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九月廿三日的中委会的提议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提議案。但是还有某些黨內的決策者說,需要再三考虑這份决定性的提议案,他們是否不捨得脱离州国阵;這骨頭还有什麼遺味還那麼值得留恋吗?對馬上到來的國會選舉安排好了嗎?
人联党的提议案
作者:李祺绵
人民联合党在开始和土保黨一起组织砂拉越聯合政府时,是以党的宗旨,三大民族共同组织政府,擔任政府的官职,并以党的身份参予政策決定与政权分享,平分秋色地,以为砂拉越人民的利益为依归的原则而组织政府。在开始之初,获得很多人民大众的支持与称好;可惜的是,当政府组织一段時間之后,人联党就被当權者背弃了原则与组织政府的四大协议。
为了使四大协议能夠生效与执行,當年人联党的官员进行督促与推行协议的执行不遺餘力; 可是一段時間之後,联合政府高级官吏,把协商政权的手法进行一些改组,成为今天的砂州国阵政府。在这期间,由於有个政党的实力膨脹,而人联党在国阵中的势力卻日愈式微,甚至被视为似是附庸的政党,一切都听从於某大政党的指示,成为无立场,无原则的,等同於某实力膨脹黨的“華人支部”去执行人聯党的使命。
可惜那些当权的人联党的官员,一直只是逆來順受,忍气吞声,以为有有朝一日,會有更改的一天。可是朝中人这种期望与人民的期待,差距越走越远,直到今天被人民所抛弃了。至此,朝中人才醒悟說“在朝的微弱与不被重视”,才有今天的到了如斯不堪的地步。
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与二零零年代之间,人聯已经是被蔑视為在政府中没有作为的夥伴;今天更甚者,人联党的合法執行团队不被某方面重视,反而是在朝中的一二个华人代表,卻成为“代表”人联党的代表,相關的某些行政与委任地方領袖的权力,都集在於“在朝的华人的代议士”,而人联党的當權團隊卻毫不知情。這樣處境的黨,还勉強留在砂州国阵中又有何作为呢?
現在才提議說,要退出砂州国阵,這個不是時候的时候,真是后知后觉,为时已晚了,失去的江山与权力已經不易再倒回了。但是,有感觉感受,總是好一點,也許还可以再来重生性命的机会。
其實,早在上两届的州选就已經有人向人聯當權者提議需要重新考慮在國陣之中的作用,如果當時就退出州国阵,其名声远传,并將获得人民大众的重新支持,就不会有今天的全盤败阵下来。
2012年九月廿三日的中委会的提议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提议案。但是还有某些黨內的決策者說,需要再三考虑這份决定性的提议案,他們是否不捨得脱离州国阵;這骨頭还有什麼遺味還那麼值得恋栈吗?對馬上到來的國會選舉安排好了嗎?
人联在国阵中已经是百分之百的被视为無權者、无能者,反而不比某一二个人在州国阵中的所作所为。這一二個人,是人联党的代表吗?如果是人联党的代表,为何有官委职员与赐封等這樣的事项,而人联党内部卻都不沒有討論和決定?為什麼他們不要告知黨中央?
人联党在砂州国阵中地位已經是眾所周知的,名存实亡的政党,如果是有骨气有原则的政党領袖,早就应该不再有考虑其去留的余地了。面對這樣的大是大非事情,作为领导者应该是果敢立断,才是名符其实的领导者。
“康南不倒,人联不保”、都东支部的成立议决案不被执行、堂而皇的人联党为何被几个門徒所操從、党员大会又被告不合法、还有其他的种种不胜枚举,人联党的纪律行动何以不动於衷?今天人联党的大勢旁落,都与这些有关。
九月廿三日的人联党理事会的提议案,还需要再三考虑或取消之,或石沉大海?当权者必要有勇气与毅力,执行党的议决案。如不关有法律程序的问题存在,就应该执行之,否则就是无能者。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有党规”照章执行之,才是英明的领导者。前事之鉴,后事之师。没有毅力与干劲的领导者,不是人民联合党众多同志所要看到的,所祈望的。除非人联党的那些像鸵鸟般,束头乌龟般的领航者,该在人联党里被排除掉,那些扯后退者,叛徒者应该被纪律行动除名,不然后患无穷,党的灭亡也在此一念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