建和法制的大力投入者,还有伊班族、卡达山族以及其他每个民族都是国家建设不可或缺者,各族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利益是一致的。在我国的这个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则大家受害,团结就大家得益。只有“平等”相待,才有“团结”可言,只有抱着“团结”的愿望,才能“平等”待人。当然,在奉行民族权利平等(包括语文、教育、宗教)的原则下,并不排除民族间现实存在的差异和发展不平衡,因此各民族间的互助和对弱势者的扶助,也是实现“平等团结”的必要条件,但这绝不是从另一方面来削弱甚至取消民族平等的原则。
违背国情的政策受到抗拒
违背国情的单元同化政策,理所当然的遭到强烈的抗拒!
以教育领域领域为例。
华文教育最高机构董总近年来强烈要求当局必须实施多元教育政策,公平合理对待多元教育源流和母语教育,去年甚至发动空前规模的五场和平请愿大集会。董总坚持这个立场和目标,绝不是什么种族主义的表现,而是基于我国国情的需要,为了向国家、人民负责。
首先,我国是个多元的国度,多元民族、多元语文、多元文化与宗教,这是基本的国情。众所周知,我国各个民族与世界上多个主要大族群都有渊源,世界上各种文明都在此交汇。我国的这种多元国情,是世上难得的优势和强项,因此,国家制定和推行的各项政策包括教育政策,都要因地制宜,发挥本国的多元优势。反之,如果总想人为地塑造一个单元的人们共同体,抹去“多元”色彩,制造“单元”外观,那无异是削足适履,拔苗助长,不利于国家和人民。
其次 ,我国各民族,包括马来族、华族、印度族、伊班族、卡达山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都是共同参与建国的民族,各族都应享有联合国宪章和条例所规定的正当权利,包括学习母语和发扬本身优秀文化的权利。谁要是剥夺和侵害任何参与建设国家的民族的应有正当权利,谁就是对国家的不忠和对人民的不敬,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公然藐视。
再说,历史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在我国,华族是较早而最坚决要联合其他各族共同建立新的独立国家的民族;华族不仅是个勇于保家卫国的民族,也是个热爱本身文化教育的民族。在过去漫长的外来殖民统治时期,殖民统治当局极力推行英文教育,但能够和英文教育相抗衡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越它的,也只有华族民间推动的华文教育。显然,华教已经成为华族社会共同继承的财富,成为华族的骄傲和集体记忆。可是,建国独立后,华教仍继续面临被蚕食、改制甚至被消亡的问题,这是华族社会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抗争、救亡是必然的反应。
E 20世纪初多元社会已形成
踏上20世纪,我国(马来亚半岛加上新加坡),已形成由马、华、印三个主要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构成的多元民族社会,而在这个多元社会中,又以华、印族工人人数非常庞大,他们很快走上政治舞台(马共成为我国最早成立的现代政党)。工人人数的民族成分比,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有所改变,即马来族居民大量城市化,马来族工人人数迅速增加。
【附】统计表1、2
【附】统计表3
F 多元国度与国民团结
我国之前为马来亚(包括新加坡),现在称马来西亚(也就是不包括已独立了的新加坡的马来亚联合邦,加上了砂拉越和沙巴两个地区)。这是一个多种族、多民族、多语言、多宗教,世界上各种文明在此交汇、国内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尚且国土不连成一块的国家。在世界上这是少有的,极为特殊的。因此,处理好我国的国民团结问题,带有相当普遍的范例意义。
一. 单元思维的三种同化政策
对于一个多元国度的国民团结问题,历来存在两类思维的对立,也就是存在着单元思维和多元思维的交锋。
先说单元思维。单元思维者认为,一个多元国家,其国民团结必然无从解决。他们在主观上总想抹去这种多元国家的“多元”色彩,制造“单元”外观。一般上,他们都是掌握政权的强势集团,为了维护本身的利益,他们从未停止运用政权手段,企图把多元国度的社会建构和溶合成为所谓单一的人们共同体或姑且名之为“国族”,他们宣称只有这样,国民团结才有保障。如何建立单一“国族”呢?历史上他们曾经通过强迫通婚或种族灭绝的不人道方式,到头来天怒人怨,都以失败告终;但他们不达到目的死不休,转而从语言教育入手,在不同的时空,鼓吹以下可归纳为三种名称各异但实质相同的同化政策:
一. 民族-国家论,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文化”的同化政策。
民族-国家论,起源于单一民族国家的出现 ―― 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本集团为了开拓各自统一的市场,在近代西欧多处建起了单一民族的国家形态,它是在民族主义运动思潮指引下,目标在于摆脱罗马帝国封建统治,以建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的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
可是,在历史上不论是从继承前帝国的统治范围或者是从全球化的移民现实来说,很少有国家符合此类型,更多的标榜单一民族国家,既无法解决国内纷争和各族群之间存在的差异,更在出现移民潮之后都成了准多民族国家。即使在“民族-国家”发源地的西欧,上世纪各国已从“欧洲共同市场”进而建立“欧盟”,而后又加入了某些东欧国家,可说正走向“多民族统一国家”的雏形或尝试。欧盟现拥有27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3种,显然是世界上最有力的邦联组织。
其实,所谓“民族国家”理论,已是过时或不合时宜了。當代所鼓吹的单一民族国家的概念或目标,经常被用来在多元民族而多元文化的国家里,规范、说服及迫使人民(各族群)对执政者所推行的单元体制的认同,换句话说,就是迫使弱势族群接受统治集团的同化政策。
二. “一强多元”论,即在多民族国家中,以主导民族为中心,统治其他众多弱势民族的同化政策。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由旧帝国 ( 如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沙皇帝国等) 分解而来的东欧各国,属此类型。这类型国家其内部是多民族的,但由某一强大的民族主导其他民族,即“一强多元”的国家体制。在语言、教育政策上,执政者(包括二次大战后的苏联当局)强调的是强大民族的优越和优先,弱势族群则需接受同化。在政治运作中,强大民族在跨族群中是以当然的代表自居,而弱势族群在维护本身权益时却被指为没有跨族群意义或妨碍国民团结而遭到肆意打压。
渊源于东欧的这种“跨族群”论,与提倡不同民族之间的友好团结毫无共同之处。“跨族群”论其要害在于迫使各个弱势民族无法提出本身的正当和应有权益。主导民族的统治集团可以轻易地以“不受认可”和“有违国家利益”为借口,以本身的大民族主义权威,把任何敢于提出正当和应有权益的弱势民族打压下去,加以残酷镇压。历史上,此种“跨族群”论的重灾区是东欧,尤其是动乱的巴尔干半岛。
三.大熔炉论,即美国统治当局名之为提倡 “双语” 的同化政策。
美国是在近代建立的移民国家,当英裔美国人沿大西洋踏上北美土地时,他们带来了先进的资本主义文明,同时以资本主义特有的嗜血方式发起美国历史上的西进运动,他们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杀戮印第安人,无论如何,经过数代的前赴后继的激烈反抗,剩余的、没有被赶尽杀绝的印第安人,被强制接受同化。
资本主义生产需要大量劳工,随着黑奴大批入境,亚洲劳工输入以及拉丁美洲移民入境,让美国有色人种数量大增。1930年代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一项所谓“人道”的同化政策。
罗斯福的同化政策即是从“惟英语教育”向“双语教育”转型,他认为这是人道而有效的同化政策。有需指出,所谓“双语教育”,并不是“英语”与“母语”处于同等价值,或者弱势的“母语”得到扶助。实际上是“英语”统治一切,国家的所有法律、诉讼、文告、官场用语、就业等等一概使用英语,非英裔美国人的“母语”只是象征式的可有可无的东西,毫无地位可言。全美学童是被强制性地接受英语为第一语言的。
在这个英语大熔炉里,人口近半数的非英裔美国人在社会生活中,他们(尤其是印第安人、黑人、拉丁裔和亚洲裔移民)除了接受英语文明以至放弃本身民族的“根”之外,别无选择,心理素质产生撕裂。很难想象,这种大熔炉的同化政策会是真正人道的,充其量只不过是种族灭绝的另一手“人道”补充,实质上是最弱势族群的文化语言一个接一个被消灭的森林法则。显然,这是强势的英裔美国人自以为是的做法,即使目前国家强盛、繁荣,但其表面现象的背后,矛盾正在累积和潜伏着,社会终归要付出纷争动乱的成本的。
二. 执政当局推行的是单元思维的同化政策
在我们马来西亚(包括新加坡),统治当局在文化教育领域所实行的单元主义的同化政策和措施,有着很长远的历史。也许有人以为单元主义的同化政策只是1957年建国以来才出现的,事实上不是那么简单,它可以远溯上世纪英殖民统治时期,建国之后的教育政策是同英殖民统治时期的教育政策一脉相承的。
为了进一步认识在我国的单元主义同化政策,这里有需介绍一位被尊称为“国家领袖”的“现代马来教育之父”(Bapa Pelajaran Melayu Moden ),他的名字叫阿米努丁•峇基 (Aminuddin Baki) ( 26.1.1926――24.12.1965)。(请翻阅前面的第三章《探讨马来西亚当局的同化政策》)
峇基的教育哲学或理念自始至终都体现在所有的政府教育报告书或法令里,包括1956 年拉萨教育报告书直至1996 年的教育法令,以及他们所推行的很大部分的措施里。它是一切教育文化政策不平等的根源,也是国民团结的绊脚石。
三. 探讨新中国的民族平等与多语制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高涨,几乎所有的欧美殖民地,各自都是在内部各民族取得共识从而合力建立主权国家的。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参加建国的各民族人民,都是有关新兴国家的主人、当然公民,权利是平等的。但是,在语言教育政策上,这些国家执政者所实行的政策则各有差别,但可以体现新时代的,应该特别提起的,其中有个模式,或叫 “新中国式”,则最能体现新时代民族平等,扬弃同化政策的精神。
“新中国式”也可称为“统一的多语文政策”。
中国是个拥有50多个民族的国家,其中汉族占全国人口的95%,倒像是个真正单一民族的国家。令人赞叹的是,在这样的汉族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国家中,“反对大汉沙文主义”是国家民族政策的基调。新中国废除了不平等对待各少数民族的旧中国的大汉沙文主义政策,扬弃独尊汉语为“国语”的政策,汉语只是作为全国推广“普通话”。“普通话”规定为汉民族的标准共同语,也是各少数民族学生和干部学习使用的另外一种重要语言。中国文字的统一是世界上独特现象,千百年来超方言的汉字成为社会统一和语言统一的桥梁,新中国把它作为书写形式,成就“统一的多语”制度。
从1947年到1998年,新中国在55个少数民族中,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此外还设立自治乡1256个。每个少数民族除了有行使地方政权的同时,还拥有民族干部使用权、发展民族教育和文化权、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权。
有需指出,让少数民族有区域自治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教育权利,并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考验,这是个划时代之举,可说与一切同化政策告别。
有人或者会说,美国的“人道”双语政策不也类似吗?其实不然,美国的双语政策,是英语第一语言,全国一律。不允许民族母语学校存在,只允许民族母语在学校课堂里取得可怜的一科第二语言的地位,学童学习第二语言是备受歧视的。
或者也有人会说,马来西亚比美国进步,马来西亚能够让民族母语教育存在和发展,以至被誉为世界上除中国大陆、台湾之外,世界上第三个华文教育最为发达的地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华族本身是最清楚的:一是,马来西亚的华族非常热爱本民族的文化教育,为了华教,他们能够团结一致、抗争奋斗和努力建设,华教的发展是靠本身奋斗得来的成绩,而不是靠外来的恩赐,这是根本之所在。二是,长期以来,执政当局实行的完全是同化政策,虽然允许华校、淡米尔学校存在,可那只是“暂时”容忍,一时吃不下,慢火煮青蛙。试看,从独立初期执政当局把华、淡学校列为“非标准学校”,以至较后至今把华、淡学校列为“国民型学校”和“独立学校”,这就说明在执政当局眼中,华、淡学校都不是“标准的”或“国民的”,只是低一等的,待宰的羔羊而已。
四.瑞士多语制政策简介
【按】与我国国情相接近的瑞士,在语言教育领域的多元政策早为世人所称道,值得借鉴参考。
1. 瑞士联邦的多语背景
瑞士是位于欧洲中部阿尔卑斯山脉环抱的内陆国家,1997年总人口7百万。按通用语言来区分的人口统计:
德语 —— 73.4 % ;
法语 —— 20.5 % ;
意大利语 —— 4.1 % ;
罗曼什语 —— 0.7 % 。
2. 多语制政策的确立
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潮流的影响下,具有先进启蒙思想的新一代成长起来。他们要求个人自由、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改革“邦联”旧体制,建立多语统一的联邦制国家。19世纪40年代,一个多语统一的联邦制瑞士建立了起来。
多语制政策正式产生于1848年,当年通过的联邦宪法明确规定,“瑞士以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为国语;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为联邦的官方语言。”
1938年,联邦政府对“瑞士的第四种语言 —— 罗曼什语应该作为瑞士国语”的提案举行了全民公决和各州投票表决。尽管使用该语言的居民很少,然而该提案仍因绝大多数人赞成而获得通过。
1996年瑞士政府又一次发起公民公决,以绝大多数票通过加强罗曼什语的社会地位,将该语言提升为罗曼什山区与联邦政府之间的联络语言,即“半官方”语言。
3. 多语制政策的实施
瑞士共有23个州,计14个德语州,4个法语州,1个意大利语州,3个双语州和1个三语州。
瑞士人至少要很好地掌握两种国语。德语居民能讲法语,法语居民能讲德语。对双语州来说,其居民应掌握本州的两种语言。对于以德语为主,罗曼什语集中,又有少数意大利语的那个三语州来说,州政府希望其居民首先学会本州的至少两种的州官方语。人们发现,瑞士人,母语越是小语种,掌握的其他语言种类就越多。
瑞士各州的学校教育均毫无例外地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学习第二语言。因此,在瑞士,尤其是知识界,通晓两三种语言的人很普遍。
4. 多语制政策增强凝聚力
a. 瑞士政府明智地采取了尊重和保护各种语言、促进各语言与文化自主发展的多语制政策,产生了巨大的凝聚力。
b. 操各种语言的瑞士人,虽然承认其语言文化受到母语国德国、法国或意大利的直接影响,但都极力显示其国家认同是瑞士,强调自己是瑞士人。因为有多语制的现实存在,国民都以此为荣,心甘情愿地生活在多语言多文化和自由平等并存的瑞士大家庭中。
c. 语言不仅是人与人之间重要的交际工具,而且不同语言文化的平等相待对国家共识的形成(国民团结一致)起着正面促进作用。瑞士政府深知此中道理,因此它明确重申,今后的奋斗目标是“以卓有成效的办法捍卫我们的四语制度”。
资料来源:《国家、民族与语言 —— 语言政策国别研究》,页179-185,中国社科院民族所课题组编,语文出版社,2004年。
结 论
话说回来,语言的多样性是人类交往中最直接的障碍,追求语言同化的强制性政策在历史上屡见不鲜,由此而引起的民族冲突也俯拾皆是。因此,如何在承认语言多样性基础上,以实现或建立国家、民族之间交流的语言制度,也成为人们的理性思考。
时代是进步的,体现在国际局势的大气候上,在以往是世界东西两大阵营尖锐对立的冷战格局,种族主义的“民族 — 国家”论,即“一个国家、一种民族、一种文化”等等民族同化理论思维,是为压倒一切的主流,而现在是主张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主张民族间互相尊重、互相包容的民族多元文化主义,民族融和主义的思潮在全世界范围内逐渐取得上风的历史时期。尽管这种互相矛盾对立的势力之间互相消长的局面,还会持续一个时期,但历史不能逆转。
由于各种矛盾现象频频发生,现在每个人几乎都在问或者在盘算,我国的局势会走向何方?国民团结会是前进还是后退,我们关心的国家教育制度能够从单元思维同化政策转型吗?过去我们常说,对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乐观的,现在我们也是这么说,可是时代需要我们更多的思考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