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阿旺(上图)说:以伊斯兰式的公正,才能治理一个拥有多元种族的国家。至于由‘魔鬼’掌控的‘魔鬼党’,是无法伸张正义,也给不到名为‘公正’的福利。
对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教党的认识
作者:联华
日期:2013年5月2日
前言
鉴于伊斯兰教党数位领袖包括党主席和署理主席一直发表言论说一旦民联执政将寻求国会通过修改联邦宪法,立法实行伊斯兰教法和刑事法。我国的华基政党尤其是马华公会和人联党长期来对伊斯兰教党预想实行的各种计划存在许多的质疑与否定。华基政党领袖常常发表议论与告诫华人社会,犹有进者,在第十三届大选即将来临时,华基政党领袖特别是马华和人联的领袖以及其侯选人等更加积极发表此类言论,诸如吉兰丹州实行男女分开理发,发型规范、禁酒、禁赌以及禁卖猪肉等措施。回教国、福利国、回教法与回教刑事法,甚至砍手,砍脚等等极刑。上述的言论对我国的人民大众,尤其是华裔民众深感忧虑与不安,甚至产生恐惧感。对此,我毕竟认识是肤浅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我就要求自己花些时间,努力阅读、收集资料后进行研究,分析希望能找出比较正确的答案与结论。这就是我要写这篇粗糙的文章之根本目的。此外,提供给我的朋友们作为参考的资料,更希望他们能提出批评与建议,纠正错误。为盼!
首先瞭解几个应该知道的名词与定义,如世俗国、宗教与宗教的起源、发展以及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与贡献后,才进入我想学习与研究的主题-----认识伊斯兰教与我国的伊斯兰教党、伊斯兰教党所提倡福利国和刑事法、“伊斯兰教党与人民联盟的关系”(是我要写的第二篇文章)。
(一) 认识几个名词和定义
(1) 宗教的定义和分类、
什么是宗教?按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来说,“宗”就是祖宗、祖庙。若溯本穷源之极致,有“宗旨”之意。“教”即有教化、教育。“宗”与“教”合起来,应当指最高权威所宣示之教化,接受者也视此所宣之教化为绝对之真理。
宗教作为一种伴随着人类发展的社会文化现象,在世界上各民族和地区都留下了痕迹和影子,他从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层面影响着人类的发展和人们的行为方式。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而存在。宗教本身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从任何一个角度的研究都难以窥视其全貌。西方学者或者从信仰对象出发,或者从宗教情感体验和宗教社会功能出发去把握宗教,对宗教做了各自独特的理解。从整个宗教发展史来说,宗教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乏其中任何的一个方面都不成其为宗教至少不算一个完整的宗教。中国宗教学家吕大吉先生对宗教作了一个相对全面的定义,提出宗教四要素。“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知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在这个意义上----超人间、超自然的力量(可以理解为‘神’)。宗教的情感体悟、行为方式和组织结构等要素。”
近代宗教学的奠基人缪勒对宗教作了如下的解释:“如果我们说把人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的是宗教,我们指的并不是基督教徒或犹太人的宗教,而是指一种心理能力或倾向,他与感觉和理性无关,但它使人感到有‘神’(意为无限)的存在。”宗教的本质就是“领悟无限者的主观才能”,这里的“无限者”就是宗教信仰的“神灵”。一切宗教的基本要素之一就是承认有神灵的存在。
人类学家泰勒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宗教进行了广泛的探讨,认为一切宗教,不管是发展层次较高的种族的宗教,还是发展层次的较低的神话的宗教,它深层次的、最根本的依据是对灵魂和精灵的信仰,把信仰精灵作为宗教的最低限度的定义。
一般认为宗教的分类法主要有地理的分类、人种学---语言学的分类、进化论的分类、发展史的分类等,这些分类法从不同的侧面就宗教某一方面的共同的特征进行概括总结。
从地理区域的分类来划分,宗教主要有七类:近东宗教,其中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梭罗亚斯德教和古代崇拜;远东宗教,包括中国、韩国和日本的宗教派别,其中有儒教、道教、大乘佛教以及神道教;印度宗教,包括早期佛教、印度教和锡克教,小乘佛教和其他受印度教和佛教的影响而形成的东南亚各民族宗教等;非洲宗教,即是非洲各部落的宗教,但不包括古埃及宗教;美洲宗教,包括南北美洲两大陆土著印第安人的信仰及其活动;大洋洲宗教:包括太平洋诸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诸土著民族的宗教;古希腊、罗马以及受希腊文化影响的后裔的古典宗教。
按宗教发展史来分类,可分为原始宗教、古代宗教、历史宗教、早期现代宗教和现代宗教,等等。世界宗教即是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
(2) 世俗国的含义
首先我要引述民主行动党顾问林吉祥先生在2012年10月23日在星洲日报发表的文告:当时星报的报道非常清楚的指出东姑阿都拉曼在1983年2月8日庆祝他的80岁生日时说过“不要将马来西亚变成伊斯兰国,因为我国(马来西亚)是世俗国,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两个星期后胡先翁在庆祝自己的生日时同样表示支持东姑阿都拉曼的言论,当时的星报的封面标题是“敦胡先翁也支持东姑阿都拉曼”。
“世俗国”是什么?
与“世俗国”的相对名词是“宗教国”。伊斯兰教国是宗教国的一种,可能还有天主教国、佛教国等等宗教国家,我只想针对我国人民所议论的情形来写伊斯兰国。
伊斯兰国是那些以穆斯林教徒居多的国家,以伊斯兰教教义为主导,在宪法立法方面是依照“古兰经”和“圣训”为自己的一套法律,该法律所涉及的层面包括个人与社会,由饮食、礼仪、金融以及战争等等。
伊斯兰国家的经济是与信仰分不开的。伊斯兰金融原则依据严格的伊斯兰法制,遵守道德原则,投资者承担社会责任,禁止银行固定利息。也不允许向伊斯兰禁止的行业投资,如色情、博彩、猪肉等行业。
我国伊斯兰教党从未表明要将大马改建成类似伊朗、伊拉克、阿富汗、沙地阿拉伯等国家模式的伊斯兰国家。但我国的伊斯兰教党与中东的巴勒斯坦、叙利亚、沙地阿拉伯、埃及、土耳其等国家的关系较为密切。
“世俗国”是指对宗教事务保持中立的国家,对任何一种个别的宗教习俗不持赞成或反对的态度,也没有立法规定某种宗教为国家的宗教。一个“世俗国家”也视信奉不同宗教的人为平等的个体,没有偏袒或歧视信奉个别宗教的人。世俗国家保护宗教自由以及政教分离,也防止宗教干预和控制政府的权力,更有法律保护任何一种宗教免受歧视。这些世俗国家包括澳洲、日本、加拿大、俄罗斯、中国、印度、星嘉坡、美国以及以色列等国家。
有某一族群在国家人口比率上相当的多,它是信奉某一宗教(如土耳其),但也有某些则是宗教多元化的国家(如印度)。有些国家在建国时就已经标明是世俗国(如非律宾),也有些是经过世俗化而成为世俗国(如法国)。有些是政教分离的国家,一般上世俗化的历史进程是开放给予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进而立法废除国教,不以国家公款资助宗教团体,使法律脱离宗教的控制,国家领导人可以由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担任。
(二) 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教党
(!)伊斯兰教的概述:伊斯兰教是世界宗教的三大宗教之一,其他两个世界宗教是基督教和佛教。根据统计,2010年全世界穆斯林有十五亿多人。
伊斯兰教是信仰‘阿拉’的一种神论宗教,其基本表述方式为“认主独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
伊斯兰教的经典,主要是《古兰经》和“圣训”。《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基础和神圣经典,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麦加章”以宗教信仰问题为主,宣扬唯一神信仰、反对偶像崇拜、警告世界末日临近、末日审判公正,要求皈依者“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此外还涉及一些阿拉伯的古老传说和故事。“麦地那章”则侧重社会政治、经济、法律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规定后来成为伊斯兰教法的依据。伊斯兰教的信仰基本总结为六大信仰。即是信阿拉、信使者、信经典、信天使、信后世和信前定(阿拉对世间一切的前定)。
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出生在麦加,曾从事过游牧和商业活动,他对基督教和区域性宗教,波斯宗教有过瞭解,积累了相当的社会经验。鉴于社会的动荡不安,对虐待妇女和奴隶的恶习深感不安,人民的好强斗勇、掠夺仇杀、蒙昧迷信等缺陷,通过深入瞭解阿拉伯半岛各地社会的发展、宗教文化和民众生活,决心创立新的宗教、变革社会。
穆罕默德进行了一系列的宗教和社会变革运动,把军事、经济和宗教结合起来,把伊斯兰教作为维护穆斯林团结的思想旗帜。穆罕默德也完成了伊斯兰教教义、制度体系的创建,确立了以信奉“阿拉”为核心的六大信仰纲领、规定了穆斯林五项天命功课,完善崇拜礼仪,制定宗教禁忌。
伊斯兰(al-Islam)是阿拉伯语,原意是“顺从”、“和平”。到了18至19世纪以来的近现代伊斯兰世界各国人民在“圣战”和教派运动的旗帜下掀起了反抗殖民统治的民族斗争。伊斯兰教现代主义的改良运动逐渐兴起,主张理性、科学和宗教信仰的调和,重视人的价值和自由,在这基础上恢复传统教法的活力,并提倡采取新的思想和科学方法改良社会政治制度,并通过宗教教育实现社会进步和宗教复兴。20世纪中叶以来,在更大范围内出现了伊斯兰教复兴运动,更为强调全世界穆斯林共同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伊斯兰各国应密切联系,加强合作,统一力量,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维护伊斯兰教的精神价值和尊严。
(2) 伊斯兰教党的历史与发展
泛马回教党简称为回教党即是现在的伊斯兰教党的前身。回教党的成立与我国人民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和英殖民主义的殖民统治,争取国家自治独立运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们不会忘记上个世纪星嘉坡、马来亚惨遭日本军国主义和英殖民主义统治者的蹂躏与屠杀。马来亚共产党率领星、马人民武装反抗日本军国主义和英殖民主义的殖民统治,这不仅是华族,马来民族也深受其影响。在马来亚实施紧急法令时,马来民族的左翼政党---马来国民党于1950年被英殖民主义政府查封,指责他们的党受马来亚共产党渗透,因此有部分的左倾马来民族主义知识分子既不赞同马共以暴力革命武装斗争的形式,也不愿在巫统的旗帜下进行民族独立和解放斗争。因此便与一批脱离巫统的党员另起炉灶,独立门户,成立了泛马回教党以伊斯兰教教义来团结与组织马来民族,并据此推动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也以伊斯兰教教义作为他们的奋斗目标。
1956年布哈努丁(上图 Burhanuddin al-Helmy) 被推选为泛马回教党的党主席而改变了回教党的精神面貌,展现了新的姿态。
布哈努丁与印尼苏卡诺(上图)总统建立了一定的关系。受到苏卡诺总统所推行的纳沙贡(即是民族主义、共产主义和伊斯兰教义)三位一体的联合政府的影响。由于他的左倾思想促使回教党在1959年全国大选与波斯达曼(Bostaman)所领导的社会主义阵线合作,在大选中取得辉煌的战绩,夺得了丁加奴和吉兰丹两州的执政权,成为全国最大的反对党。
当英殖民主义者勾结东姑阿都拉曼提出马来西亚计划概念时,就遭到布哈努丁和波斯达曼所领导的回教党和社会主义阵线以及受马共所影响的马来亚劳工党和人民党的坚决反对。1963年当马来西亚成立时,吉兰丹州政府入禀高庭,要求宣判吉兰丹州不加入马来西亚,结果是失败了。接着布哈努丁和波斯达曼俩人双双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入狱,其罪名是“企图在外国成立流亡政府”。其时,马来亚劳工党和人民党也惨遭残酷的镇压和摧残,各州领导干部、积极分子遭到逮捕,而身陷囹圄。
印尼“930”政变,苏哈多在美国的支持下推翻了苏卡诺的纳沙贡政府,建立右翼倾美反动政权,苏哈多大举屠杀共产党人及其支持者。代表伊斯兰国家的印尼向右转逐渐脱离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与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断绝邦交,这也意味着马来亚的伊斯兰教党(回教党)与当时的马来亚社会主义阵线越行越远了,似乎有分道扬镳之嫌。1969年全马大选后,伊斯兰教党(回教党)仍保住吉兰丹州执政权,但是接受巫统的献议被吸纳组成联合政府的一员。自此伊斯兰教党(回教党)已沦落为一个完全没有社会主义色彩,只注重马来民族回教徒利益的政党。
五年后,巫统几乎完全操控了伊斯兰教党(回教党),因此促成1974年在大选时伊斯兰教党分裂为两派,互相敌对,酿成流血冲突,导致中央政府引用紧急法令接管吉兰丹州政府。伊斯兰教党被逼脱离巫统国阵,再度沦落为蚊子党,1978年大选只能赢得区区两名州议员而已。
脱离巫统,决心振兴,吸纳新血、成立宗教司理事会是1978年后伊斯兰教党的写照。1982年党代表大会后,党主席阿斯里退位,引进一批新人,其中包括了聂阿兹(上图),哈迪阿旺和法兹诺等人,正是一批后起之秀。1990年大选,伊斯兰教党与东姑拉沙里(46精神党)联手倒马哈迪的台,东古拉沙里功亏一篑,伊斯兰教党却重新夺回吉兰丹州执政权。
1998年,深受亚洲金融风暴影响的马来西亚,致使国家经济受到严重的打击,前首相马哈迪医生为了拯救自己儿子、亲信以及朋党的公司不至于破产倒闭而不惜动用国家的储备金、穆斯 林朝圣基金、雇员公积金等的做法。遭到前副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依布拉欣坚决的反对,因此首相马哈迪医生阴谋、利用政治斗争以外的刑事、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副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依布拉欣,并且撤其政府职位外也开除其巫统党籍以及撤除其党内一切职位。逼使安华与其支持者脱离巫统而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反巫统、国阵的独裁、朋党、裙带主义、官商、政经挂钩的“烈火莫熄”政治改革运动。
1999年全国大选,伊斯兰教党在这种有利的形势下很多马来选民转而支持公正党和伊斯兰教党,使伊斯兰教党在此次大选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再次拿下登嘉楼和吉兰丹两州;国会议席更增至27席,成为全国最大的反对党。
2008年3月8日(俗称308)大选,反对党的势力大增,出乎反对党的意料之外,反对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逼使巫统与国阵首次在全国政权中丧失了一向都保持不变的占三分之二绝对优势地位,因而也无法再如过去那样可以包办与垄断国会的立法大权而为所欲为;首次丧失了包括吉兰丹、槟城、吉打、雪兰莪和霹雳共五个重要州属的执政权以及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的完全控制权。因而促进了三个反对党在大选后结合组成统一联盟,即是人民联盟(简称民联)。
显然,伊斯兰教党有如此的成绩,除了具有外部因素的促成外,也紧紧地依赖于内部因素的变化----党的改革运动。
党的政策与策略是党的生命,对党的建设和发展是极端重要的。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本党,友党以及敌对阵营的各个方面的有利与不利情况;党员,群众的物质利益、意见要求和觉悟程度、组织程度等问题。伊斯兰教党再度从党内着手改变一贯来以宗教司为主导力量的领导地位,作为领导核心力量的党中央委员会吸纳了不少的有知识,有学问的专业人士(开明派),肩负起领导机关举足轻重的作用。党主张继续延续不变的主张:即“坚决执行不贪婪、不滥权、公正、透明、节俭对待社会人群”。
党主席哈迪阿旺在2011年的党选后清楚地表明不是什么伊斯兰教思想开明派的胜利,伊斯兰教党要国家领袖有知识和学问、有宗教信仰和忠诚的品德。伊斯兰的政治领袖是忠于先知的教导,而不是一伙为了私自利益或某一集团的利益的魔鬼般的吸血鬼。署理主席穆哈默德沙布说:“党的领导层,包括主席、署理主席、副主席以及其他中委都渴望走入人民大众中去,参与社会基层的活动。”这是伊斯兰教党本身的一项重大变革。
(三) 福利国和伊斯兰刑事法
(1) 伊斯兰教党提倡的福利国
在这问题上我先引述伊斯兰教党主席哈迪阿旺先生在党员代表大会的演词,大意如此:“伊斯兰式的公正,才能治理一个拥有多元种族的国家。至于由‘魔鬼’掌控的‘魔鬼党’,是无法伸张正义,也给不到名为‘公正’的福利”。他在演词中进一步阐述“福利国”的概念时说,所谓福利其含义是广泛的,而排在第一的福利,就是由公正、清廉的领袖以伊斯兰的理念治理国家。在福利国度里,每个人都抢要做好事,政府善待人民,而人民也反过来帮助政府,从这里串起一条线,让富人和穷人、老板和员工互相施行福利。
我想这应该是伊斯兰教党所宣誓与提倡的福利国的基本概念与原则。与此同时伊斯兰教党也提出十条具体的纲领作为奋斗的目标。在此引述伊斯兰教党的党报“哈拉卡”之报导,略述如下:
1。廉洁、公正与诚信的政府;2。团结、和平与慈爱的社会;3。平衡、公正与稳定的经济;4。有价值、有竞争力与可达标的教育;5。直接、全面与人民欣慰的福利;6。能干、有素质的卫生医疗服务;7。有道德、祥和、安宁与幸福的家庭;8。有竞争力、维护力与生产力的工人;9。有价值、有能力、有世界水平的交通运输系统网;10。清新、环保的大自然环境。
现在大马人民重视的不是伊斯兰教党所提倡的福利国的福利,而是着眼于这个国家是否是一个贪污腐败、滥权的国家?国家是否实施各民族具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是一场全民反对封建、官僚垄断特权阶级的民主改革运动。故然伊斯兰教党在这场改革运动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与领导的作用,在破旧立新的当儿,提倡他们的新思想、新思维----“-福利国”。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与拥护,也有待将后的实践证明。
然而,根据毛主席的论述说:“政策与策略是党的生命。。。。。”。毛主席是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说话。如果也以同样的观点出发来看待伊斯兰教党所提倡的“福利国”的条文,它与巫统、国阵政府的反人民、欺压人民的那些陈腔滥调相比较也好不了多少,也没有什么新鲜与特殊感。
然而,醉翁不在于酒,所以关键问题并不在于提倡的条文的美与丑,而是提倡者与执行者的诚意。诚如毛主席的论述说,党的政策与策略能否贯彻到群众中去,有赖于干部能否具有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所以,伊斯兰教党人是以伊斯兰教教义为指导去落实他们所提倡的“福利国”。也同样有依赖于伊斯兰教党的领导层与干部能否保持一贯的清廉、智慧与才华,到民间去,按实际情况作调整和修改,具体落实。否则也将是留于空谈吧了。不过我们应该以科学的眼光来观察问题,看它的历史联系就比较容易认识其未来。吉兰丹州是伊斯兰教党所执政的州属,虽然经济发展会比较落后,但人民安居乐业,治安良好是全国犯罪率最低的一州。二十几年来遭受中央政府严重的欺压与边缘化,然而伊斯兰教党主导的吉兰丹州政府保持一贯清廉、透明与公正处理州内的事务,也动摇不了人民对州政府的信心和支持。
毕竟伊斯兰教党主席哈迪阿旺已经清楚地强调:“‘魔鬼’掌控的‘魔鬼党’是不会给人民大众具有公正的福利”。伊斯兰教党的伊斯兰长老协会之最高精神领袖聂阿兹----聂老先生再三强调:“即使民主之窗是如何狭小,也要将‘阿拉’的子民从魔鬼的掌控中解救出来”。依理推之,哈迪阿旺与聂老先生两人的决心与意志是毫无动摇的。那不是一般的在‘主’的面前的誓言,而是在“主”“阿拉”的面前向全马各族人民的坚决宣誓的诺言。不容得胡乱!
所以,依我看来只有由公正、透明、清廉的伊斯兰教党和民主行动党、公正党等组成的联合政府来治理国家,人民才有希望享有真正的福利。却不是那些独裁、朋党所控制的巫统、国阵政府所施舍的500元。。。。君若不信,如果大选后还是巫统、国阵掌控统治权,我想跟着而来的就要宣布实施“消费税”了,还有许多的把戏也将跟着浮现出来。
(2) 伊斯兰教党提倡全国实行伊斯兰教教义与刑事法
前些时候我曾写过“伊斯兰教党要在吉兰丹州实行伊斯兰刑事法”一文。我不想多谈刑事法的问题。只是现在鉴于伊斯兰教党再三强调要修宪立法实行伊斯兰刑事法。再加上有心人蓄意散播着一种恐怖的气氛,将此种刑事法说成是惨酷无情的砍手、砍脚,恐怖的刑罚。引起许多不求甚解的人感到惶恐不安。
因此,我想再写一些东西是必要的。
透过许多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出伊斯兰教党与巫统的较量其实是一场意识形态不同、国家统治权方面的殊死争斗。我国不像中东、北非的伊斯兰教国家,存在许多不同派系的伊斯兰教党,而我国只有伊斯兰教党与巫统两个政党在伊斯兰教界争夺盟主的地位。谁能击败对方,取得盟主的主导权地位,谁就能获得主宰马来社会甚至是国家的生命权。然而人民公正党则是后来者,其势力是相对的薄弱,还不是前两者的有力对手。
伊斯兰教党比较倾向“原教旨主义”,即要遵守伊斯兰教初创时的正统教义,除《古兰经》及其“圣训”之外,不得信仰任何权威。但他们也不是一层不变、刻板的极端宗教分子,经验教训了他们应该选择“教义”与“包容”相结合的政策策略。即是“与时俱进的伊斯兰道路”与民主原则并不相悖,这两种价值完全可以携手前行。
伊斯兰教党主张马来西亚人民,尤其是穆斯林教徒能遵从伊斯兰教的生活方式,(意即按照伊斯兰教的经典与教义规范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和推行伊斯兰教刑事法。伊斯兰教党主张摒弃极端恐怖主义、暴力革命的形式而选择与追随议会民主斗争的道路。既要坚持伊斯兰教价值观,又要改造自己,适应全球化的世界,响应民众的诉求,壮大自己。因此,要保持平衡的地位,紧握伊斯兰这面旗帜就不失马来民族基层民众的支持;太过激进也很难赢得对伊斯兰政治势力存在疑虑的我国城市中产阶级和其他非伊斯兰教徒民众的支持。
伊斯兰教党的领袖们深信实行伊斯兰教的生活方式与刑事法,可以杜绝社会的暴力、治安败坏、犯罪、吸毒、赌博等恶习惯,同时也可以铲除毒害青少年的西方颓废的色情文化;取而代之的是没有犯罪、有道德礼貌、有秩序、和平、安宁的新社会。以此,可以培养具有文化、道德、有思想素质、有科学知识、有价值观的年青一代。
正如奉教者尊重与敬仰自己的天主教、基督教、或者佛教一样,所以就没有理由可以鄙视同样是宗教性质的伊斯兰教。宗教信仰者所追求的理想不外与真、善、美、三因素息息相关。作为伊斯兰教教义一部分的刑事法(人们常说的砍手、砍脚)与古老的中国社会所实行“五马分尸”极刑同是落后的封建社会甚至是奴隶社会的文化,不适合当前民主、科学进步的社会,也违反人性与文明价值观。是难以使人信服的。 不过在这种宗教意识极其浓厚的吉兰丹和登嘉楼州的社会治安情况与其他州属相比较是良好的,犯罪率是全国最低的州属。这也成为伊斯兰教党立志要立法实施伊斯兰的生活方式和伊斯兰刑事法的根据之一。因此让人们觉得虽是陈旧古老、落后的刑罚但仍有可取之处,不是完全没有价值的。
完稿于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