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今日以一敌三﹐但却不消一个小时﹐就把行动党三大将的动议否决!
(古晋20日讯)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今日以一敌三﹐但却不消一个小时﹐就把行动党马拉端区州议员陈耔橞有关自动执法系统课题的动议﹑行动党武吉阿瑟区州议员黄和联有关水坝课题的动议﹐以及行动党哥打圣淘沙州议员张健仁有关伐木课题的建议悉数驳回。
今日的砂州立法会议是在早休时间结束后﹐于11时许复会进入提呈动议的时段。
随着动议提呈环节的展开﹐砂州议长就透露说﹐其共收到三项均志期为本11月8日的动议﹐并先后要求陈耔橞﹑黄和联及张健仁宣读他们所要提呈的自动执法系统动议﹑水坝及伐木等课题之相关动议内容。
陈耔橞率先遇阻
当中唯一的女性议员陈耔橞﹐就成为了第一个闯关人士。惟﹐阿斯菲雅随后就说明﹐有关自动执法系统的法令﹐已经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辩论并通过﹐所以有关法令的执行﹐乃是属于联邦政府的权限。
议长续称﹐砂基本设施发展与通讯部志期为11月13日的谅解备忘录﹐则已经总结了州政府在该执法系统方面的看法与立场。
“有关备忘录就说明﹐自动执法系统乃是一个利用科技来加强执法的系统﹐而运用该系统的主要目的﹐则在于要减少道路交通意外的发生﹐并改善道路的安全。况且﹐自动执法系统所装置的地点﹐乃是根据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机构所进行的研究而定。”
他续称﹐相关备忘录内容也提及﹐联邦交通部与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将负责执行自动执法系统的工作﹐而砂陆路交通局也已经透露﹐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将给予砂州政府正式通知﹐并会在相关执法系统于砂州执行之前﹐先行向州政府当局﹑相关单位进行有关的解说。
“除非州政府已经正式接获相关通知﹐又或者已经听取自动执法系统在砂州执行的相关解说﹐否则的话﹐在现阶段讨论自动执法系统的事项﹐就显得言之过早。”
他指出﹐议员本身的动议内容也显示说﹐其本身也认同相关动议事项乃是属于联邦政府权限的说法。
“她的动议内容就提及说﹐自动执法系统乃是由联邦政府所推介﹐并将由联邦政府负责在全国各地执行。她也透露﹐交通与道路安全事项﹐乃是联邦事务﹐并涉及联邦律法。”
他续称﹐鉴于议会常规第23(6)条文规定﹐没有任何关乎联邦事务的动议是合乎程序的﹐所以他宣布驳回相关的动议。
针对问及“为何民联槟城州与雪兰莪州都能够采取暂缓实施自动执法系统的政策﹐而砂州政府却不能跟进相关做法”的提问﹐议长只简单直接地回答说: “砂州乃是国阵执政的州属﹐而不是民联执政的州属。”
他也建议﹐如果对该裁决有所不满的话﹐那她也可再呈交其他替代的动议。
水坝课题明年听审
与此同时﹐针对黄和联所提出的水坝课题动议﹐阿斯菲雅则先是说明﹐目前共有22个相关案件已经在进行排期﹐以在明年1月份于地庭进入听审阶段。
“有关案件﹐乃是与峇贡水坝的土地征用赔偿金课题相关。”
他称﹐相关案件仍处于尚在审理中的阶段﹐而议会常规第20(1)(g)条文则说明﹐该些尚在审理中的案件是不应被提及的。
他续透露﹐该项动议内容也涉及了峇贡本土人民被迫迁离﹑失去生计﹑失去文化遗产﹑失去农耕地﹑12项水利发电计划的建议﹑砂州人民的损失﹑铝业﹑可替代能源等多达14项的课题及政策。
“有关课题﹐如同被压缩在一个动议之中。”
他披露﹐基于有关因素﹐其宣布驳回相关的动议。
伐木课题不被通过
另一方面﹐张健仁则在会上以一份英国经济杂志的报导为基础﹐提出了有关伐木课题的动议。
针对相关动议内容﹐阿斯菲雅说明﹐议会常规第20(2)(i)条文内容为“不应提及要求确认报章的报导﹑或是私人或机构的声明是否准确的问题”﹐但该动议的第一段序言﹐就引用了一份杂志的报导﹐而其第二段序言﹐则提及了世界绿色和平资源中心的一张卫星图。
他续透露﹐是项动议的通过﹐也将会违反议会常规第32(11)条文。
他说﹐该项动议是以外国杂志的报导﹑以及一个绿色和平组织的资料为基础﹐而相关报导则没有经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等国际认可组织的证实与确认。
他表示﹐允许一个以未证实的外国报导为基础的动议﹐将如同是开设一个危险的先例﹐并为数不清的类似动议打开防洪闸。
他指出﹐相关做法甚至将导致民众毫不置疑地接受该些未经证实的外国报导﹐并相信该些未获得确认的卫星图像。
他也说明﹐当局需要有新的条文﹑或是就原有条文进行修改﹐才能够符合该动议所提及的解决方案﹐所以类似的动议内容﹐将只能在议会常规第45条文下提呈。
“惟,相关的动议﹐却是在议会常规第23条文下提呈的。”
基于该种种理由﹐阿斯菲雅最终也宣布驳回张健仁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