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愛莉 攝影:林峻憑
姆隆水壩 人文環境影響評估 完
本南人拒再當沉默羔羊
絕地反撲 入稟法庭討公道
用25年换來體驗的苦難經驗
1985 年,因峇當艾水壩的建設,當地的原住民被迫搬離,住進被油棕樹圍繞的新居。當年他們搬遷時,政府承諾每戶人家撥給7依甲的土地,其中3依甲暫交砂土地統一 與復興局進行油棕種植,然後每年可獲得所分發的花紅,另3依甲作其它如橡膠或胡椒種植,而剩下的1依甲土地則讓居民用來種菜等供日常所用。
15年後的1999年,峇當艾水壩的資方回到當地進行調查,發現那些村民每個月的實際收入只有230令吉;而那些拒絕搬遷至油棕園,而遷移至原屬其土著習俗地範圍但地勢較高的居民,每個月的收入卻有625令吉。
而且,當初當局答應這些搬到油棕園內的居民,會協助他們設立及管理油棕園,待運作成熟後,再把這些油棕園交回給居民;但是,當局在1999年沒這麼做,油棕種植25年一個週期過去了,至今也沒有把油棕園交回給居民。
2009年初,我因為一場補選而到峇當艾。也托這場補選的福,25年來一小撮的居民終於有了一條像樣的通往回家的路,但還有很多很多的居民,仍在訴說他們的困苦與無奈。
這是用25年换來體驗的苦難經驗。
對峇貢徙殖民泡沫承諾
1998年,約萬名原住民因為峇貢水壩的建設而遷移至雙溪阿薩徙殖區,根據當地居民透露,在搬遷之前,他們獲得了許多的承諾:財物賠償、免費的房子、免費的水電供應、有土地、有學校、有診所……。
但,2007年稽查司報告指雙溪阿薩徙殖區有些家庭至今都沒有獲得賠償;隨之2008年,我來到雙溪阿薩徙殖區,許多屋子已破舊不堪;因為土地不足以維生,他們很多人千里迢迢回到原本居住的森林狩獵以獲取食物;因為貧窮,很多小孩依然沒有上學,生活比以往更加困苦。
不止如此,他們當初在搬遷後,被要求簽署了許許多多的文件,後來才知道那些文件代表著一筆貸款:房子與3依甲的土地是要償還的貸款;而自來水與電流也不是免費的,他們也是在那時才知道什麼叫用者自費,所以許多人沒有使用電流和自來水。
這是10年的辛酸史。
而5年、或者10年後,我們會不會又多了一支本南同胞的悲歌?
深怕成峇貢徙殖民翻版
6個村落因為姆隆水壩的建設而將被搬遷的本南居民,生活在長期受到伐木與油棕種植的侵襲後,在面對新一輪水壩建設的威脅時,很多居民罕有地發出強烈的不滿聲音,而拒絕再當沉默的反對聲音。
絕地反撲,或就是如此一個處境。
事實上,人權律師施志豪表示,6個受影響村落的其中3個,已委託他為代表律師以入稟法庭,爭取停止該水壩工程的進行。
施志豪透露,他們現階段正在繪製地圖,而有非政府組織教導村民使用衛星導向,而這些村民之後將與非政府組織一起繪制該地區的地圖,尤其是他們土著習俗地的範圍,以用作出庭證據,包括用以舉證他們所有的土著習俗的範圍,而非隨利益當局隨意來斷定。
“不過,我們以停止該水壩的建設為方向而進行(訴訟),不只是這些本南人的問題,我們還有很多因素來要求停止這個計劃,尤其這計劃完全看不到對人民有什麼實際利益。”
不過,如果朝這方向的訴訟失敗而水壩工程繼續進行,則他將為受影響居民爭取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方。
祇願遷上游拒聚住一村
施 志豪:“我們必須尊重那些本南人的意願,由他們自己做選擇和決定,而不是用我們的一套做法施加在他們身上。而他們已經很清楚說明他們要搬遷至上流域,我們 會向法庭爭取,並且,他們原本有多少土地被徵用,在搬遷至新地區後也應該擁有相等面積的地方;反之,金錢賠償並不是居民主要的關心點。”
其 實,根據1994年姆隆水利計劃可實行性報告,其中就已經非常清楚提出居民的意願,包括了他們堅決反對所有村落被集中在一個地方,但如果他們必須集中在一 起,則LongLuar和LongTangau願意遷移在一起;而LongWat和LongMalim則同意搬遷至同一地點,但除此之外,他們都不願跟另 外的一方安置在一起。
而且,如果最後勢必要被遷,他們也希望遷至河流上游,無論如何,他們堅決反對遷移至靠近雙溪阿薩徙殖區附近的地區。
施志豪透露,這些本南人希望搬遷至更為內陸,靠近印尼加里曼丹邊界的Plieran河上游,以維持他們與森林之間的密切生活。
“說要發展,但卻把他們逼得如此,到底是為誰發展?”
環評大不如可行性報告
環評報告中指這計劃將對這些原住民帶來很多好處時,施志豪毫不客氣表示,已被通過的環評報告根本就沒有完整的評估這些本南人的問題,還不如1994年的姆隆水利計劃可實行性報告來得完整。
事 實上,在1994年,該水利計劃的可實行性報告,針對人文環境在水壩建設中的影響報告,比這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來得完整得多,包括了追溯這些村落歷史,他們 的生活與習俗以及和土地森林的關係、並與村民舉辦多次的對話,而非以粗糙的問卷方式來了解村民對水壩影響的看法。除此之外該報告也詳述村民對搬遷的看法以 及搬遷地點的探討,而這些都是這一份已被通過的環評報告中不足之處。
但是,在本州的環評作業上,公眾很難對環評提出反對,不但是因為該環評完全沒有公開讓公眾參與,在法律程序上也很難挑戰環評報告。
砂環評報告可不受挑戰
當年峇貢水壩的環評報告出來後,就有律師曾經向法庭提出訴訟質疑該環評的正確性,但由於砂州與西馬的條例不同,在西馬,在完成後會給予30到60天的公開時間,讓公眾提出反對,而且環評必須通過後,一項工程才能進行。
但環評報告在砂州只是提供減緩工程影響的方法,因此政府可以一再修改至到滿意,但通過環評報告的砂天然資源與環境局卻沒有推翻報告的權力。
受影響的居民卻前途茫茫 又有誰來關心?
所以,施志豪表示,就算上到法庭挑戰環評報告的準確性,也不會有什麼成果,更不能停止水壩的建設。
如今,水壩的建設已如火如荼的進行,而受影響的居民卻前途茫茫,未來的命運如何,他們焦慮、也擔憂。雖然他們很多人已決定入稟法庭爭取自己的權益,但在這段期間的生活該如何繼續,又有誰來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