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东北征途见闻 4
布诺一日游、普南族习俗略述
布诺一日游
梁娇芳
“越过草滩,撑着木筏,悠悠地漂出湖面,眼界顿然开阔起来,湖阔天空,令人心旷神怡
我们慕名来到砂拉越第一湖——布诺湖。这湖位于峇南河的“曾孙辈”小支流里(这一带为多湖区)。湖边有丘陵地,也有沼泽地。那湖有多大呢?雨季时间开挂尾车绕湖一周要费五加仑的油;对岸若站立一个人,除非他身着白衣,方可见到个白点;最阔的地方从湖的这岸望向对岸,屋子也不过是个白点,白衣人恐怕看不见了;当我们在湖心时,一架挂尾车沿湖边航行,竟只能听到马达声和看到一长条翻起的白浪,舟身就是看不见;在湖中撑筏,一点都觉察不到筏子在前进,似乎凝固不动;有一次,两个猎人在湖边寻猎迷路,只好涉水过对岸找渔家帮忙,竟然花了两个钟头的时间,这还是相当窄的一截呢。湖水一般不深,最深处约为六、七呎。我们到达时为雨、旱两季交替季节,湖水不大,水深只及股及腰。据说干旱严重时,湖水会干涸。
湖里盛产鱼类,早时外国人曾企图在此开鱼罐头厂,由此可见鱼之多。可是如今来了一种形同“布友”那样的“巴弯鱼”。这小霸王攻击性强,喧宾夺主,不少鱼类被驱逐出境,如今鱼类已少了许多。当地渔家把这小霸王称为日本鱼,意即侵略者。
此湖中尚有鳖,更有鳄鱼不时骚扰渔家捕鱼,有的渔人夜间不得不在小舟上持枪守“连”(网)。“大咀客”来吃鱼时就放牠一枪,但往往只能镇住牠那么几阵子,而打不死。不过听说仍有人到此捕鳄鱼取皮。
湖边住有巴拉弯族渔家,他们一面捕鱼,一面种稻芭。他们把捕获的活鱼装在大竹笼里,然后将竹笼缚在码头边水里,等待商人来收购。
在布诺湖附近有个小湖,当水大时,常与布诺湖连成一体。此湖边杂草从生,多木桐,因此匿藏不少鳄鱼,还寄居着一种似鸡般大的飞禽,此鸟靠吃鱼为生。这里人迹罕至,俨然是这两种禽兽的世界。
来到大湖边,第一个任务是造筏,于是大动“藤木工程”,经过一天的奋斗,大小二只木筏已行下水礼了,正赶上看日落一景。
越过草滩,撑着木筏,悠悠地漂出湖面,眼界顿然开阔起来,湖阔天空,令人心旷神怡。这时天空湛蓝湛蓝的,湖面波平如镜,远山近林,皆在水里争丽,近的墨绿,远的如黛,素妆雅,清丽可人。
另一只小筏也随后漂了出来,一撑下去,漾起涟漪无数。“渔翁”正忙着放“连”捕鱼。这渔景把湖光山色点缀得更加明媚怡人,更加生机勃勃。大概是景色太迷人了吧!大筏上不知是谁触景生情,把两手围在咀边成圆筒状,对着小筏喊了起来:“喂…阿…牛…哥…”那边厢随即传来了回应:“喂…刘…三…姐…”同时也有人唱起了“小小竹排湖中流,巍巍青山两岸陡……”哈!若给歌仙刘三姐听到,怕要转世撑筏来会歌哩。
微风怕打搅人似地轻悄悄来临,但还是吹皱了一湖静水,波光粼粼让霞光一照,似乎满湖都是金鲤鱼在跳跃。举目一望,这边天,环绕着一轮金日,皆已涂染上了浓浓的一抹抹红色、紫色和金色;那边天,却又见一对火凤凰翻腾飞舞戏天边,万道彩霞飞满天,山岗林海镀金颜,仙女翩翩下凡来,七彩舞衫湖中洗。
蓦然,成千上万的蝙蝠由林后似是惊飞而起,越来越多,越飞越高,吱吱地叫着扑打着翅膀,数不清的翅膀,算不尽的黑点,黑压压的充塞着整个湖空,太阳的光辉都叫牠们给遮掩住了……黑幔终于罩住了整个湖面。
荡呀荡,在若隐若现的湖面任由筏子漂流荡漾。昏黑的天际相续闪出一颗又一颗明星,没多会儿,满天晶星俏皮地争着向我们眨眼睛。在那东天,一片亮光由浑而明,由小而大,终于,在正当中,一轮明月笑吟吟地破云而出,这一笑,把银亮银亮的如霜月光撒满一湖。月娘娘还真是分身有术,把自个儿的身影一分为二,一个挂天边,一个沉湖底。月映着水,水映着天,大自然充满了朦胧神密之美。布诺湖的月夜啊,另具一番色……
清晨,布诺湖经过露珠儿洗涤,又披上朝霞送来的粉红色新装,格外清新,格外迷人。沐浴在清爽、沁人的晨风中,“渔翁”迎着霞光,乘着小筏漂出湖面,把那一张张网收拢起来,只见网上闪动着一片片的银光。哈,收获还不赖呢……
在骄阳下泛舟游湖,别是一番情调。固然,烈日烤人,可是万千道的阳光却使得周遭一切都显得那么清晰明亮,那么真切。蓝天绿水,让人心胸开阔。绕湖行舟时发现到岸边时而沼泽森林,时而山岗,时而草滩。绕过湖中一座美丽的小岛(此乃原住民的墓园),湖面变得狭窄。可是这儿的草滩风韵别致,青青葱葱,苍苍绿绿,从一座茅舍旁延伸至水中,静水里的倒影,更是像沥过水般碧绿,美得可以,陪衬着那俯视湖中的远山和飘浮天边的云彩,成一幅不可多得的水彩画。
在炎日下兜了那么老半天,该跃入湖中洗个凉快澡才对。可是天知道这竟是一泓滚烫的汤水,硬着头皮把整个人浸人水中,可是耐不过一秒钟就蹦了起来,皮肤已微红。嘿,再浸多会儿,真可以开刀刮毛哩!相信把鸡蛋泡在里头,不难煮出半熟蛋来。这时心里犯嘀咕,不觉举目四望,怎么不见鱼儿翻肚浮在水面上呢?!敢情夏炎水热鱼先知,聪明的鱼儿早已溜到水深处或水线地方去避暑,那里像我这大笨瓜硬泡热汤。
唉!造物者真会作弄人,这湖水烫得出奇,而姆禄山上的水又几乎把人冻僵。如能将湖,山之水调和,那造物者才称得起伟大哩。
湖边观浪又是一景。午后,风云突变,随着风起云也涌,乌云,白云满天滚,几乎把整个天空遮掩住。风越刮越大,本来温柔怡静的湖水这时也活跃乱跳起来,湖中顿时掀起万重浪,满湖浪滔滔,不知什么时候绿水已腿色,灰蒙蒙的一片。后浪追着前浪,一浪高过一浪,浪峰竟有一来高,浪花不断地拍打着岸边,涌上来又退下去。缚在岸边的小船在浪中乱摇乱晃,看得人们眼花撩乱,似乎整个人也随着浪峰浮起来,又随着浪谷沉下去,如果在湖中泛舟,该是……
“阿牛哥,刘三姐”已扮过了,各自的影子也已留在湖光山色当中,该是收拾行装尽兴而归的时候了。
(完稿于 1986年)
(本文曾在24-2-1994刊于诗华日报文艺坊)
(注)这是从都胞河尾与布拉甲市镇的分水岭(见地图)
湖光山色唱渔歌(摄于1987年布诺湖)
普南族习俗略述
俞诗东
提起普南族(Punan),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个画面:大人们不管男女,每人嘴角边叼着一根喇叭状的土烟;他们吸烟的动作很柔细,几乎不着痕迹,不像我们日常见到的吸烟族那样将烟置在双唇中央,然后猛吸至两颊凹陷。他们的言语听起来也同样优雅温柔,一连串的音符,就像唱歌一样好听。
普南族的生活大体上和伊班族一样,也是靠河建长屋,以种稻为生,辅以打猎、捕鱼、加工盐木等,不过,他们习惯在平地种稻,而少在山地。和其他民族一样,普南族也有自己的迷信,他们的神名叫 Mugan。每年的六月一日是他们祭神的日子:摆上一头活猪和糕饼等祭过后,当场把猪宰了,将猪血掺水,然后向所有的人身上撒去(意即冲凉),仪式是在长屋门前进行的,这时全长屋的人都要集中,在仪式进行期间不准任何外人上长屋,否则要遭罚款五十元。祭过了神,他们开始欢庆,时间由二至八天不等,视稻田的收成好坏而规定。
在种稻方面,普南人是在稻种下后才祭神,在这三天期间内,任何人不准进人稻田,否则将被罚款,这和伊班族不同,其他则一样。
大家都知道,伊班人若做恶梦,第二天就不可出门,普南人一般上则不会,除非是梦见Buki,而且看得很明显,那第二天便不可去工作,否则会伤到自己,如看不明显,那可能是长屋其他人有恶运,自己还可去。除此之外,普南人较少迷信禁忌,他们不忌坏鸟叫;长屋死了人或有重病患者,外人照样可上长屋,不过若病人房前有挂青则那个房间进不得,否则将被罚款十五元、鸡一只及刀一把。
这里有一个故事传说,解释了普南人少禁忌迷信的原由。据说,从前的普南、肯雅族、加央族和巴基丹族也和伊班族一样有诸多的迷信禁忌,搞得生活很困难,而最先摆脱的是一个叫YuApoi的肯雅族人,他因为连续几年种稻收成不好而很气恼,心想既然干得半条命仍然没得吃,不如不做,于是他索性呆在家里不去种稻。有一天晚上,他梦见一位神,神对他说:“你们有那么多的忌讳,怎么能有得吃呢?还是丢掉它,改为祭我吧。”同时教他用刀和鸡蛋来拜祭。醒来后他真的照着做,连续五年,年年丰收。在此同时,长屋的其他人却年年欠收,生活很苦,他们觉得奇怪,跑去问他有甚么法宝。最初他怕挨骂不敢讲,最后由屋长出面去问他,他才大胆地讲。屋长听后,马上召集全长屋的人说明情况,从那时起,全长屋的人都跟着那样做,果然年年丰收。这个好消息很快从一座长屋传到另一座长屋;又从肯雅族传到了普南族,加央族和巴基丹族当中,因此现在这几个民族都没有太多迷信。
普南族的婚姻法还属于封建制;对于子女的婚嫁,父母有决定权,即使男女两厢情愿,还得由父母最后取舍。一般情况下,他们是男婚女嫁,不过也有男的做上门婿的。娶个媳妇通常聘金是八百元左右,最高者达二、三千元,同时还要负责女方的酒席费用。至于聘金的多少是取决予女方的。这笔费用可向全长屋的人募捐,一时付还不了,可以分期付款。
婚姻习俗中像伊班人那样的ngayap(注)是不被允许的,除非是已赢得女家的同意,否则给发现的话,第一、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就不客气,就可能挨打了。因此当男方看中一个少女,必须先请个媒人去问女方,如她答应了,再去问她的父母,如她的父母也同意了,那么男方便须一连四夜到女家去ngayap。四天后,便可举行婚礼。如果男方在这四天里有一天间断不去,女方的父母便有权解除婚约。(据说,媒人纯粹是义务的,并不领红包)。
婚约已定后,男女双方都不得变节,否则将视情况的不同给予罚款。正常情况下,婚前如果男方反悔,事先讲好的聘金仍须照样付款,如果未婚先孕,而男方又不要女方,除须付聘金外,还另加罚款六十五元;若女方不要男方,除须归还所有聘金外,还须罚款十五元。如果双方都同意的,则无罚款。另外如抡占有夫之妇,罚款一百二十元,如果双方都有不正当行为的,则双方都遭罚。
至于土地纠纷方面,他们是这样处理的:一日发生了土地纠纷,便到屋长那里去上诉,由屋长召来全长屋的人作证,如能证明是谁的,就归谁;若不能証明,就平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有一方不服此判,土地便全归对方所有。在这平分的土地上,如仅有一棵果树,不管是在属于那一方的土地上果子还须平分。
另外,如有人偷果子或偷其他东西,将被罚款一百十四元。控告必须有証据;如诬陷他人,则将遭罚款五元、十五元或二十五元不等,作为赔偿名誉费。
(一九八零年某普南族群众提供资料)
(注):ngayap为伊班族的一种习俗,即男青年可于夜间在心爱的女人蚊帐内谈情说爱。