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第十四章 第八次会议
第十四章 第八次会议
9月18日下午,我们到了古晋,住进了德朗乌山酒店(Telang Usan Hotel)。砂拉越州警察总监卡沙里邀我们去Ferritel码头共进晚餐。他的用意在于要我们快些作出决定。他表示,土地问题慢些时后才解决。他解释枪支为何不能发还的原因。致于第三者群众的福利难以照顾。关于解散党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商量。
9月20上午九点半,诺和查米尔找洪楚廷私下谈,他们劝洪把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第二分局解散掉。谈的结果,各执己见,一时谈得不拢,解决不了。
下午二点,林应良、刘锦成、涂锦源找我们三位代表与二位中间人,寻找折衷的解决方案。谈的结果,提出解决的方案是:解散北加人民军及其在军队中的党组织。此时,卡沙里总监也到来斡旋以求得解决。
是晚他们几个商量如何译成英文(后译成二部分),征得我方同意之后,据说他们派Jamil连夜赶赴KL请示。
9月21日,KL回电说不能接受这一方案,另出一个方案,即:To dissolve NKCP(North Kalimantan Commuist Party)bureau directing Paraku and all its subsidery organization(解散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分局及其领导下的北加人民军和其所有的属下组织)这一方案不为我们所接受。
下午会议继续进行,洪与冯展开了短兵刀刃相见。
冯强调,从文铭权的指示、政府的自尊和宪法等角度来讲,都要解散北共第二分局。他反问洪为什么不要解散?问洪是否是唯一留下的中央委员?他质疑洪不解散,难道把党当作秘密武器来对付政府?
洪表示,关于文铭权的指示,按照那封信的意见,是要我们学习马共,参照陈平他们做法,即解散军队,并未要我们解散党。他说要在不蒙耻辱的情况下解决问题。我们要采纳他的正确建议。
洪楚廷声称,他愿负自己所应负的责任,不愿负不应负之责任。
当晚,诺副主任、卡沙里总监、林应良州政治部主任等参加了会议。洪楚廷提了几个问题:除了解散党军,还有什么新条件?怎样进一步处理?政府将做出怎样的让步?
他们表示还可以让步的是,即同意把“不追究”放进去,完整的换句话说,“政府将不会针对‘回返家园人士’的过去活动加以追究与提控同时,他们也同意,过去从保安部队缴的枪不交还给政府,让我们自行毁灭。
9月23日上午,我们去山马丹、伦乐和Siar Beachi走走看看。
9月24日11点,我们在政府联邦大厦会见了邓伦奇助理部长。他答应帮助我们申请执照,协助处理土地问题。
下午三时,我们会见Andrew符土地局长和他的副手 Taib Bacuri 他们介绍了一些情况。他们说,诗巫乌也路6哩、Bukit Lima、Teku 与美里的Dodan(第三期)有住宅地,可提供10至12点。要申请泗里街的伯特利住宅地,可以最快得以处理。最肥沃之地算是民都鲁尼亚一带。
9月25日上午,诺等跟我们一起讨论《联合公报》。
洪楚廷提议,在《联合公报》里要提出,对实现和平做出贡献的人表示感激。
当时,我们提议,吉隆坡警察总长加上的“放下武器”四个字应当予以删除。
在会议的进行中,需要我们对关键性作出明确的表态时,我们三位代表申请退出十五分钟给我们商量决定。在返回谈判桌上时,我们三位代表表示基本上可以接受所谈的条件,但要回去跟同志们报告,并争取大家的意见。如果大家同意,我们就出来签;否则,说不服大家,只好坚持斗争。
最后,双方还谈了签署的有关问题。我们表示,10月10日之前我们将会给予政府答覆,要不要在10月17日出来签署和平协定。
下午四点多,我们飞回诗巫,在刘锦成等的带领下,我们参看了德古和乌也路6哩的住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