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个人回顾 4: 第一省最大批的一次上边界、我从死神旁边擦身而过
第一省最大批的一次上边界
彭梦意口述 腾飞采访整理
1963年决定开展武装斗争之后,砂拉越有几百名热血的青年越界到印尼去积极准备武装斗争。
从第一省去印尼的少部份是从水路去,大部份是从陆路去。陆路大部分是从打必禄(Tebedu)附近一带的Emtubu 和Padawan的山路越界,少部份是从石隆门(Bau)的士里京(Serikin)一带过。
1963年5月组织上决定派58位革命青年越界去印尼。这一批的越界者有蔡瑞庆、温国宏、朱云辉、彭梦合、刘顺胜、黄祥明、刘天甲、庄美祥等,他们大部分的是来自人联党晋成路24哩分部的党员。这一批的主要领队是温国宏。
5月29日下午,要去参军的青年先后来到23中,个个满腔热血、精神抖数,但又恋恋难舍。为了祖国到处都是春天,要离开你,要离开亲人,要离开……,到远方去。
大家集中到齐后,傍晚6点多,队伍就从木瓜山出发。从出发点到边界基本上分三段路,第一段路是由张伟琴、涂灯亮和我三个带。从木瓜山到Tabut是靠自己开路。从没有路的草丛树林中开出一条路来委实不易,而且又是亮着手电筒在黑夜中探察开路。当晚天空晴朗,凭借着闪烁的星光和朦胧的月光,没带手电筒的同志紧跟在后面,一个紧跟着一个,排成一列长龙,从头到尾闪烁着亮光,委实壮观。到了Tabut以后,就有达雅人的山径可走,行进的速度加快了。再走了一段路后,我们到达了有30多户的Kpg.Kilian。我们尽量荫蔽不让人撞见。走着走着速度越来越慢了,虽然我们各自只带几件衣服和一些简便的必需物,但毕竟我们大多数没有行走过这么长的路途,特别是到了下午半夜感到疲惫又爱睡,有的边走边打,有的跌倒爬起来再走,有的实在不耐了就站一阵子或坐一会儿再走,休息时有的就索性躺在泥土上。尽管路途多遥远路途多坎坷难走,凭着大伙年青力壮,凭着一颗为解放祖国为人民幸福的红心,大家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坚持前行。东方破晓,大伙跌跌撞撞地,抵达了Subong山。
30日白天,我们在Subong山休息,等待夜幕低垂时再继续行程。
傍晚我们从 Subong 山出发,这一段路到Kpg·Kubung是由蔡高由当响导。队伍向前走,走呀走,越接近边界大家就越兴奋。讵料,还未到Kubung的途中遇上了一位达雅人。根据响导说,他是从Subong长屋出来做生意的人。我们就跟他进行宣传教育,他表示支持我们的革命斗争,而且还跟着我们去。岂料,这个家伙在半路瞧个机会偷溜走了。我们发现了立即截围进行搜索,终於找到捉住。我们警告他要保守秘密,不可泄漏出去。经过教育与警告,就把他放走了。
队伍抵达打必禄一带,再越过边界,再行走(有些路段用船)约一星期,这批58个同志总算胜利地到达山口洋。
完成了我们第一路段响导任务之后,我们三位立即从来路赶回去。这条半百人刚走过的“路”,而且是不习惯走远路人走的“路”,再加上有的地方留下坐的、躺的痕迹,痕迹显得特别大。我真担心再走这条“路”会安全吗?
回到老家,我向黄绍隆负责同志报告了情况,也反映自己内心的忧虑与担心。但负责人表示,不走将可能被捕,还是按原来计划安排第二批人趁早启程。
6月1日傍晚6点多,第二批约86人也是从木瓜山出发,又沿着第一批走过的旧路走。这次去参军的大部分是晋成路10哩、15哩和17的青年,也有少数是来自别地别省的,为了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来了。
前段的路仍然由我们三位带。由于是走旧路,较熟不用找路,相对走得快些,但这批队伍更大,也快不了多少。行行复行行,经过整夜的赶路、特别是到了下半夜,许多人是举步缓艰,一屁股坐在泥土上很想不必再站起来再走了,但想到步维抵达目的地,大家还是凭着斗争激情与意志力,於早晨量走到 Subong 山。
早上,我们翻过山背下到山谷,谷底有一条潺潺的小溪,有二间达雅Lankau(茅棚)建在溪流的右边,左边也有间。这是达雅人种稻时栖身的,当时稻已收成了,溪边竟是枯菱半折的稻杆、烧焦的木桐枝杈横七竖八的交错在其中,杂草长得不高。白昼我们就分散在三间茅棚歇脚。
当天负责后段带路的蔡高由去另一站找另一位响导。殊不知另一位响导已被捕,在打马庚关一个晚上就放走了。这样蔡高由到了Kubung也被捕。其实,当时Kubung已驻有20多个兵,Kilian长屋也驻有一队士兵。
在逗留茅棚期间,我们没有什么好吃,随身带来的饼干和冷饭馊了照吃不误。令人欢欣鼓舞的是,这里几十户二、百人的Subong长屋居民都很支持我们。他们把饭菜(有罐头的沙丁鱼、稻芭种的黄瓜等)用草叶包成一包包的,装在Selabit(达雅人的背篓)里,有大人小孩、有ApaiIndai,三五成群的爬上高达2500尺的Subong山,要跋涉1小时多,才把食物送到我们跟前。在这两天等待的时间,这些达雅同胞都是这样的送饭送菜,积极热情地接待我们。我们这些外来人在异乡遇上困境时,能获得异族同胞的暖人心的爱护与关照,特别使我们没齿难忘!
当天至深夜带路的人没有倒回来,我们就隐约感到事态不妙。我们不得不警戒,夜间也设岗放哨,做些必要的防备措施。
我们这个队伍的负责人黄绍隆心急如焚,他决断要前去探个明白,动身前要每位出二三元总计有五、六百元,去时顺便买些食物用品。6月3日上午,他带了潘瑞成出发了。
那是后来才知悉的,他们俩在KPgKubung 也被敌特鹤住,黄绍隆由于身上有那么多钱,而且还有全队的名单,又不会达雅语,嫌疑是共产分子而被捉了捆住扔进小溪,后来还类进了暗房。潘瑞成会讲达雅话,身上没有什么怀疑的物证,他说去找亲戚。虽然他被捉押进三角坡的监狱,但28天后就被放。
去探路的黄、潘久久未回,大伙更是忐忑不安、引颈期盼。此时大家的心情都很矛盾,要走回头不是办法,要向前走又没有响导,真是进退谁谷,前后不得!大伙一时也想不出重好的思路办法,只能无奈茫然地等待到天明。
翌日(4日)上午8点多,黄文彩召集10多个同志在小溪右边前面一间“朗高”讨论问题,寻找解决办法。沿着小有一条小径向着右岸延伸进不远有另一间“朗高”,在此有20多位同志,左岸的茅棚也住有20多位同志。在开会时,有10多同志关心地围在旁边倾听。大概9点,忽前面座的同志发现下面岸边路上出现一队人员,再仔细一看。最前带路是那天遇到后放走的那位达雅人,后面跟着是手捧枪支的武装士兵。他们一边把枪口对着我们直冲过来,一边大嚷大叫。我们一时惊恐慌乱,不知所措,有些同志四散跑开,有的说,“我们在国内不在异国”、又是“公开的普通人”……“不必跑!"顿时,直升机出现在我们上空盘旋,正在广播着什么一像“狗,这种声音在环山四周回荡着,宛如四周都有“狗吠”吠”仿佛匹周都有兵。这样,右岸二间“朗高”的同志暴露在敌兵眼下的、面对的又是向上的高山,感到走投无路、终成了阶下因。而不靠近溪流又无明显路的一间“朗高”的20多个同志,由于一时没有被敌兵看见,他们遇事就立即向左边方向跑。他们走了半天的路程才荫蔽起来,后来Subong长屋的人寻找到他们,在这些好心的达雅人的掩护之下,带到Padawan路、安全地返回故家。另外有几位同志由于没有达雅人的掩护与带路,跑到甘榜路口被守兵逮住。
当时我跟我的生哥,还有60多位同志(注一)同时被捕,这是第一省最大批的一次去印尼。由于考虑部署不周,处理不当,不但去不成,反而遭受牢狱之灾,我们俩受折磨煎熬了12个冬年后才获得自由。豁然回首这段历史,似乎如梦如幻又沥沥在目的,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当中。
注:还有一批也是最后一批从这里(即Tapah-大富村一带)出发去印尼的是,在1965年7月6日宁甘政府开展“铁锤”行动之后的一个月多,这一批有30多位。
我从死神旁边擦身而过
-勤恩 口述 尽翅整理
被捕
1971年6月13日将近傍晚7时,我踏着脚车从南兰律上段出发。经过南兰律兵营时,我看到一部分第七营的警察野战部队正整装待发。经过加柏路,正要进入东山路时,看到前面有辆连罗华停下,接着有军人下车。若直闯过去要冒险,於是我就倒回转入木杰阿拾路,踏向市区方向。才踏不远,迎面走来了五位马来亚来的马来兵,我心想没事吧。讵料,到了第一个士兵跟前,他提着手提机关枪突然向我喝令。我感觉不妙,停下一想,绝不轻易被扑,倏忽我把自行车一摔,向后奔跑(左右都是住家,笆挡住)但没跑多远便被他们合力逮住了。
在诗巫将近一年的拘留期间,我曾受到连续疲劳审问,甚至威胁要枪毙我。他们企图从我口中获取内部秘密情报和承认土枪、子弹是我的。我一概加以否认。
被判死刑
72年4月4日,我被控上法庭,经过几次诗巫高等法庭的审问,於5月9日,我的“罪名”成立,被李天发法官判处死刑。罪状是:(一)71年6月13日晚8时左右,在元首於1964年9月间即宣布为保安区之诗巫木杰阿拾路,被发现非法拥有一支土枪,触犯1960年内安法第57条(1)(A);(二)同时同地被发现非法拥有4颗子弹,触犯1960年内安法第57条(1)(B)。
王启同律师即代表我要求上诉联邦法庭。
被判死刑后,5月11日,我被押往古晋,等候上诉。上诉的理由:(一)在内安法第七条下,不能宣布全州为保安区,只能宣布某一区为保安区,而此控状只能在保安区内执行,故不能证明被告有罪,同时亦不能证明被告在保安区内,故不能判死刑;(二)承审法官犯了误导自己把证明罪状之责任,推到被告身上。
同年12月5日,我的上诉在古晋承审遭到驳回。我的律师要求暂缓执行,并问我是否要向枢密院上诉,我表示家里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这方面的用费。我虽然取消进一步的上诉,但家人与辨护律师有代我向州长请求赦免死刑。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赦免(每年都要),就会立即执行死刑。
在死囚牢内
三角坡中央监狱过去曾是医院,也曾监禁过政治犯,后来改为关死囚犯与其他刑事犯。我被关进了三角坡的单层牢房座内。囚禁在死囚房,这里共有四间可囚禁4个死囚犯。那时只有我一个,关在一号牢室内,这之前周民权和陆良其也曾关在这里隔壁,其中一间当作冲凉和洗手间之用,另二间空着。我的对面有隔着很多间小牢室,是未经审判的犯人监禁的。我一来到这死囚房,他们就在中间架起三夹板把我跟其他囚犯隔开了。我只能隔着围墙跟对面的囚犯讲话,却看不到人。
座落在左角落的关我的牢室,阔约6尺,长约10尺,高约10尺,在大锁头锁住的牢门对面约一人高的墙上开了个1尺乘1%寸的小窗口,还用铁条嵌著。洋灰地上原有三片组成的约6尺乘3尺的床板,但我一进来时就被拿走。代而替之的是一张单人被跟同大小的一块帆布缝在一起,要躺时就用之铺在洋灰地上。除了一个塑胶杯装水喝、一个塑胶桶(大小便都在里面)之外,其他可说一无所有。晚上一盏光亮的日光灯在室内顶上开着,在视觉神经上困扰着我不得好睡。
我的编号是1029/72。我穿的是乳白色粗布做成的短袖衣与短裤,跟所有已判刑囚犯穿的囚服一个样。若是监狱逃犯,在衣服上车上二条青色小带。若人狱第一次,车上一颗天星,若是两次以上,就车上黑色的太阳旗。
吃的方面,三餐都是饭。上午通常是配蛋;中午和晚餐通常是蔬菜配咸蛋,或是咸鱼或是鲜鱼(鱼骨事先挖掉),周六与周日有猪肉,还有一条香蕉或一粒桔子;一般上吃得还会饱。
一天可以放风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一次半小时到一小时。放风时间的活动内容是我一天的重要内容。我主要的是练跑步,一个人在偌大的洋灰场跑它几十圈,藉此锻炼身体,锻炼意志。
在死囚牢内,有一个狱卒看守着我。要开我的牢房门,必须要有多一个三巡曹长级以上的监狱官员才可以开,普通狱卒是不能开的。普通狱卒或监狱官员对死囚犯的态度是好的,他们不敢惹死囚犯。他们知道,万一被激怒了,对方杀人,再判第二次死刑,同样也是死。所以,他们对待我的态度不得不好一点,以防不测。
一年多在死囚牢内,我不准读书看报(还可以给家人写信),我什么事情都不能做。除了一个看守员,白天我面对的是墙壁,晚上面对又是墙壁,我恍如隔世,生活在一个没有信息、没有交往、孤独枯燥、暗无天日的世界。
死囚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会得到通知,要见家人,要传道士来祈祷都可以,也可以好好饱饱吃一顿,医生也会来检查。绞刑是马来西亚的死刑法,通常是六点之前要上刑台绞死,之后医生检查,万一六点天亮后未死,还要绞至死。据说,英国的法律,时辰到未绞死,可以脱死而复生,免掉一死。一个老狱卒在英殖民政府时代就开始来此工作,他一直在这里执行这一刑法,他说有些死囚绞后舌头伸长到肚脐处!
刑场是在后面的一座建筑物内,里面有好多间小牢房、是用来关押执行死囚犯的。还有一间大房间,平常门是深锁着,估计吊索架具等都在里面。其外面墙壁漆上黑色,初次来此者,都会感到不自在、阴森、恐怖!正常执行正法后,死者就放置下层,由下面的狱卒收拾了,扛到就地附近去埋。当年刺杀司徒华总督的罗斯里,多必也埋在里面,后来平反了,被追认为英雄,在此挖起骸骨,运到诗巫去。
最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冥冥之中的“邪物”,简直是“催死鬼”。可能这个地方太“脏”了,也可能人的意志太薄弱了,心神太虚弱了,不论白昼黑夜,只要你梦见周公,这“邪物”就来了,它可能在凶神恶煞的向你直扑而来,你拼老命的跑,越想跑快些,脚却不听使唤,反而越跑越慢,就要被逮到正着……你会在梦中大喊大叫,吓得身大汗;有可能在梦中你被“黑物”掐着喉咙,你拼命挣扎,发出啊啊叫,透不过气来,有的犯人就在睡梦中死去。就这样,有的死者颈项留有黑瘀痕迹。守夜班的狱卒也有在睡梦中去见阎罗王。某一年在我隔壁房就发生一宗这样的事件,这位犯人在梦中“被压”,听到他啊啊叫,又在床上打滚,过后一动不动,一昏了过去,他赶紧被送去医院,才免被死神召去。
黑牢这样的环境与空气令人窒息,令人心里发毛,晚上又往往令人透不过气来,真的会令人心房生痛。在心痛难受之时,我也闪过自杀的念头,但又觉得这样做不值得,也是怯懦行为,我决心要倔强勇敢的活下去。
至于死囚犯对死的心理,据我了解,只要他认为杀人没错,觉得会值得,死亡对他来讲就不是那么遗憾与可怕。当我关进了死囚牢,也有准备去见马克思。我觉得为人民而死、是死得其所,能成为革命烈士,死得光荣,没有什么引以为憾。
但我总认为自己不会死,因为:(一)按国际范例、战得是没有判死刑的,政治犯更没有理由会处死。若有关当局胆数这样对待政治犯,就会受到社会公正舆论的谴责,特别是要到人权组织的非议,它们将不得民心。非不得已,它们不会预发一掷的。(二)马来亚也有发生几宗判死刑的事件,但部没有死。再说,1969年12月8日,周民权、叶天星和陆良其位被扑后也判了死刑,但在审讯中,他们针对二项控诉中进行于申辨(辨护律师是张字在、王启同与郑作忠)、结果获得不股利。按法庭的审讯程序、死罪被告需先经县庭初市,表面罪名成立之后,方提交高庭询审。由于控方“程序”不对,而告宣判无效、后来又判10年徒刑。到了1977年,我转到诗巫监狱来时,他们三个已刑满出狱了。之后,还有加拿逸一个姓梁的,也申诉获胜。根据以上的推理,我觉得自己死不了。同样,那时我还有革命的激情,还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身上还有一股力量,因而,死的斗争还不是激烈的。
我申请赦免死罪终于获得准效。1973年8月31日,在庆祝马来西亚成立10周年之际,以州长为首的赦免委员会赦免了我的死罪,改为终身徒刑。
八年的“终身徒刑”
改判终身徒刑后,我转移到过一点,囚禁在双层楼的牢房里。这里一楼分成3大房间,一个房间可关12个囚犯。那时,上下楼共关有刑事犯几十人,其中有终身徒刑与有期徒刑。
在此的刑事犯,每天(节日、周日例外)要工作,他可以选做裁缝、木工、种菜或其他的,每天上午七点上工,十二点放工,下午一点上工,四点放工。犯人一离开门口都要有狱卒带,在工地集体劳动处也有一个狱卒看守。劳动的产品交由监狱方面拿去卖,犯人的工资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即每月四元、六元与八元三个等级。后来经过争取,获联邦有关当局批准后,工资提高到每月八元、十二元和十六元的三种。犯人可以以这些微薄的收人,一个月去买一次自己认为需要的东西。
这里的炊食是由犯人自己负责,吃得比死囚犯差。但生活内容会较多些,每天放工后可以去打球,节日或周日可以较自由些。在扩音器里也可以传来砂拉越电台播送的新闻与音乐等。在此,也可以读书看报,能掌握到国内外事态与变化,似乎世界没有离我们那么遥远了。
在此,初时我选做木匠,整日刨、锯、钉……,感到索然无味。后来,我改做绘画、雕刻,做手工、广告之类。我由第三级工资,升到最高级-蓝衣。所谓“蓝衣”3、4年,行为较好的。在英国时期,蓝衣可以一年回家一次跟,必须已关家人团聚过新年。但马来西亚没有这个优待,不过我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走动,不必狱卒跟着。
改为终身徒刑期间,眼见在牢内就有一些被判终身徒刑的囚犯、因受不起长期间囚禁的苦恼,而成了精神病患,有的在徒刑中得了中风半身不遂症,只有一辈子苦痛在牢中。我的思想斗争更为激烈。我心想,难道就是这样一辈子关着,关到死去!所谓终身徒刑,顾名思义,就是说坐一辈子的牢,永远无出狱的希望,这和死牢没有两样。如果思想斗争,斗不过,也许终身遗憾牢狱内。当然,我也心想,若我表现好,行为佳,可以减刑,缩短至有期徒刑,但那又将是关到那年、那月、那日,似乎遥遥无期,至少也要15年啊!风华正茂的青春在狱中渡过,释放时已老,还能做什么!想不好时,就会感到惆怅茫然。又听说“斯里阿曼”行动出了那么多人员,革命武装斗争蒙受重大损失,对革命前途堪。这时我的棱角也受损,意志也薄弱些,相对比死囚犯时期较苦闷些。
在死囚犯时期,我有力量抵御“邪物”的侵犯、但转到双层楼后,我开始也很常受“邪物”的干扰,搞得我感觉很喘很累。后来,有马来巫师教我念咒语开锁头。咒语的大意是、请Mohamat出来,帮忙开锁头,就行了。为了对付“邪物”我尝试用咒语,睡前念,梦中也会念,其结果我奇迹地能获得效力,使我平安无事。
回到诗巫
在我改为终身徒刑时,我跟家人都有向州长申请无条件福放我,并同时容徒狱出局电请回诗巫探亲。1977年我学家探亲。到子于有可监狱之日进政为居留在诗巫监狱,长后许的这终身徒刑获准关在诗巫,我是第一个。到了诗巫以后,我的压力得到了较大的缓解。
1981年7月4日,我申请释放终于获准。十年后我总算踏出了这煎熬我折磨我的黑牢,重新呼吸狱外清新盎然的空气。
1976年11月15日拍于古晋中央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